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诚信的论文:政务诚信的缺失与重建
认真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倡导言行一致、有信无欺的道德风尚。坚持物质利益基础上的权利与义务平衡的原则,注意运用利益机制调动公务员遵守职业道德规范的自觉性,保证道德调节规范的有效性。防止有德者受屈、无德者自肥的现象。
第二,准确定位政府职能,不与民争利。有效政府与有限政府是新世纪政府改革的基本观念与模式,这也是诚信政府的基本前提。因此,首先要科学界定各级政府职权,理性确立其管理幅度和层次,继续转变政府管理职能。政府应当避免对社会微观经济领域的直接干预,切实精简行政审批,集中精力提出发展的重大战略、基本任务和产业政策,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全面发展。政府干预过多以及繁多的行政审批会影响市场调节的平衡,造成社会经济生活的诸多失信。其次,减少政府交易活动特别是营利性交易行为。力避政府行为与那些垄断性国有企业的商业行为搅和在一起,严格杜绝某些政府部门变相营利和集体权力的寻租设租。
第三,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打造透明政府。构筑政务诚信的关键是建立透明政府。政府工作缺乏公开性,透明度不够,暗箱操作过多,这是政府公信力缺失的重要原因。实行政府信息公开,提高信息的透明度,这既是民主政府下公民知情权的具体体现,也是树立政务诚信形象的重要举措。2007年《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颁布实施,2011年国务院要求所属部委公开“三公”消费,这都是可喜的进步。但由于《条例》的约束力太低,导致了现实中假公开、半公开等现象屡见不鲜。政府应改变过去动辄以涉及国家机密为借口变相封锁信息的做法,让公开成为常态,不公开成为个例,凡与社会公众权益相关的信息,要及时地通过多种途径向社会公开,增强政府的社会公信力。
第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在平等沟通中实现诚信。决策要听取专家学者的意见,避免少数领导的“拍脑袋”。更重要的是重视公民的参与,培育公众的政治参与意识,重大决策不仅让公众知道,还要让公众参与。对于涉及公众利益的重要决策事项,请人民代表参加会议,举行听证会,充分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发挥群众参政议政的作用,积极构建公众利益表达机制,加强政府与公众间的沟通和理解,以努力获得公众的认同。
第五,深化人事制度改革,让诚信者上、不诚信者下。进一步改进干部考察制度,把信用状况列为干部考察的重要内容,努力使考察结果对政绩的反映更全面、更符合客观实际。引导各级政府和部门及其领导干部扎扎实实为群众办实事,靠实实在在的政绩取得群众的信任。进一步改进政绩考核制度,将公众满意度作为重要考核内容,完善指标体系。改革目前以选拔为主的干部任用形式,逐步扩大选举范围,创造机制让委托人能够换掉不满意的代理人,以有可能失去公共权力作为压力,保证代理人忠诚于委托人利益。
第六,完善政务诚信法律制度,实现依法行政,实现政府诚信于民,对中国目前的情况而言,重要的是将政府的权力运行纳入法制轨道,完善政务诚信的相关法规,将诚信道德上升到法律的高度。建立囊括所有公务员和所有政府部门的诚信评价体系,在网L进行公示,方便公众进行评价、继续完善宪法和行政法,努力实施“宪政”,将政府的权限范围、政府权力运行的各个具体环节,特别是将行政责任同定下来。在当前的政府活动中,要加强行政程序的公开化、法制化,完善行政问责制、行政机关引咎辞职制度和同家赔偿制度。强化事实上的行政权委托者即各级人大的监督和管理,以围家强制力为后盾,对行政机关及其官员的非诚信行为加强约束与监督。加快司法体制的改革,完善行政诉讼程序。实践证明,严密的法制框架和立法司法监督,是保证政府权力不越轨、不争利的基础。
第七,加强公众监督和舆论监督,让政府失信成为众矢之的。公众监督是约束政府失信、根治权力腐败的治本之道。在信息化时代,公众监督制约所具有的广泛性、敏锐性、自觉性等特点,决定了这种监督能有效地避免政府权力被滥用,保证权力主体始终按照人民的意志来行使权力。如果人民群众能够组织起来,形成强大的整体合力,则更能给政府以强有力的制约。新闻媒体作为社会的公器,具有广泛、高效、经济的监督优势,实施有效的媒体监督能够取得很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雷蒙·阿隆指出,只有通过公共舆论,人民的事业(曾被认为毫无希望而被放弃得那么久)才能兴盛起来,只有在公共舆论面前,所有的权力才会变得沉默,所有的偏见才会消失,所有的特殊利益才会被取消。加强舆论监督,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等社会力量的监督作用,既要大力弘扬和表彰诚实守信的政府及其工作人员,又要给政府及其工作人员的失信行为以强大的社会舆论压力,使任何政府的失信行为都像其他社会组织和个人的失信行为一样,受到多重制约。
作者单位:上海金融学院公共经济管理学院
