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侵权行为一般化和类型化及其我国侵权行为法立法模式选择
002,337.):
1.非法侵入
这种侵权行为是英国最古老的侵权行为,被称为侵权行为“舰队中的旗舰”。这种侵 权行为包括:(1)对人的干预,其一是胁迫,其二是攻击,其三是非法拘禁;(2)对物品 的侵入;(3)对土地的侵入。
2.恶意告发
这种侵权行为更注重于对个人的好名声的保护,最为核心的方面,就是告发者的主要 动因或者其所希冀实施的行为是间接地让他人对受害人实施侵害,即通过国家司法机关 的行为达到这个目的。包括恶意诉讼和恶意告发。
3.欺诈、加害性欺骗和冒充
其中包括三种侵权行为:欺诈,需要有疏于考虑的过失即可。而加害性欺骗则需要有 恶意,向第三人做出一个不实的判断,导致了原告的损害。冒充,例如被告声称的,就 是冒充。
4.其他经济侵权
这种经济侵权所保护的是纯粹的经济利益,很典型地发生在经济领域。例如对合同的 干预,诱使违约,强迫他人违约,即侵害债权的侵权行为,等等。这些侵权行为不仅要 造成经济损害,同时必须故意违背善良风俗。
5.私人侵扰
这种侵权行为特别适用于物权法的相邻关系的保护,核心是保护对土地使用和不受干 扰地享有,也保护人们免受噪音、气味、烟雾、烟尘等的侵扰,也保护免于过界洪水或 者撤除基于邻居土地之支撑物的侵害。
6.公共侵扰
影响公众的、一般臣民的或者整个社会的侵扰,则是公共侵扰。公共侵扰与私人侵扰 有部分相互交叉,例如,二者都涉及噪音、气味或者以与环境相关的类似方法,所不同 的是公共侵扰是对多数公民造成侵害。如用有体物阻塞公共道路的案件,肉店外边的顾 客因来自肉店的一块肥肉滑倒而致伤,行人被房顶上掉下来的冰雪砸伤(自然悬挂物), 都是公共侵扰。
7.对名誉和各种人格权的保护
英国法对名誉的保护,通过名誉毁损进行,例如书面诽谤、口头诽谤、无罪名誉毁损 等。书面诽谤是固定形式的侮辱,典型的是文字形式的诽谤性声明。口头诽谤是短暂的 、非固定形式的名誉毁损。无罪名誉毁损是二战以后创设的一个规则,解决了普通法对 表达自由和新闻自由过分热衷保护所带来的问题。
但是总的说,英国法对人格权的保护是微弱的。
(二)美国法的侵权行为类型化
美国的侵权行为法同样是判例法,但是,与英国的侵权行为法不同,它有整理出来的 规范的文本即《美国侵权行为法重述》。在《美国侵权行为法重述》中,对美国的侵权 行为法做出了完整的描述,所采用的方法也是类型化的方法,其中绝对没对侵权行为一 般化的规定,完完全全的是类型化的立法模式。
《美国侵权行为法重述(第二次)》和《美国侵权法重述(第三次)》对美国的侵权行为 规定了13种基本类型:
1.故意对他人的身体、土地及动产的伤害
这种侵权行为,就是英国法上的“非法侵入”,但是内容有所不同,包括对于个人利 益的故意侵害行为,欺诈或者错误,侵害动产和不动产。
2.过失
美国法上的过失以及英美法系的过失,不是仅仅是指一种过错的心理状态,而且是指 一种侵权行为。具体的内容是
3.严格责任
严格责任在美国侵权行为法中,属于一种具体的侵权行为类型,而不仅仅是一个归责 原则问题,主要包括两种侵权行为。一种是动物占有人及提供动物栖息场所的人的责任 ,另一种是不寻常的危险活动(注:在《侵权行为法重述(第三次)》中规定的产品责任 ,也是一种严格责任。因而可以认为美国法的严格责任适用于三种侵权行为,一是动物 致人损害,二是危险活动致人损害,三是产品责任。)。
4.虚假陈述
这种侵权行为包括以下几种:虚假陈述与未揭露导致金钱损失;其他各种交易的欺诈 性虚假陈述与不予披露。
5.诽谤
诽谤主要是对名誉的侵犯。其要素必须具备:第一,关于他人的虚伪不实且诽谤性的 陈述;第二,向第三人做不具免责特权的公布;第三,发布者至少有过失;第四,该陈 述不论是否导致特别伤害都可以提起诉讼或因导致特别伤害而可以提起诉讼。
6.侵害的虚伪不实
这种侵权行为包括财产的毁谤和品质的毁谤,即交易的文字诽谤,是指公布导致他人 利益受到伤害的不实陈述的人,在公布人就该陈述的公布有导致他人的金钱价值受伤害 的故意,或认知或应当认知可能受到伤害;并且公布人知悉该陈述是虚伪不实,或鲁莽 弃置该陈述为真实或虚伪不实于不顾而公布,导致他人所受到的金钱损失。
7.侵害隐私权
侵害隐私权包括:不合理的侵入他人的隐秘;姓名和肖像的窃用;不合理地公开他人 的私生活;使他人有不实形象的公开。
