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社会体制上推进社会建设
极探索社会体制改革的有效途径,破解社会体制改革难题。
中央提出推进“社会体制”改革这一重要问题后,在全国引起极大反响。但无论在实际工作中,还是在理论研究领域,对“社会体制”问题的理解,都存在随意性和认知偏差。在我国,政治体制、经济体制、文化体制有着相对确定的、规范的社会含义,然而“社会体制”一直缺乏公认的约定俗成的确定内容,至今未有一个相对确定、相对准确的含义。例如,在权威的《中国大百科全书,社会学》卷中,没有“社会体制”的条目;而在“社会管理”条目中,亦无任何涉及社会体制方面的阐述。在众多学者关于社会建设问题的大量论著中,大部分将“社会体制”等同于“社会管理”,或语焉不详,基本没有对社会体制的内容、本质、特征等基本问题作正面的分析研究。由于回避或忽视对“社会体制”这一“本体性问题”的正面研讨,因此尽管社会体制是整个中国社会建设的核心概念和关键所在,但直至今日,对于究竟什么是社会体制、社会体制究竟应包含哪些内容,无论是学界还是实务领域,都还是含混不清的。
社会建设的核心是要解决关键的“体制性”瓶颈。社会建设的体制性问题是伴随改革开放和在推进社会建设的过程中逐渐凸现的。体制的改革和完善,关注的是一个社会的结构性合理问题,它从本原上推进社会的发展和进步,是治本性的。不解决社会体制问题,就不可能真正有效地解决现阶段诸多的社会问题,从而有效地从整体上推进中国的社会建设。因此,现阶段中国的社会建设必须聚焦深层次的体制性问题,在社会体制上谋篇布局,取得实质性的突破。而这一切,以正确认识和准确把握社会体制为基本前提。认识不正确,把握不准确,就不可能很好地确定社会建设之重心所在,就很难真正有效地推进中国社会建设的步伐。
社会体制的构成分析
社会体制建设要解决的是社会建设中的体制性问题,而社会体制是一个完整的逻辑结构体。在“经济一政治一文化一社会”这一框架中,所谓“社会”,主要指独立于行政权力之外,包括社区、第三部门等“公共领域”在内的社会空间。这是今天我们在研究社会问题和社会建设时,“社会”所包含的基本含义。
必须厘清的问题是,什么是“体制”?进而什么是“社会体制”?在中国的社会生活中,“体制”一般指国家机关、企业和事业单位机构设置和管理权限划分的制度或组织制度。美国政治学家在解释“社会结构或分层体制”时认为:“在判断哪些人组成团体和互相分离时(如阶级、宗教或种族地位)所依据的标准,以及回答这些分层是会重叠还是互相分离的问题”,就是所谓社会结构或分层体制。[2]我国《法学词典(增订版)》对“体制”的权威解释是:“体制是有关组织机构设置、领导隶属关系和管理权限划分等方面的体系和制度的总称。”[3]
那么,什么是“社会体制”?“社会体制”包含了哪些方面和哪些内容?由于社会体制问题在中国还是个“新事物”,在理论典籍和实际领域中,尚无公认的定义。根据社会实际和社会学规范,我们认为,准确厘定“社会体制”,应从“横”、“纵”两个方面人手。“横”的方面,即在同一水平面上,在“相对”意义上,通过与政治体制、经济体制、文化体制的比较,来把握其主要内容和空间方位:“纵”的方面,即在竖向递进中,在“绝对”意义上,通过社会一体制一社会体制一社会建设的次序递进,来把握其阶段流程。由此,所谓“社会体制”,是指社会领域一系列制度安排的结构和样式,即在特定的国家或地区内反映政府、市场与社会组织职能,体现中央、地方各层级政府事权、财权责任,从事社会管理、公共服务、解决社会问题和促进社会发展的一系列机制与制度的结构和样式。
社会体制的本质是社会结构。社会结构是社会体系各组成部分或诸要素之间相对持久、稳定的相互联系模式。社会结构是结构功能主义的中心概念之一。结构功能主义将社会看作是各个行动者相互作用的体系,主张从静态和过程进行研究。社会体制受基本经济制度、一定历史时期社会模式的决定和制约。它是基本社会制度的具体体现.是基本社会制度的“操作层次”。
再进一步,“社会体制”包含的具体构成有哪些?根据世界各国经验和人类社会发展的经历,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的中国社会实践,我们认为,一个比较完整意义上的“社会体制”,包含以下五个方面的构成类别:
