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律师责任保险制度/冯兴吾法律论文网
统一使用。一旦律师事务所发生责任赔偿时,在使用本所缴纳的费用外,调剂一部分基金,以提高律师抗风险的能力。
安徽省宣城市司法局
中国共产党宣城市委党校
电话:0563-3021349
电子信箱:notary1964@hotmail.com
主要参考书目:
1、陈运会:《律师职业责任保险制度探讨》,《中国司法》,2001年第9期
2、刘颖:《试论公证赔偿责任》,《中国司法》,2003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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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陈运会:《律师职业责任保险制度探讨》,《中国司法》,2001年第9期
2、刘颖:《试论公证赔偿责任》,《中国司法》,2003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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