8.无正当理由的诉讼
无正当理由的诉讼包括三种侵权行为:刑事诉讼程序的非法控诉;非法利用民事诉讼 程序;滥用诉讼程序。
9.干扰家庭关系
干扰家庭关系侵权行为有两种:一种是干扰婚姻关系,分为直接干扰婚姻关系、间接 干扰婚姻关系。另一种是干扰父母子女关系,也分为直接干扰和间接干扰。
10.对优越的经济关系的干扰
这一类侵权行为包括两种侵权行为,一是故意侵害债权,二是对继承和赠与的故意干 扰。
11.以故意、过失以外的其他方式侵犯土地利益
这种侵权行为包括以下三种:一是侵害支撑地的利益;二是妨害,分为公共妨害和私 人妨害;三是使用水的干扰。
12.干扰各种不同保护的利益、共同侵权
这种侵权行为是一个复杂的体系,其中包括:其一,干扰各种受不同保护的利益,干 扰尸体,伤害胎儿等;其二,就若干类型的行为可以适用的法律规则,诸如就其意图的 结果应当承担的责任,故意损害财产利益的,故意导致他人承担责任,基于禁反言的侵 权行为责任,违反信赖责任;其三,共同侵权行为。
13.产品责任
这是美国侵权行为法中最具特色的规定,包括:产品销售商对销售时存在的产品缺陷 的责任;产品销售商非因销售时存在的产品缺陷的责任;接手者和表见制造商的责任。
(三)其他大陆法系国家关于特殊侵权行为的类型化做法
正因为侵权行为一般化的做法,即规定一般条款规范一般侵权行为的做法存在一定的 局限性,因而,对侵权行为的类型化研究和在立法上的类型化的规定,就有着重要的意 义。其实,在罗马法和大陆法系侵权行为法上,也不是完全不讲侵权行为类型化的问题 ,而仅仅是类型化的程度不够而已。
大陆法系侵权行为法关于侵权行为类型的划分,就是在承认侵权行为法的一般条款、 确认一般侵权行为的基础上,将不属于一般侵权行为的特殊侵权行为作为另一种类型, 《论侵权行为一般化和类型化及其我国侵权行为法立法模式选择(第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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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非法侵入
这种侵权行为是英国最古老的侵权行为,被称为侵权行为“舰队中的旗舰”。这种侵 权行为包括:(1)对人的干预,其一是胁迫,其二是攻击,其三是非法拘禁;(2)对物品 的侵入;(3)对土地的侵入。
2.恶意告发
这种侵权行为更注重于对个人的好名声的保护,最为核心的方面,就是告发者的主要 动因或者其所希冀实施的行为是间接地让他人对受害人实施侵害,即通过国家司法机关 的行为达到这个目的。包括恶意诉讼和恶意告发。
3.欺诈、加害性欺骗和冒充
其中包括三种侵权行为:欺诈,需要有疏于考虑的过失即可。而加害性欺骗则需要有 恶意,向第三人做出一个不实的判断,导致了原告的损害。冒充,例如被告声称的,就 是冒充。
4.其他经济侵权
这种经济侵权所保护的是纯粹的经济利益,很典型地发生在经济领域。例如对合同的 干预,诱使违约,强迫他人违约,即侵害债权的侵权行为,等等。这些侵权行为不仅要 造成经济损害,同时必须故意违背善良风俗。
5.私人侵扰
这种侵权行为特别适用于物权法的相邻关系的保护,核心是保护对土地使用和不受干 扰地享有,也保护人们免受噪音、气味、烟雾、烟尘等的侵扰,也保护免于过界洪水或 者撤除基于邻居土地之支撑物的侵害。
6.公共侵扰
影响公众的、一般臣民的或者整个社会的侵扰,则是公共侵扰。公共侵扰与私人侵扰 有部分相互交叉,例如,二者都涉及噪音、气味或者以与环境相关的类似方法,所不同 的是公共侵扰是对多数公民造成侵害。如用有体物阻塞公共道路的案件,肉店外边的顾 客因来自肉店的一块肥肉滑倒而致伤,行人被房顶上掉下来的冰雪砸伤(自然悬挂物), 都是公共侵扰。
7.对名誉和各种人格权的保护
英国法对名誉的保护,通过名誉毁损进行,例如书面诽谤、口头诽谤、无罪名誉毁损 等。书面诽谤是固定形式的侮辱,典型的是文字形式的诽谤性声明。口头诽谤是短暂的 、非固定形式的名誉毁损。无罪名誉毁损是二战以后创设的一个规则,解决了普通法对 表达自由和新闻自由过分热衷保护所带来的问题。
但是总的说,英国法对人格权的保护是微弱的。
(二)美国法的侵权行为类型化
