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东部毒品犯罪与西部毒品犯罪比较之研究
原植物的行为,并且包括为上述活动的预备行为以及与之有关的危害行为。结合我国实际情况,笔者认为毒品犯罪的概念应定义为:违反国家毒品管制法规,从事与毒品有关的危害社会治安和公民身心健康活动,依法应受到刑罚处罚的行为。
毒品犯罪是典型的具有跨国性的国际犯罪,其在世界上逐步泛滥的原因在于巨大的经济利益的驱使,据联合国调查,在80年代,全世界一年的毒品交易额高达5000亿美元,其规模已经大于石油贸易,仅次于军火贸易,相当于国际贸易总额的13%。据联合国禁毒署1997年度报告,世界人口的10%卷入了毒品的生产和消费。
(二).毒品犯罪分类
由毒品犯罪的概念来看,我们可以将毒品犯罪分为以下八类:
1.经营牟利型毒品犯罪(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非法买卖、运输毒品原植物种子、幼苗罪;走私制毒物品罪;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
2.持有型毒品犯罪(非法持有毒品罪;非法携带、持有毒品原植物种子、幼苗罪);
3.妨害司法机关禁毒活动的犯罪(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毒赃罪);
4.帮助毒品消费(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罪;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罪;非发提供精神药品、医学专用药品罪);
5.相关的其它毒品犯罪。如:直接的获取性犯罪(潜入药店行窃;窜改和偷窃处方);间接的获取性犯罪(为了购买毒品而偷窃财务);后果性犯罪(指吸毒后,由毒品发生作用而造成的犯罪行为)。
(三).当今我国的毒品犯罪特点:
公安部日前提供的最新资料显示,中国公安禁毒部门2001年全年共破获毒品案件11万起,抓获毒品犯罪嫌疑人7.3万名;缴获海洛因13.2吨、鸦片2.8吨、冰毒4.8吨、“禁药”207万粒、各类易制毒化学品208.2吨,创历年最高记录。更令人揪心的是:中国吸毒者中80%以上是35岁以下的青少年。
从破获的毒品案件中,当今我国的毒品犯罪呈现出了以下特点:
1.大案要案骤增,毒品犯罪案件连年大幅上升,而且犯罪嫌疑人及吸毒者多为青少年;近年来,毒品案件大量增加,其中大案要案非常突出,一是毒品烈性程度高;二是毒品数量大。目前,走私、贩卖海洛因1万克以上的案件已屡见不鲜;
2.具有国际化特征,境内外犯罪分子相互勾结且制造、贩卖毒品的主要毒枭在境外;蔓延于我国大陆的毒品犯罪,自80年代初出现直至90年代末,始终带有较为鲜明的国际化性质。近年来查获的毒品大案,大部分是由境外毒品贩子主谋所为。出现于我国境内的毒品,无论是假道中转出境,还是沉淀于国内被非法消费,其源头在境外,乃是不争的事实。我国境内土制造的毒品,所占比例极小;
3.共同犯罪突出,团伙化或集团化犯罪明显,;二人以上共同故意实施涉毒犯罪,是我国出现的毒品犯罪中最普遍、最典型的形式。其中家庭血缘关系和邻里关系往往成为相互连结的重要纽带。究其原因,主要是毒品贩运一般距离较远,将毒品转化为“商品”的环节较多,因而承担风险较大,需要较为熟悉的多人共同配合才能进行;
4.犯罪手段现代化;随着缉毒斗争的加强,贩毒分子为逃避打击,采用的手段多种多样,变幻莫测。据统计,为使贩毒得逞,犯罪分子除了拥有一大批长期为其服务的“马仔”,其所采用的手段不下200种,花样翻新,具有现代化的特征。犯罪分子利用人体、汽车、飞机贩毒的案件日趋增多,许多毒贩子拥有现代化的交通通讯设备,有的甚至还带有精良武器;有的犯罪分子既贩毒又贩枪,危害更大(如我国新疆地区的“东突”恐怖势力就利用贩毒筹集资金进行恐怖活动);
5.犯罪活动过程较长,环节多,获取犯罪线索的途径较广;毒品过境、入境的过程要经过若干关口和环节,而且在毒品过境过程中,还有一部分被境内消费;期间表现出的贩毒者的暴富和吸毒者的倾家荡产等经济反常现象都为侦查工作提供了有利的线索
