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与社会发展矛盾问题的探究
残疾人与社会发展矛盾问题的探究
李欣儒(哈尔滨市道里区新华街道办事处,哈尔滨150070)
文摘编号:1005-913X(2010)12-0025-CA
摘要:残疾人问题是一个不容忽视的社会问题。研究和解决当前残疾人的实际问题,调节残疾人与社会发展过程中存在的矛盾,使残疾人跟上社会发展步伐,是保证社会正常运行和协调发展的需要,也是人类社会文明与进步的呼唤。
关键词:残疾人问题;歧视;社会发展
中图分类号:G913.6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913X(2010)12-0025-02
一、中国残疾人在社会发展过程中的现状
近年来,随着我国残疾人事业的发展,这一人数众多的特殊群体,其状况虽然得到了一定程度的改善,但是在现实生活中,法律赋予残疾人的平等公民权利还远未实现。社会对残疾人平等的公民权的漠视、甚至是歧视,常常使残疾人处于不利地位,法律赋予残疾人的平等的公民权,在现实中严重实现不足。中文的“残”与“废”总是如影随形,因残而废的观念根深蒂固于人们脑海之中长达几千年。定势思维长期以来严重地损害和歪曲了残疾人的形象。社会上一些人看到的只是残疾人的拐杖和轮椅等,而不是残疾人作为人的独立人格与社会价值。通过对中国残疾人现状的考察,可以看到,虽然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使整个社会的贫困比例在不断缩小,但贫困人口中残疾人比例却在相应扩大,社会上最困难的就是大量的残疾人。经济的不充裕,也成为残疾人在社会发展进程中因跟不上高速的社会发展水平而产生矛盾的最主要原因。
二、残疾人经济贫困的原因
(一)制度歧视
制度歧视残疾人是指歧视性的制度、政策对残疾人实施不公正的待遇。国家颁布的法规明确规定要保证残疾人的平等权,即要保证其生存权、发展权和教育权的行使,但是有些制度却隐形地带有歧视,降低了法律的效力。如我国政府公务员考试报考条件必须“身体健康”的规定,就把许多残疾人排除在报考的门外,造成残疾人机遇上的不平等,以至在国家干部队伍中残疾人所占的比例非常低,与其他国家相比存在很大的差距。
(二)教育歧视
在教育方面,残疾人从义务教育阶段结束后就开始受到不平等的待遇,这也是残疾人教育总体水平低下的主要原因。教育方面的歧视主要表现在:一是教育经费不稳定,特殊教育学校的财政支付状况不稳定;二是教育资源配置偏低。相对于普通教育,残疾人的无障碍设施、特殊教育师资的配备,远远低于前者。
(三)就业歧视
就业歧视指残疾人在就业方面所遭受到的不公平待遇。就业对残疾人来说,意味着自立社会、自我发展机会的获得以及经济和社会地位的提高。虽然我国颁布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并通过税收优惠政策如福利企业等来促进残疾人就业,其中,对残疾人的劳动权方面明确规定残疾人按比例就业的原则。但是在现实生活中,由于市场激烈竞争,用人单位考虑更多的是企业的效益,以追求利益最大化为目标,并认为残疾人的加入会影响企业的运转和管理成本,影响企业的效率,致使残疾人就业备受歧视,而且困难重重。国家福利企业扶持保护政策的名存实亡,甚至(凹丫丫范文网 fanwen.oyaya.net)出现了只给残疾人发生活费而不安排适合的工作或岗位等怪现象。同时,残疾人由于自身的缺陷,其能获得的社会资源和社会支持有限(特别是农村残疾人),一定程度上又限制了他们获得更高社会地位和更多的发展机会。
三、正确处理残疾人问题的对策
(一)法制保证
大量残疾人问题长期得不到妥善解决,固然与我国经济不够发达有关,更直接的原因就在于目前我国从整体上还没有形成保护残疾人合法权益的完整的法律法规体系。虽然在有些法律条款中作了一些特殊规定,但是内容太笼统、太原则。虽然《残疾人保障法》早已颁布实施,但具体的实施细则和办法还没出台,因此,对社会上侵害残疾人合法权益的行为,基本上是无法可依或有法难依。在残疾人的生活、就业、教育、医疗、康复、婚姻、参与社会活动、无障碍设施等特殊需要的问题上,往往是只讲人道主义的帮助和社会舆论的约束,只讲同情而不讲执法。因此,制定一系列保护残疾人权益的专门法律和法规,建立一套符合国情的残疾人法制体系,是调节残疾人、残疾人事业与社会正常关系所必不可少的,是我国残疾人工作的一项刻不容缓而又长期的任务。我国残疾人事业法律法规体系的建设,主要包括:立法、法律实施、执法监督检查、法制宣传和教育、残疾人法律保障问题的科学研究工作以及建立和完善为残疾人服务的工作机构、管理体制、规章制度等等。当前的重点是以保障法为依据,尽快制定出相应的实施细则,尽快完善各级残联的组织机构、工作制度和管理体制,以便能尽快地把残疾人工作、残疾人的权益保障纳入有法可依、依法办事、违法必究的法治轨道上来。