1.社会运行体制。社会运行是社会作为有机体的运行、变化和发展,它表现为社会多种要素和多层级子系统之间的交互作用,以及它们多方面功能的发挥。社会体制是一个社会作为有机体运动、变化和发展的结构样式。按照世界各国经验和我国对于社会问题的有关分类,社会运行体制主要包括劳动就业体制、收入分配体制、国民教育体制等,广义的社会运行体制还包括社会保障体制、社区运行体制、社会文化体制、社会管理体制等。
2.社会组织体制。社会组织是人们为实现特定目标而建立的有一定结构形式的群体,它构成了现代社会的基础。现代社会中,人们在经济、政治和社会方面的各种需要,大部分是通过社会组织来满足的。社会组织体制既包括不同社会组织的体制即它们的结构方式,也包括政府对社会组织管理的体制。就不同类型的社会组织来说,建立在社会分工基础上和一定共同目标基础上的社会组织,一般具有“类型化”体制特征,以适应特定的“次级社会群体”目标。就政府对社会组织管理的体制来说,有两种基本的体制类型,即“家长制管理体制”和“官僚制管理体制”。前者产生于生产分工不发达、生产规模狭小的手工工具时代:后者产生于工业革命后的现代化大生产时代。
3.社会保障体制。社会保障是国家和社会对社会成员基本生活予以保障的社会安全制度。作为社会体制的一个基本构成,社会保障体制一般包括社会保险体制、社会救助体制和社会福利体制。在中国,它还包括优抚安置体制。社会保险是对未来风险的预防,社会救助是对现实贫困的救济,社会福利则提供福利设施和社会服务,而优抚安置是对包括现役军人、革命伤残军人、复员退伍军人、革命烈士家属、因公牺牲军人家属、病故军人家属、现役军人家属的救济保障。
4.社区构成体制。社区不是一个行政区域概念,而是基于共同生活和相同价值、以一定地理区域为基础的社会共同体。社区构成是一定社会群体或共同体的性质、特征和形态。在现代社会,社区构成体制成为社会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社区构成体制的考察,有不同的视角和分类,但是最重要 《从社会体制上推进社会建设(第2页)》
本文链接地址:http://www.oyaya.net/fanwen/view/169472.html
中央提出推进“社会体制”改革这一重要问题后,在全国引起极大反响。但无论在实际工作中,还是在理论研究领域,对“社会体制”问题的理解,都存在随意性和认知偏差。在我国,政治体制、经济体制、文化体制有着相对确定的、规范的社会含义,然而“社会体制”一直缺乏公认的约定俗成的确定内容,至今未有一个相对确定、相对准确的含义。例如,在权威的《中国大百科全书,社会学》卷中,没有“社会体制”的条目;而在“社会管理”条目中,亦无任何涉及社会体制方面的阐述。在众多学者关于社会建设问题的大量论著中,大部分将“社会体制”等同于“社会管理”,或语焉不详,基本没有对社会体制的内容、本质、特征等基本问题作正面的分析研究。由于回避或忽视对“社会体制”这一“本体性问题”的正面研讨,因此尽管社会体制是整个中国社会建设的核心概念和关键所在,但直至今日,对于究竟什么是社会体制、社会体制究竟应包含哪些内容,无论是学界还是实务领域,都还是含混不清的。
社会建设的核心是要解决关键的“体制性”瓶颈。社会建设的体制性问题是伴随改革开放和在推进社会建设的过程中逐渐凸现的。体制的改革和完善,关注的是一个社会的结构性合理问题,它从本原上推进社会的发展和进步,是治本性的。不解决社会体制问题,就不可能真正有效地解决现阶段诸多的社会问题,从而有效地从整体上推进中国的社会建设。因此,现阶段中国的社会建设必须聚焦深层次的体制性问题,在社会体制上谋篇布局,取得实质性的突破。而这一切,以正确认识和准确把握社会体制为基本前提。认识不正确,把握不准确,就不可能很好地确定社会建设之重心所在,就很难真正有效地推进中国社会建设的步伐。
社会体制的构成分析
社会体制建设要解决的是社会建设中的体制性问题,而社会体制是一个完整的逻辑结构体。在“经济一政治一文化一社会”这一框架中,所谓“社会”,主要指独立于行政权力之外,包括社区、第三部门等“公共领域”在内的社会空间。这是今天我们在研究社会问题和社会建设时,“社会”所包含的基本含义。