这说明了我国目前所面临的毒品犯罪的严峻形势,对此,我们决不能掉以轻心。
(四)毒品犯罪带来的危害:
毒品的泛滥,严重影响着一个国家的经济建设,耗费国家的大量资金;腐蚀着社会的各个阶层,诱发各种犯罪;使许多家庭解体,影响着社会的稳定。
1.毒品对吸食者的健康和生命带来了严重的危害;
毒品之所以蔓延迅速,是因为它具有较大的诱惑力,一些人在好奇心的支配下,初次尝试毒品,会诗人想入非非,产生一种“欣快感”,几经吸食便很快成瘾而不能自拔,久而久之便慢性中毒,产生各种病态,抵抗力减弱,引发多种疾病,身体越来越弱,以致中毒死亡。有些吸食注射毒品者,毒瘾一来,不能自控,常用不洁净的针头、器具注射毒品,而诱发艾滋病。
毒品对染毒者的精神损害也很严重,由于对毒品的强烈依赖性,导致对毒品的诱惑难以抵制,毒瘾发作时不顾传统道德,对家庭成员毫无责任感,就连父母有病也不管不问,子女看病的钱也拿去吸毒。
2.诱发他种犯罪,严重影响社会治安;
毒品不仅给吸食者造成身体和精神上的痛苦,而且还诱发多种其他犯罪,给社会治安造成严重危害。这里主要有两方面的问题。一是有些染毒者为了获得购买毒品的资金而犯罪;二是在毒品巨额利润的驱使下,有些人铤而走险,为了筹集贩运毒品的资金而进行贪污、诈骗、敲诈勒索、抢劫、盗窃等犯罪活动;也有的直接盗窃、抢劫、毒品,然后进行贩卖;更有个别执法人员,用合法身份,以稽查毒品为名,公然抢劫毒资、毒品。
3.引发大量社会问题,导致许多家庭危机,严重影响社会安定。
由于毒品在社会上的迅速泛滥,在现实我国社会里,毒品犯罪给无数家庭带来许多不幸和灾难,夫妻任何一方吸毒,导致家庭破裂,婚姻死亡。男方吸毒诱发抢劫、盗窃、行凶、杀人乃至自杀;女方吸毒导致与人鬼混,卖淫堕落,乃至遗弃子女。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家庭不稳定,社会也谈不上安定,毒品犯罪导致许多家庭出现危机,当然,也就不可避免地影响着社会的安定。
三.我国东、西部毒品之犯罪比较
由于历史、地理、经济运行机制等多方面的原因,东部地区经济发展相对超前,其城市化进程、受国际环境的影响等都与西部地区有很大差异,从而导致了东、西部毒品犯罪各有其特有的存在形式。
(一).东、西部毒品犯罪现状:
少数国际贩毒分子趁我国实行对外开放之机,把云南、广西、广东等省作为过境贩毒通道,并在其过境途中逐步向我国各内陆省市区渗透,形成了相当大的毒品消费群体,随着改革开放的逐步深入和人
1。东部毒品犯罪现状:
虽然东部地区的国土面积不到全国国土面积的30%,但其人口却占全国人口的70%还强;而且,东部发达地区的人均收入相当于西部地区人均收入的3-4倍。毒品从我国云南、广西入境后,多经陆路从我国的广东、福建、上海等地走私出境,其贩毒路线较长且经过我国东部的一些发达省份,并在那里有其相当大的消费市场。因此,虽然我国西部是毒品犯罪的重灾区,但我国东部地区毒品犯罪的形式也十分严峻,不容忽视。
(1).东部地区制贩“冰”毒及“冰”毒衍生物——“禁药”案件不断发生与其大量消费群体的存在;
1991年5月至7月,我国公安机关在厦门、北京、广州等地相继破获了3起非法加工生产“冰”毒的案件;1992年,广东、福建、上海等地公安机关相继破获了一批香港毒贩在境内组织加工、制造“冰”毒走私出境的犯罪案件,摧毁了7个地下加工点,缴获“冰”毒成品423公斤,半成品325公斤,制造“冰”毒的麻黄素0.5吨;1996年5月7日,海南省常德市破获一起境内外犯罪分子勾结制造“冰”毒的特大案件,当场缴获“冰”毒40公斤,抓获台湾毒贩周朝荣,其后查明,其犯罪团伙共制造晶体“冰”毒500公斤和液体“冰”毒100公斤;惠州市丘秀中等5人特大制造“冰”毒案,从1996年3月到1999年8月,先后制造“冰”毒857公斤,售出757公斤,售给香港贩毒分子后得赃款港币238万元。
以前“禁药”都是从香港澳门台湾偷运入境,从1996年开始,我国内陆省市相继查获了“禁药”(一种含有若干种安非他明类衍生物的片剂)案件,1997年开始发现澳门毒贩在广州深圳大量制造“禁药”,仅深圳就缴获“禁 《试论东部毒品犯罪与西部毒品犯罪比较之研究(第2页)》