(二)思想宣传
社会风气的好坏,标志着一个国家和民族的文明程度,同时也是社会能否稳定发展的重要尺度。加强共产主义思想道德教育和社会主义人道主义教育是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是促进良好社会风气形成的重要因素。法律管不到的,伦理道德发挥作用,予以补充。发挥道德伦理功能对调节残疾人在社会发展过程中的矛盾具有深远的意义。解决社会问题,调节社会关系,最终还是要通过个体的道德意识和道德行为而起作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程度,直接影响着社会稳定的程度,而每一项社会福利工作直接促进着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发展。在社会上营造平等、公正的无歧视氛围,形成一种人人关心残疾人,重视残疾人事业发展的良好风气。关心残疾人,就是关心自身社会关系网络的和谐;重视残疾人事业,就是重视社会关系的和谐与稳定,从而根除传统的偏见。同时,鼓励残疾人自强不息,杜绝“等、靠、要”的思想,从而实现“人人为我,我为人人”的社会利益关系。
(三)福利提升
多渠道、多形式、多层次筹集社会福利资金,提高残疾人社会福利待遇,其目的是通过再分配方式和政策法规来消除社会系统中的不稳定因素,有针对性地解决残疾人在社会快速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通过调节社会矛盾,为社会发展造就一个协调稳定的环境,保持社会的良性运行。社会的稳定发展势必促进生产力的发展,而经济的发展又为社会福利的发展和残疾人生活水平的提高创造必需的物质基础,同时也刺激普 《残疾人与社会发展矛盾问题的探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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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欣儒(哈尔滨市道里区新华街道办事处,哈尔滨150070)
文摘编号:1005-913X(2010)12-0025-CA
摘要:残疾人问题是一个不容忽视的社会问题。研究和解决当前残疾人的实际问题,调节残疾人与社会发展过程中存在的矛盾,使残疾人跟上社会发展步伐,是保证社会正常运行和协调发展的需要,也是人类社会文明与进步的呼唤。
关键词:残疾人问题;歧视;社会发展
中图分类号:G913.6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913X(2010)12-0025-02
一、中国残疾人在社会发展过程中的现状
近年来,随着我国残疾人事业的发展,这一人数众多的特殊群体,其状况虽然得到了一定程度的改善,但是在现实生活中,法律赋予残疾人的平等公民权利还远未实现。社会对残疾人平等的公民权的漠视、甚至是歧视,常常使残疾人处于不利地位,法律赋予残疾人的平等的公民权,在现实中严重实现不足。中文的“残”与“废”总是如影随形,因残而废的观念根深蒂固于人们脑海之中长达几千年。定势思维长期以来严重地损害和歪曲了残疾人的形象。社会上一些人看到的只是残疾人的拐杖和轮椅等,而不是残疾人作为人的独立人格与社会价值。通过对中国残疾人现状的考察,可以看到,虽然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使整个社会的贫困比例在不断缩小,但贫困人口中残疾人比例却在相应扩大,社会上最困难的就是大量的残疾人。经济的不充裕,也成为残疾人在社会发展进程中因跟不上高速的社会发展水平而产生矛盾的最主要原因。
二、残疾人经济贫困的原因
(一)制度歧视
制度歧视残疾人是指歧视性的制度、政策对残疾人实施不公正的待遇。国家颁布的法规明确规定要保证残疾人的平等权,即要保证其生存权、发展权和教育权的行使,但是有些制度却隐形地带有歧视,降低了法律的效力。如我国政府公务员考试报考条件必须“身体健康”的规定,就把许多残疾人排除在报考的门外,造成残疾人机遇上的不平等,以至在国家干部队伍中残疾人所占的比例非常低,与其他国家相比存在很大的差距。
