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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李贽剖判孟轲谈开去——兼及王安石朱熹等


失了做王的责任,也就不能再享受王的权力和待遇。在这种情况下,有“方伯连帅”站出来,承担王在政治经济和军事上无力承担的责任,维护并延续本民族的文化和制度。这就是“霸”。李贽说,霸者,伯也;伯者,霸也;二者互训。从宗法制讲,霸作为东周天子的兄弟或叔伯,做这些事很难,因为他们没有天子的名分,也没有天子的权力。若成功就不说了,若失败就身败名裂。所以,“为三王易,为五伯(霸)难”。齐桓公晋文公于了这些吃力不讨好的事,不但“率诸兄弟以宗周”,维护了王的地位,也使众诸侯“无敢相攻伐也”,保持了社会的相对安定。更重要的是,他们还延续了华夏民族那老一套文化。李贽认为,由于霸道比王道更难,所以孔丘称赞管仲是对的也是应该的。
  
  然而,孟轲,一个自称“仲尼之徒”自称子思“私淑弟子”的人,居然连这一点也不懂。在李贽看来,孟轲不理解孔丘之苦心,却大肆诽谤五霸,贬低齐桓公晋文公的事业。这是对孔丘的侮辱,是不懂装懂和欺师灭祖的假弟子。
  
  李贽还从如下三点说明了孟轲的“小”和“陋”:(1)孟轲只看到了《论语》中有孔丘关于管仲讨论的皮毛,而未能察觉其下深深佩服管仲的用心。“徒知夫子小管仲之器,而不知夫子实心服管仲之功也”[16]。(2)孟轲不明白《论语》中说管仲“器小”的那些话可能不是孔丘的而是弟子们的。“其小(管)仲之器者,亦大概为门弟子云耳”[17]。(3)《论语》所言的“待势而彰,其器小也”,在李贽看来,是子贡对孔丘的期望(无须待势,也能独立于世),而不是孔丘对管仲的评价,更不是子贡说孔丘的“事功”比管仲大。“人亦何待功业煊赫而后足以立于世哉!非以夫子之事功为能有加于(管)仲也”。由上可见,李贽认为,孟轲确实不懂《论语》。
  
  从今天观点看,我认为,对李贽剖判孟轲蔑视齐桓晋文之问题,还有进一步思考之必要。第一,孔丘赞颂管仲,是否具有侮辱少数民族(“披发左衽”)之嫌?第二,孔丘要求顺遂时势发展经济并保留民族文化的看法,是否有道理?第三,孟轲自称仲尼之徒却不明白孔丘赞美管仲齐桓晋文之苦心,是否不通一、舛谬?最后,若明白孔丘赞美齐桓晋文之心却与之对着干,是否欺师灭祖?
  
  如果悉心核查一下李贽《四书评》之《孟子卷》,还可找到更多讽刺孟轲的内容。由于受朱熹阐释之影响,一般人总把孟轲视为善辩仁义之人而把齐宣王视为吝啬、刚愎而又愚蠢的傻瓜。但在李贽眼中,却不是这样。从李贽阅读时所留下的旁批、眉批和总评看,他多用“老实”“明白”和“圣主”来赞美齐宣王。短短一段话,“老实”出现六次(旁批四次,总评二次),“明白”二次(眉批),“圣主”四次(旁批二次,总评二次)。而对孟轲回复齐宣王之言论,李贽虽也用了“妙”“更妙”,但更多却用“恶”“狠”“更狠”来描摹[19]。尽管这些词更多不是嘲骂孟轲而是说孟轲这种语言使人难堪。但从对比中,还是能体会到李贽对齐宣王胸怀宽阔、察纳雅言的赞美,对孟轲气势汹汹、得理不饶人的批评。
  
  五
  
  必须指出,李贽对孟轲的剖判也有明显不足。其突出表现为,就是以孔丘是非为标准。对此,读者应予以理解。为了剖判的需要,李贽必须得假设孔丘时时处处都是对的。如此,才能彰显孟轲的不通和荒谬,才能说明孟轲不是孔丘的真正弟子与合格弟子。事实上,孔丘并非时时处处都对,李贽对孔丘也并非绝对信奉。若翻阅李贽《藏书世纪列传总目前论》,就会发现其不以“孔子之是非为是非”而以“予李卓吾一人之是非为是非”等语。
  
  从李贽对孟轲的剖判可汲取什么呢?
  
