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存桌面快捷方式 - - 设为首页 - 手机版
凹丫丫旗下网站:四字成语大全 - 故事大全 - 范文大全
您现在的位置: 范文大全 >> 法律论文 >> 法学理论论文 >> 正文

改革开放以来法律文化变迁述评/金亮贤


革开放以来,传统法律文化与原社会主义法律文化赖以存在的物质生活条件发生了巨大变化。以封建政治权力为特点,以道德为本位的传统法律文化及以计划经济为特点、以义务为本位的社会主义法律文化已经难以为人们在新的物质生活条件下的法制建设和法律生活提供有效的知识和经验,必须加以变迁,实现向现代化的转变。影响中国法律文化变迁的外部文化因素主要就是西方法律文化。尽管中国法律文化有其自身的某些优越性,但没有市场经济和民主政治的天然细胞,移植西方法律文化并使之本土化对完善中国法律制度、提高民众法律素质方面具有重要现实意义。
(三)公平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树立法律信仰。
所谓法律信仰,就是“人们对法表现出一种忠诚意识、神圣崇尚、巨大热情和高度信任,它包含着社会对法的理性推崇,寄托着现代公民对法律的终极关切及法律人的全部理想与情感。”改革开放以来二十多年的立法活动,建立了相对完备的法律制度,初步形成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系。但是,法律在经济、政治和社会生活中的实现程度极低,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或乱究的现象大量存在,法律缺乏应有的权威性,社会公众与法律之间甚至存在某种程度的内在紧张关系,表现出对法律的冷漠、厌恶、规避或拒斥,而不是对法律的热情、期待、认同和参与。究其根源,就在于长期以来由于传统的、党的、国家的和民众的原因而导致的法律信仰的缺失。“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它将形同虚设。”而只要法律没有被信仰,“只要法律还没有被看成是坚固的堡垒,以阻止实施任何与法律相抵触的国家决定或党的决议,……社会就没有避免重复出现悲惨事件的保障。”法律信仰问题是整个法律理论的最高问题,它是法律的实施、功能、价值以及效益能否真正实现的文化支撑点。
在中国现阶段,实现法律信仰,必须解决以下几个问题:第一,立法公平,包括立法程序民主公开和法律内容平等公正。“被人们普遍所遵守的法律必须是制定得良好的法律”。人们对法律的信仰,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于人们需要法律并实际感知到法所具有的神圣性、公正性和权威性,“如果认为在立法者偏私的情况下可能有公正的法官,那简直是愚蠢而不切合实际的幻想!既然法律是自私自利的,那么大公无私的判决还能有什么意义呢?”法律制度可以完备,但如果法律只代表某个政党或者某个政府部门的利益,搞“法律走私”,法律不符合“法”的要求,不体现公平、正义等终极价值,法信仰就无从建立。第二,执法严格公正。这里的执法,既包括行政执法,又包括司法。徒法不足以自行,法律实现了“平之如水”,接下来的关键就是执法者。“执法官乃是会说话的法律”,如果执法官作出一次不公正的判决,那比一次犯罪祸害犹烈。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执法环境虽然有了很大改善,但是在执法活动中乱立章法,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干扰执法,越权执法,滥施处罚,以罚代法,以罚代刑,徇私枉法,贪赃枉法,不履行法律职责等执法违法现象仍然存在,有些现象还表现相当突出。“执行法律的人如果变为扼杀法律的人,正如医生扼杀病人,监护人绞杀被监护人,乃是天下第一等罪恶。”执法者的公正与否以及他们本身的法律信仰问题,直接影响到社会公众对法律的信仰。正所谓“生殖与灾荒,皆天也,法制与悖乱,皆人也。”
(四)强化法制教育和普法工作
法律文化的现代化,关键是人的现代化,“如果执行和运用这些现代制度的人,自身还没有从心理、思想、