(二)教育歧视
在教育方面,残疾人从义务教育阶段结束后就开始受到不平等的待遇,这也是残疾人教育总体水平低下的主要原因。教育方面的歧视主要表现在:一是教育经费不稳定,特殊教育学校的财政支付状况不稳定;二是教育资源配置偏低。相对于普通教育,残疾人的无障碍设施、特殊教育师资的配备,远远低于前者。
(三)就业歧视
就业歧视指残疾人在就业方面所遭受到的不公平待遇。就业对残疾人来说,意味着自立社会、自我发展机会的获得以及经济和社会地位的提高。虽然我国颁布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并通过税收优惠政策如福利企业等来促进残疾人就业,其中,对残疾人的劳动权方面明确规定残疾人按比例就业的原则。但是在现实生活中,由于市场激烈竞争,用人单位考虑更多的是企业的效益,以追求利益最大化为目标,并认为残疾人的加入会影响企业的运转和管理成本,影响企业的效率,致使残疾人就业备受歧视,而且困难重重。国家福利企业扶持保护政策的名存实亡,甚至(凹丫丫范文网 fanwen.oyaya.net)出现了只给残疾人发生活费而不安排适合的工作或岗位等怪现象。同时,残疾人由于自身的缺陷,其能获得的社会资源和社会支持有限(特别是农村残疾人),一定程度上又限制了他们获得更高社会地位和更多的发展机会。
三、正确处理残疾人问题的对策
(一)法制保证
大量残疾人问题长期得不到妥善解决,固然与我国经济不够发达有关,更直接的原因就在于目前我国从整体上还没有形成保护残疾人合法权益的完整的法律法规体系。虽然在有些法律条款中作了一些特殊规定,但是内容太笼统、太原则。虽然《残疾人保障法》早已颁布实施,但具体的实施细则和办法还没出台,因此,对社会上侵害残疾人合法权益的行为,基本上是无法可依或有法难依。在残疾人的生活、就业、教育、医疗、康复、婚姻、参与社会活动、无障碍设施等特殊需要的问题上,往往是只讲人道主义的帮助和社会舆论的约束,只讲同情而不讲执法。因此,制定一系列保护残疾人权益的专门法律和法规,建立一套符合国情的残疾人法制体系,是调节残疾人、残疾人事业与社会正常关系所必不可少的,是我国残疾人工作的一项刻不容缓而又长期的任务。我国残疾人事业法律法规体系的建设,主要包括:立法、法律实施、执法监督检查、法制宣传和教育、残疾人法律保障问题的科学研究工作以及建立和完善为残疾人服务的工作机构、管理体制、规章制度等等。当前的重点是以保障法为依据,尽快制定出相应的实施细则,尽快完善各级残联的组织机构、工作制度和管理体制,以便能尽快地把残疾人工作、残疾人的权益保障纳入有法可依、依法办事、违法必究的法治轨道上来。
(二)思想宣传
社会风气的好坏,标志着一个国家和民族的文明程度,同时也是社会能否稳定发展的重要尺度。加强共产主义思想道德教育和社会主义人道主义教育是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是促进良好社会风气形成的重要因素。法律管不到的,伦理道德发挥作用,予以补充。发挥道德伦理功能对调节残疾人在社会发展过程中的矛盾具有深远的意义。解决社会问题,调节社会关系,最终还是要通过个体的道德意识和道德行为而起作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程度,直接影响着社会稳定的程度,而每一项社会福利工作直接促进着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发展。在社会上营造平等、公正的无歧视氛围,形成一种人人关心残疾人,重视残疾人事业发展的良好风气。关心残疾人,就是关心自身社会关系网络的和谐;重视残疾人事业,就是重视社会关系的和谐与稳定,从而根除传统的偏见。同时,鼓励残疾人自强不息,杜绝“等、靠、要”的思想,从而实现“人人为我,我为人人”的社会利益关系。
(三)福利提升
多渠道、多形式、多层次筹集社会福利资金,提高残疾人社会福利待遇,其目的是通过再分配方式和政策法规来消除社会系统中的不稳定因素,有针对性地解决残疾人在社会快速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通过调节社会矛盾,为社会发展造就一个协调稳定的环境,保持社会的良性运行。社会的稳定发展势必促进生产力的发展,而经济的发展又为社会福利的发展和残疾人生活水平的提高创造必需的物质基础,同时也刺激普 《残疾人与社会发展矛盾问题的探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