《关于诚信的论文:政务诚信的缺失与重建(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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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准确定位政府职能,不与民争利。有效政府与有限政府是新世纪政府改革的基本观念与模式,这也是诚信政府的基本前提。因此,首先要科学界定各级政府职权,理性确立其管理幅度和层次,继续转变政府管理职能。政府应当避免对社会微观经济领域的直接干预,切实精简行政审批,集中精力提出发展的重大战略、基本任务和产业政策,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全面发展。政府干预过多以及繁多的行政审批会影响市场调节的平衡,造成社会经济生活的诸多失信。其次,减少政府交易活动特别是营利性交易行为。力避政府行为与那些垄断性国有企业的商业行为搅和在一起,严格杜绝某些政府部门变相营利和集体权力的寻租设租。
第三,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打造透明政府。构筑政务诚信的关键是建立透明政府。政府工作缺乏公开性,透明度不够,暗箱操作过多,这是政府公信力缺失的重要原因。实行政府信息公开,提高信息的透明度,这既是民主政府下公民知情权的具体体现,也是树立政务诚信形象的重要举措。2007年《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颁布实施,2011年国务院要求所属部委公开“三公”消费,这都是可喜的进步。但由于《条例》的约束力太低,导致了现实中假公开、半公开等现象屡见不鲜。政府应改变过去动辄以涉及国家机密为借口变相封锁信息的做法,让公开成为常态,不公开成为个例,凡与社会公众权益相关的信息,要及时地通过多种途径向社会公开,增强政府的社会公信力。
第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在平等沟通中实现诚信。决策要听取专家学者的意见,避免少数领导的“拍脑袋”。更重要的是重视公民的参与,培育公众的政治参与意识,重大决策不仅让公众知道,还要让公众参与。对于涉及公众利益的重要决策事项,请人民代表参加会议,举行听证会,充分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发挥群众参政议政的作用,积极构建公众利益表达机制,加强政府与公众间的沟通和理解,以努力获得公众的认同。
第五,深化人事制度改革,让诚信者上、不诚信者下。进一步改进干部考察制度,把信用状况列为干部考察的重要内容,努力使考察结果对政绩的反映更全面、更符合客观实际。引导各级政府和部门及其领导干部扎扎实实为群众办实事,靠实实在在的政绩取得群众的信任。进一步改进政绩考核制度,将公众满意度作为重要考核内容,完善指标体系。改革目前以选拔为主的干部任用形式,逐步扩大选举范围,创造机制让委托人能够换掉不满意的代理人,以有可能失去公共权力作为压力,保证代理人忠诚于委托人利益。
第六,完善政务诚信法律制度,实现依法行政,实现政府诚信于民,对中国目前的情况而言,重要的是将政府的权力运行纳入法制轨道,完善政务诚信的相关法规,将诚信道德上升到法律的高度。建立囊括所有公务员和所有政府部门的诚信评价体系,在网L进行公示,方便公众进行评价、继续完善宪法和行政法,努力实施“宪政”,将政府的权限范围、政府权力运行的各个具体环节,特别是将行政责任同定下来。在当前的政府活动中,要加强行政程序的公开化、法制化,完善行政问责制、行政机关引咎辞职制度和同家赔偿制度。强化事实上的行政权委托者即各级人大的监督和管理,以围家强制力为后盾,对行政机关及其官员的非诚信行为加强约束与监督。加快司法体制的改革,完善行政诉讼程序。实践证明,严密的法制框架和立法司法监督,是保证政府权力不越轨、不争利的基础。
第七,加强公众监督和舆论监督,让政府失信成为众矢之的。公众监督是约束政府失信、根治权力腐败的治本之道。在信息化时代,公众监督制约所具有的广泛性、敏锐性、自觉性等特点,决定了这种监督能有效地避免政府权力被滥用,保证权力主体始终按照人民的意志来行使权力。如果人民群众能够组织起来,形成强大的整体合力,则更能给政府以强有力的制约。新闻媒体作为社会的公器,具有广泛、高效、经济的监督优势,实施有效的媒体监督能够取得很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雷蒙·阿隆指出,只有通过公共舆论,人民的事业(曾被认为毫无希望而被放弃得那么久)才能兴盛起来,只有在公共舆论面前,所有的权力才会变得沉默,所有的偏见才会消失,所有的特殊利益才会被取消。加强舆论监督,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等社会力量的监督作用,既要大力弘扬和表彰诚实守信的政府及其工作人员,又要给政府及其工作人员的失信行为以强大的社会舆论压力,使任何政府的失信行为都像其他社会组织和个人的失信行为一样,受到多重制约。
作者单位:上海金融学院公共经济管理学院
《关于诚信的论文:政务诚信的缺失与重建(第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