必须厘清的问题是,什么是“体制”?进而什么是“社会体制”?在中国的社会生活中,“体制”一般指国家机关、企业和事业单位机构设置和管理权限划分的制度或组织制度。美国政治学家在解释“社会结构或分层体制”时认为:“在判断哪些人组成团体和互相分离时(如阶级、宗教或种族地位)所依据的标准,以及回答这些分层是会重叠还是互相分离的问题”,就是所谓社会结构或分层体制。[2]我国《法学词典(增订版)》对“体制”的权威解释是:“体制是有关组织机构设置、领导隶属关系和管理权限划分等方面的体系和制度的总称。”[3]
那么,什么是“社会体制”?“社会体制”包含了哪些方面和哪些内容?由于社会体制问题在中国还是个“新事物”,在理论典籍和实际领域中,尚无公认的定义。根据社会实际和社会学规范,我们认为,准确厘定“社会体制”,应从“横”、“纵”两个方面人手。“横”的方面,即在同一水平面上,在“相对”意义上,通过与政治体制、经济体制、文化体制的比较,来把握其主要内容和空间方位:“纵”的方面,即在竖向递进中,在“绝对”意义上,通过社会一体制一社会体制一社会建设的次序递进,来把握其阶段流程。由此,所谓“社会体制”,是指社会领域一系列制度安排的结构和样式,即在特定的国家或地区内反映政府、市场与社会组织职能,体现中央、地方各层级政府事权、财权责任,从事社会管理、公共服务、解决社会问题和促进社会发展的一系列机制与制度的结构和样式。
社会体制的本质是社会结构。社会结构是社会体系各组成部分或诸要素之间相对持久、稳定的相互联系模式。社会结构是结构功能主义的中心概念之一。结构功能主义将社会看作是各个行动者相互作用的体系,主张从静态和过程进行研究。社会体制受基本经济制度、一定历史时期社会模式的决定和制约。它是基本社会制度的具体体现.是基本社会制度的“操作层次”。
再进一步,“社会体制”包含的具体构成有哪些?根据世界各国经验和人类社会发展的经历,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的中国社会实践,我们认为,一个比较完整意义上的“社会体制”,包含以下五个方面的构成类别:
1.社会运行体制。社会运行是社会作为有机体的运行、变化和发展,它表现为社会多种要素和多层级子系统之间的交互作用,以及它们多方面功能的发挥。社会体制是一个社会作为有机体运动、变化和发展的结构样式。按照世界各国经验和我国对于社会问题的有关分类,社会运行体制主要包括劳动就业体制、收入分配体制、国民教育体制等,广义的社会运行体制还包括社会保障体制、社区运行体制、社会文化体制、社会管理体制等。
2.社会组织体制。社会组织是人们为实现特定目标而建立的有一定结构形式的群体,它构成了现代社会的基础。现代社会中,人们在经济、政治和社会方面的各种需要,大部分是通过社会组织来满足的。社会组织体制既包括不同社会组织的体制即它们的结构方式,也包括政府对社会组织管理的体制。就不同类型的社会组织来说,建立在社会分工基础上和一定共同目标基础上的社会组织,一般具有“类型化”体制特征,以适应特定的“次级社会群体”目标。就政府对社会组织管理的体制来说,有两种基本的体制类型,即“家长制管理体制”和“官僚制管理体制”。前者产生于生产分工不发达、生产规模狭小的手工工具时代:后者产生于工业革命后的现代化大生产时代。
3.社会保障体制。社会保障是国家和社会对社会成员基本生活予以保障的社会安全制度。作为社会体制的一个基本构成,社会保障体制一般包括社会保险体制、社会救助体制和社会福利体制。在中国,它还包括优抚安置体制。社会保险是对未来风险的预防,社会救助是对现实贫困的救济,社会福利则提供福利设施和社会服务,而优抚安置是对包括现役军人、革命伤残军人、复员退伍军人、革命烈士家属、因公牺牲军人家属、病故军人家属、现役军人家属的救济保障。
4.社区构成体制。社区不是一个行政区域概念,而是基于共同生活和相同价值、以一定地理区域为基础的社会共同体。社区构成是一定社会群体或共同体的性质、特征和形态。在现代社会,社区构成体制成为社会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社区构成体制的考察,有不同的视角和分类,但是最重要 《从社会体制上推进社会建设(第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