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民事诉讼证据规则”若干问题评析
问题很多,我们只谈以上一点个人看法,但从总体上看,该“规定”是值得肯定的。该“规定”的上述“瑕疵”,虽有与法律的明文规定相冲突矛盾,与证明负担原理与法则相背,且与司法改革方向不相符合之处,可能会给人以借法律解释之名,行纠问主义之实,过分强调法官的职权,不当限制或剥夺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与实体权利之嫌。凡此种种,我们认为,应当在未来的《民事证据法》中力戒。
收稿日期:2002-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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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稿日期:2002-09-02
《最高人民法院“民事诉讼证据规则”若干问题评析(第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