美国的侵权行为法同样是判例法,但是,与英国的侵权行为法不同,它有整理出来的 规范的文本即《美国侵权行为法重述》。在《美国侵权行为法重述》中,对美国的侵权 行为法做出了完整的描述,所采用的方法也是类型化的方法,其中绝对没对侵权行为一 般化的规定,完完全全的是类型化的立法模式。
《美国侵权行为法重述(第二次)》和《美国侵权法重述(第三次)》对美国的侵权行为 规定了13种基本类型:
1.故意对他人的身体、土地及动产的伤害
这种侵权行为,就是英国法上的“非法侵入”,但是内容有所不同,包括对于个人利 益的故意侵害行为,欺诈或者错误,侵害动产和不动产。
2.过失
美国法上的过失以及英美法系的过失,不是仅仅是指一种过错的心理状态,而且是指 一种侵权行为。具体的内容是
:因意图或可能导致身体伤害的精神痛苦的过失行为、积 极行为的责任、对第三人协助的阻挠;对土地上的情况及其适用的责任;提供动产给他 人使用的人的责任;独立契约人的雇佣人的责任;与有过失、第三人的与有过失、怠于 监督第三人的行为;危险的自愿承担等。
3.严格责任
严格责任在美国侵权行为法中,属于一种具体的侵权行为类型,而不仅仅是一个归责 原则问题,主要包括两种侵权行为。一种是动物占有人及提供动物栖息场所的人的责任 ,另一种是不寻常的危险活动(注:在《侵权行为法重述(第三次)》中规定的产品责任 ,也是一种严格责任。因而可以认为美国法的严格责任适用于三种侵权行为,一是动物 致人损害,二是危险活动致人损害,三是产品责任。)。
4.虚假陈述
这种侵权行为包括以下几种:虚假陈述与未揭露导致金钱损失;其他各种交易的欺诈 性虚假陈述与不予披露。
5.诽谤
诽谤主要是对名誉的侵犯。其要素必须具备:第一,关于他人的虚伪不实且诽谤性的 陈述;第二,向第三人做不具免责特权的公布;第三,发布者至少有过失;第四,该陈 述不论是否导致特别伤害都可以提起诉讼或因导致特别伤害而可以提起诉讼。
6.侵害的虚伪不实
这种侵权行为包括财产的毁谤和品质的毁谤,即交易的文字诽谤,是指公布导致他人 利益受到伤害的不实陈述的人,在公布人就该陈述的公布有导致他人的金钱价值受伤害 的故意,或认知或应当认知可能受到伤害;并且公布人知悉该陈述是虚伪不实,或鲁莽 弃置该陈述为真实或虚伪不实于不顾而公布,导致他人所受到的金钱损失。
7.侵害隐私权
侵害隐私权包括:不合理的侵入他人的隐秘;姓名和肖像的窃用;不合理地公开他人 的私生活;使他人有不实形象的公开。
8.无正当理由的诉讼
无正当理由的诉讼包括三种侵权行为:刑事诉讼程序的非法控诉;非法利用民事诉讼 程序;滥用诉讼程序。
9.干扰家庭关系
干扰家庭关系侵权行为有两种:一种是干扰婚姻关系,分为直接干扰婚姻关系、间接 干扰婚姻关系。另一种是干扰父母子女关系,也分为直接干扰和间接干扰。
10.对优越的经济关系的干扰
这一类侵权行为包括两种侵权行为,一是故意侵害债权,二是对继承和赠与的故意干 扰。
11.以故意、过失以外的其他方式侵犯土地利益
这种侵权行为包括以下三种:一是侵害支撑地的利益;二是妨害,分为公共妨害和私 人妨害;三是使用水的干扰。
12.干扰各种不同保护的利益、共同侵权
这种侵权行为是一个复杂的体系,其中包括:其一,干扰各种受不同保护的利益,干 扰尸体,伤害胎儿等;其二,就若干类型的行为可以适用的法律规则,诸如就其意图的 结果应当承担的责任,故意损害财产利益的,故意导致他人承担责任,基于禁反言的侵 权行为责任,违反信赖责任;其三,共同侵权行为。
13.产品责任
这是美国侵权行为法中最具特色的规定,包括:产品销售商对销售时存在的产品缺陷 的责任;产品销售商非因销售时存在的产品缺陷的责任;接手者和表见制造商的责任。
(三)其他大陆法系国家关于特殊侵权行为的类型化做法
正因为侵权行为一般化的做法,即规定一般条款规范一般侵权行为的做法存在一定的 局限性,因而,对侵权行为的类型化研究和在立法上的类型化的规定,就有着重要的意 义。其实,在罗马法和大陆法系侵权行为法上,也不是完全不讲侵权行为类型化的问题 ,而仅仅是类型化的程度不够而已。
大陆法系侵权行为法关于侵权行为类型的划分,就是在承认侵权行为法的一般条款、 确认一般侵权行为的基础上,将不属于一般侵权行为的特殊侵权行为作为另一种类型, 《论侵权行为一般化和类型化及其我国侵权行为法立法模式选择(第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