本文链接地址:http://www.oyaya.net/fanwen/view/169915.html
毒品犯罪是典型的具有跨国性的国际犯罪,其在世界上逐步泛滥的原因在于巨大的经济利益的驱使,据联合国调查,在80年代,全世界一年的毒品交易额高达5000亿美元,其规模已经大于石油贸易,仅次于军火贸易,相当于国际贸易总额的13%。据联合国禁毒署1997年度报告,世界人口的10%卷入了毒品的生产和消费。
(二).毒品犯罪分类
由毒品犯罪的概念来看,我们可以将毒品犯罪分为以下八类:
1.经营牟利型毒品犯罪(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非法买卖、运输毒品原植物种子、幼苗罪;走私制毒物品罪;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
2.持有型毒品犯罪(非法持有毒品罪;非法携带、持有毒品原植物种子、幼苗罪);
3.妨害司法机关禁毒活动的犯罪(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毒赃罪);
4.帮助毒品消费(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罪;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罪;非发提供精神药品、医学专用药品罪);
5.相关的其它毒品犯罪。如:直接的获取性犯罪(潜入药店行窃;窜改和偷窃处方);间接的获取性犯罪(为了购买毒品而偷窃财务);后果性犯罪(指吸毒后,由毒品发生作用而造成的犯罪行为)。
(三).当今我国的毒品犯罪特点:
公安部日前提供的最新资料显示,中国公安禁毒部门2001年全年共破获毒品案件11万起,抓获毒品犯罪嫌疑人7.3万名;缴获海洛因13.2吨、鸦片2.8吨、冰毒4.8吨、“禁药”207万粒、各类易制毒化学品208.2吨,创历年最高记录。更令人揪心的是:中国吸毒者中80%以上是35岁以下的青少年。
从破获的毒品案件中,当今我国的毒品犯罪呈现出了以下特点:
1.大案要案骤增,毒品犯罪案件连年大幅上升,而且犯罪嫌疑人及吸毒者多为青少年;近年来,毒品案件大量增加,其中大案要案非常突出,一是毒品烈性程度高;二是毒品数量大。目前,走私、贩卖海洛因1万克以上的案件已屡见不鲜;
2.具有国际化特征,境内外犯罪分子相互勾结且制造、贩卖毒品的主要毒枭在境外;蔓延于我国大陆的毒品犯罪,自80年代初出现直至90年代末,始终带有较为鲜明的国际化性质。近年来查获的毒品大案,大部分是由境外毒品贩子主谋所为。出现于我国境内的毒品,无论是假道中转出境,还是沉淀于国内被非法消费,其源头在境外,乃是不争的事实。我国境内土制造的毒品,所占比例极小;
3.共同犯罪突出,团伙化或集团化犯罪明显,;二人以上共同故意实施涉毒犯罪,是我国出现的毒品犯罪中最普遍、最典型的形式。其中家庭血缘关系和邻里关系往往成为相互连结的重要纽带。究其原因,主要是毒品贩运一般距离较远,将毒品转化为“商品”的环节较多,因而承担风险较大,需要较为熟悉的多人共同配合才能进行;
4.犯罪手段现代化;随着缉毒斗争的加强,贩毒分子为逃避打击,采用的手段多种多样,变幻莫测。据统计,为使贩毒得逞,犯罪分子除了拥有一大批长期为其服务的“马仔”,其所采用的手段不下200种,花样翻新,具有现代化的特征。犯罪分子利用人体、汽车、飞机贩毒的案件日趋增多,许多毒贩子拥有现代化的交通通讯设备,有的甚至还带有精良武器;有的犯罪分子既贩毒又贩枪,危害更大(如我国新疆地区的“东突”恐怖势力就利用贩毒筹集资金进行恐怖活动);
5.犯罪活动过程较长,环节多,获取犯罪线索的途径较广;毒品过境、入境的过程要经过若干关口和环节,而且在毒品过境过程中,还有一部分被境内消费;期间表现出的贩毒者的暴富和吸毒者的倾家荡产等经济反常现象都为侦查工作提供了有利的线索
这说明了我国目前所面临的毒品犯罪的严峻形势,对此,我们决不能掉以轻心。
(四)毒品犯罪带来的危害:
