中国物流市场供求状况分析报告
参与的比例仅为5.9%,说明商业企业物流社会化程度不高,同时说明以批量小、品种多、频次高、紧急性强为特色的零售企业物流、缺乏有效的后勤支持。
2.2工商企业第三方物流代理比例及第三方数量
2.2.1第三方代理比例 代理比例 生产企业 商业企业 30%以下 29.5% 50% 30%—60% 26.2% 0% 60%以上 44.3% 50% 总计 100.0% 100.0%
《中国物流市场供求状况分析报告(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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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工商企业第三方物流代理比例及第三方数量
2.2.1第三方代理比例 代理比例 生产企业 商业企业 30%以下 29.5% 50% 30%—60% 26.2% 0% 60%以上 44.3% 50% 总计 100.0% 100.0%
调查显示:生产企业中,有第三方参与的情况下,第三方代理的物流量占总物流量的比例大于60%的企业有44.3%,30%~60%间的企业由26.2%,在30%以下的企业有29.5%。商业企业各有50%的企业第三方代理比例在30%以下和60%以上。
2.2.2第三方的数量
调查表明:在有第三方代理的情况下,生产企业使用第三方的数量主要集中在2-10家,商业企业使用第三方在10家以上,说明目前我国的生产企业和商业企业物流"外包"主要以"分包"为主,总代理的比例很小,总体来看在10%左右。在此现状下,企业物流被严重分割,难以达到规模经济性的要求。
《中国物流市场供求状况分析报告(第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