态度和行为方式上都经历一个向现代化的转变,失败和畸形发展的悲剧结局是不可避免的,再完善的现代制度和管理方式,再先进技术工艺,也会在一群传统人的手中变成一堆废纸”。我国公民整体文化素质较低,加上传统法律文化的影响和一直以来对法制教育工作的不够重视,造成公民接受法律的基础非常薄弱,许多人把法律与犯罪相等同,只要自己不杀人放火,似乎法律就与自己无关,根本不关心法律有什么规定,也不关心它是如何规定的。在这样的公民法律文化氛围当中,要想实现法律文化的现代化进而建立法治社会是不可能的。只有通过法制教育和普法工作,使公民懂法用法,强化法律观念和权利意识,才能强调公民对法律的忠诚和热爱,唤起公民对自由、平等等法律终极目标的追求,进而实现法律文化的现代化和法治社会这一目标。
法制教育特别是学校法制教育是弘扬法治文化、进行法律启蒙、培养法治人才、树立和更新法治观念的重要途径和环节。改革开放以后,中国恢复了高等院校的法学教育,并逐步在中小学阶段开设了一定的法律常识课,这无疑是一个巨大的进步。但是,由于学校特别是中小学校把法制教育纳入德育范畴,以及在很多地方把法制教育等同于法律知识传授,使学校法制教育缺乏应有的地位和达不到应有的效果。为了能使学校法制教育真正承担起弘扬现代法律文化、造就现代法律人才的使命,改革已是刻不容缓。自上而下的全民性的普法活动自1986年以来已实施了三个五年计划,“四五”普法正在全面展开。通过十多年的全民普法,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得到了广泛宣传,依法治国的观念逐步深入人心,广大公民的法律意识明显增强。为中国实现法律文化的现代化打下了认知基础和民众基础。但在普法过程中,有一个形式与内容、主动与被动、目标与效果的反差问题,必须从理论上和措施方法上认真加以解决。
中国法律文化的现代化是一个艰难、长期而又复杂的系统工程。它既要经历一个与传统法律文化不断决裂的“继承”过程,又要经历一个相当长的向西方学习的过程;既要以市场经济和民主政治为根基,又要以法制教育和全民普法为依托。但是,中国法律文化的现代化进程是与社会进步相创生的一种客观规律与历史必然。也只有中国法律文化现代化的实现之时,才是中国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真正生成之日。

参考文献:
[1]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选集[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
[2]邓小平.邓小平文选(第三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
[3]任建新.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基本知识[M].北京:法律出版社,1996.
[4]司法部法制宣传司.中国共产党中央举办法律知识讲座纪实[C].北京:法律出版社,1995.
[5]程燎原.从法制到法治[M].北京:法律出版社,1999.
[6]刘作翔.法律文化理论[M].北京:商务印书馆,1999.
[7]侯欣一.中国法律思想史[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
[8]王人博等.法治论[M].济南:山东人民出版社,1998.
[9]程燎原等.法治与政治权威[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01.
[10]郝铁川.当代中国与法制现代化[M].杭州:浙江人民出版社,1999.
[11]孙国华.法学概论[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1998.
[12]费孝通.乡土中国[M].天津:三联书店出版社,1985.
[13]刘星.法律是什么[M].广州:广东旅游出版社,1997.
[14] 刘升平.近年来法理学研究述评[J].中外法学,1996,(1).
[15] 文正邦.有关权利问题的法哲学思考[J].中外法学,1991,(2)
[16]周少元.二十世纪中国法制变革与法律移植[J].中外法学,1999,(2)
[17]张文显等.中国法理学二十年[J].法制与社会发展,1998,(5).
[18]徐显明等.法治之治与法治之制[J].法学,1998,(10).
[19]刘佳.中国法治化的现实基础[J].中外法学,1999,(1).
[20]阿计。走向“良法之治”[J]。民主与法制时报,2002,(18-21)。

改革开放以来法律文化变迁述评/金亮贤(第5页)
本文链接地址:http://www.oyaya.net/fanwen/view/170415.html

★温馨提示:你可以返回到 法学理论论文 也可以利用本站页顶的站内搜索功能查找你想要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