  第一个教训是,作为学者,其政治和学术心态一定要平和宽容。
  
  马克思《评普鲁士最近的书报检查令》有一段话被广泛传诵:“你们赞美大自然悦人心目的千变万化和无究无尽的丰富宝藏,你们并不要求玫瑰花和紫罗兰散发同样的芳香,但你们为什么却要求世界上最丰富的东西——精神只能有一种存在形式呢?……每一滴露水在太阳的照耀下都闪耀着无穷无尽的色彩,但是精神的太阳,无论它照耀着多少个体,无论他照耀着什么事物,却只准产生一种色彩,就是官方的色彩!”“你们”指普鲁士政府。马克思非常愤怒,认为,自然界玫瑰花紫罗兰具有不同芳香,每滴露水在阳光下都有无穷无尽色彩。与之相比,人类精神和思想更自由多样。但普鲁士政府不去禁绝花朵芳香和露水色彩却禁绝精神思想的多样性,只准一种(官方)存在。马克思的意思是,政府不能搞精神思想禁制。学者和学术呢,能不能搞?马克思没有说。但我认为,更不能!学者,就其本义来说,是探讨者,是从已知探讨未知的人;而学术,则是天下公器,是人类精神思想多样性的表征和凝结物。若以马克思言论衡量孟轲(含王安石朱熹等),可知其政治和学术心态的粗暴和畸形。他们只允许一种学说(“己见”)存在,把它当作真理(“定说”)颁布天下。王安石朱熹似乎稍好一点,说说而已。孟轲就不同了,除了说,还采用了詈骂手段。
  
  盂轲曾用非常难听的话詈骂杨朱、墨翟。不知出于什么原凶,李贽未予剖判。以下南笔者略加分析。在《孟子·滕文公下》里,孟轲骂杨朱之“为我”是“无君”,骂墨翟之“兼爱”是“无父”,又上纲上线说:“无父无君,是禽兽也”。由于几千年儒学意识形态和儒生文官系统始终掌控着宗法专制和皇权主义专制的中国社会,所以这种极为阴损的话一直被美饰,而被骂者及观点却一直被贬低。这是古代中国精神思想史上极典型的冤案,也是极典型的成王败寇之现象。
  
  若认真阅读《列子》的《杨朱》篇,读者自会发现,杨朱提倡“为我”,不过是一种合理利己主义。合理利己主义,即利己但不损人。它反对口头上虚伪的“大公无私”,认为一个人在头脑中“彻底革‘私’字的命”是不可能的。只要正常人有正常人性,就不可能做到。如果强求,必矫揉造作。它还提倡,每一个人都应合理且有效地维护自我权益和尊严。若放弃,就会被高喊“天下”“国家”和“善”的人所蒙骗。杨朱云:“人人不损一毫,人人不利天下,天下治矣o’’[22]为什么?孟孙阳解释说:“一毛微于肌肤,肌肤微于一节,省(醒)矣。然则积一毛以成肌肤,积肌肤以成一节。一毛固一体万分中之一物,奈何轻之乎?”在杨朱看来,“一毛”是人体万分之一,但人体恰由一个一个“一毛”组成。先组成肌肤,再组成一节,最后成为有机体。如果一个人不维护这一个一个“一毛”,任凭它被损害被蚕食,其有机体将最终被废毁。“一毛”是一种比喻。它代表了个人的基本权益和尊严。事实上,儒家和今天那些“国家(政

《从李贽剖判孟轲谈开去——兼及王安石朱熹等(第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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