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存桌面快捷方式 - - 设为首页 - 手机版
凹丫丫旗下网站:四字成语大全 - 故事大全 - 范文大全
您现在的位置: 范文大全 >> 法律论文 >> 商法论文 >> 正文

论人力资本股


取了限制主义的立法模式。[22]笔者以为,没有必要对人力资本股占总股本的最高比例作出统一规定,可根据所在行业特点由公司章程自行规定。至于人力资本股所带来的交易风险,可由注册登记机关通过公告和在公司营业执照中注明的方式提醒交易相对人。(3)职工持股会的地位。股权交由职工持股会统一行使是人力资本股的特点之一,由此职工持股会的地位举足轻重。对公司而言,它是主要股东之一,甚至极有可能是公司的控制股东、最大股东,对公司的经营和发展拥有最终决策权;对职工股东而言,它不但是其委托代理组织,而且具有独立的意思能力和行为能力,负责人力资本股的管理,同职工股东进行人力资本股的转让。因此,必须从法律上对职工持股会的地位予以确认和界定,以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4)人力资本股的变动。由前面的论述可知,职工个人持有的人力资本股数额具有变动性,其变动主要有两种情况:一是量的变动或称部分变动,二是质的变动或称全部变动。前者源于人力资本本身的动态性,是职工素质和能力的升降所致;后者则表现为人力资本股的取得与丧失,是职工进入和离开公司的结果。无论哪一种变动,都只能在公司人力资本股股本范围内、在职工持股会内部进行。笔者以为,人力资本股的量变即对职工素质和能力的评估每年需进行1次,在6月30日前完成,以确保按其分取红利,人力资本股的质变可根据需要随时进行。(5)含有人力资本股的公司的注册登记及其债务承担。由于人力资本的不可处分性,为了降低或免除人力资本股所带来的交易风险,含有人力资本股的公司在注册登记时,应在其营业执照中明确公司资本中人力资本的数额和比例,以提醒交易相对人注意交易安全。至于公司终止时人力资本股股东的责任承担,笔者以为,要求其承担无限责任和有限担保责任都不合理。一是因为人力资本出资在评估确定后即已到位,不存在缺额填补和迟延履行的问题,同物质资本一样以其折股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23]二是因为股东所持有的股份金额与公司净资产数额不是对等关系,如果要求人力资本股股东在公司终止时以现金、实物等财产或权利交足股款,显然是不公平的。合理的做法是,在公司终止时,人力资本股股东承担与物质资本股股东责任相当的有限责任。既然人力资本股股东同物质资本股股东一样都按要求履行了出资义务,他就也应同物质资本股股东一样不再对公司资本的贬值承担担保责任。根据同股同权的原则,人力资本股股东所承担责任大小的计算方法是:首先计算出物质资本的贬值率,然后用它去乘人力资本的原始出资额。

注释

[1]  西奥多·W·舒尔茨著:《论人力资本投资》,中译本,中国经济出版社1987年版,第12页。
[2]  参见朱慈蕴:《职工持股立法应注重人力资本理念的导入》,原载《法学评论》。
[3]  参见李宝元著:《人力资本运营》,企业管理出版社2001年版,第6页。
[4]  前引[3],李宝元书,第6页。
[5]  参见蒋大兴著:《公司法的展开与评判(方法·判例·制度)》,法律出版社2001年版,第109页。
[6]  参见前引[3],李宝元书,第2页。
[7]  参见李忠民著:《人力资本——一个理论框架及其对中国一些问题的解释》,经济科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3页。
[8]  参见周旺生主编:《法理学》,法律出版社2000年版,第105页。
[9]  参见前引[3],李宝元书,第6页。
[10]  参见张中秋、杨春福、陈金钊编著:《法理学——法的历史、理论与运行》,南京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第369页。
[11]  参见前引[3],李宝元书,第6页。
[12]  参见王利明主编:《民法学》,法律出版社2000年版,第59页。:
[13]  参见前引[7],李忠民书,第27—28页。
[14]  参见迟福林、唐新林、陈宝敏:《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职工持股制度的建议(25条)》,载于迟福林主编:《中国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与职工持股》,中国经济出版社2000年版,第5页。
[15]  参见前引[3],李宝元书,第86页。
[16]  参见西奥多·W·舒尔茨著:《论人力资本投资》,中译本,北京经济学院出版社1990年版,第9—13页。
[17]  参见前引[5],蒋大兴书,第117—119页。
[18]  参见管荣齐:《有限责任公司的职工持股制度》,中国法学网(www.iolaw.org.cn)“来稿选萃”,2003年6月25日发表。
[19]&n

bsp; 参见前引[5],蒋大兴书,第110页。
[20]  参见前引[18],管荣齐文。
[21]  参见许亮编著:《劳者有其股》,企业管理出版社2000年版,第48、96、117页。
[22]  参见前引[5],蒋大兴书,第119—120页。
[23]  参见前引[5],蒋大兴书,第123页。

论人力资本股(第3页)
本文链接地址:http://www.oyaya.net/fanwen/view/168940.html

★温馨提示:你可以返回到 商法论文 也可以利用本站页顶的站内搜索功能查找你想要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