毒品的泛滥,严重影响着一个国家的经济建设,耗费国家的大量资金;腐蚀着社会的各个阶层,诱发各种犯罪;使许多家庭解体,影响着社会的稳定。
1.毒品对吸食者的健康和生命带来了严重的危害;
毒品之所以蔓延迅速,是因为它具有较大的诱惑力,一些人在好奇心的支配下,初次尝试毒品,会诗人想入非非,产生一种“欣快感”,几经吸食便很快成瘾而不能自拔,久而久之便慢性中毒,产生各种病态,抵抗力减弱,引发多种疾病,身体越来越弱,以致中毒死亡。有些吸食注射毒品者,毒瘾一来,不能自控,常用不洁净的针头、器具注射毒品,而诱发艾滋病。
毒品对染毒者的精神损害也很严重,由于对毒品的强烈依赖性,导致对毒品的诱惑难以抵制,毒瘾发作时不顾传统道德,对家庭成员毫无责任感,就连父母有病也不管不问,子女看病的钱也拿去吸毒。
2.诱发他种犯罪,严重影响社会治安;
毒品不仅给吸食者造成身体和精神上的痛苦,而且还诱发多种其他犯罪,给社会治安造成严重危害。这里主要有两方面的问题。一是有些染毒者为了获得购买毒品的资金而犯罪;二是在毒品巨额利润的驱使下,有些人铤而走险,为了筹集贩运毒品的资金而进行贪污、诈骗、敲诈勒索、抢劫、盗窃等犯罪活动;也有的直接盗窃、抢劫、毒品,然后进行贩卖;更有个别执法人员,用合法身份,以稽查毒品为名,公然抢劫毒资、毒品。
3.引发大量社会问题,导致许多家庭危机,严重影响社会安定。
由于毒品在社会上的迅速泛滥,在现实我国社会里,毒品犯罪给无数家庭带来许多不幸和灾难,夫妻任何一方吸毒,导致家庭破裂,婚姻死亡。男方吸毒诱发抢劫、盗窃、行凶、杀人乃至自杀;女方吸毒导致与人鬼混,卖淫堕落,乃至遗弃子女。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家庭不稳定,社会也谈不上安定,毒品犯罪导致许多家庭出现危机,当然,也就不可避免地影响着社会的安定。
三.我国东、西部毒品之犯罪比较
由于历史、地理、经济运行机制等多方面的原因,东部地区经济发展相对超前,其城市化进程、受国际环境的影响等都与西部地区有很大差异,从而导致了东、西部毒品犯罪各有其特有的存在形式。
(一).东、西部毒品犯罪现状:
少数国际贩毒分子趁我国实行对外开放之机,把云南、广西、广东等省作为过境贩毒通道,并在其过境途中逐步向我国各内陆省市区渗透,形成了相当大的毒品消费群体,随着改革开放的逐步深入和人
民生活水平的逐步提高,也给我国带来了新的毒品问题。
1。东部毒品犯罪现状:
虽然东部地区的国土面积不到全国国土面积的30%,但其人口却占全国人口的70%还强;而且,东部发达地区的人均收入相当于西部地区人均收入的3-4倍。毒品从我国云南、广西入境后,多经陆路从我国的广东、福建、上海等地走私出境,其贩毒路线较长且经过我国东部的一些发达省份,并在那里有其相当大的消费市场。因此,虽然我国西部是毒品犯罪的重灾区,但我国东部地区毒品犯罪的形式也十分严峻,不容忽视。
(1).东部地区制贩“冰”毒及“冰”毒衍生物——“禁药”案件不断发生与其大量消费群体的存在;
1991年5月至7月,我国公安机关在厦门、北京、广州等地相继破获了3起非法加工生产“冰”毒的案件;1992年,广东、福建、上海等地公安机关相继破获了一批香港毒贩在境内组织加工、制造“冰”毒走私出境的犯罪案件,摧毁了7个地下加工点,缴获“冰”毒成品423公斤,半成品325公斤,制造“冰”毒的麻黄素0.5吨;1996年5月7日,海南省常德市破获一起境内外犯罪分子勾结制造“冰”毒的特大案件,当场缴获“冰”毒40公斤,抓获台湾毒贩周朝荣,其后查明,其犯罪团伙共制造晶体“冰”毒500公斤和液体“冰”毒100公斤;惠州市丘秀中等5人特大制造“冰”毒案,从1996年3月到1999年8月,先后制造“冰”毒857公斤,售出757公斤,售给香港贩毒分子后得赃款港币238万元。
以前“禁药”都是从香港澳门台湾偷运入境,从1996年开始,我国内陆省市相继查获了“禁药”(一种含有若干种安非他明类衍生物的片剂)案件,1997年开始发现澳门毒贩在广州深圳大量制造“禁药”,仅深圳就缴获“禁 《试论东部毒品犯罪与西部毒品犯罪比较之研究(第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