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挥纪检监察职能作用深入推进机关效能建设
发挥纪检监察职能作用深入推进机关效能建设
中国共产党辽源市委常委、纪委书记 唐永军
省委书记孙政才在省第十次党代会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引导党员干部在‘快、实、细、新’上下功夫,加快工作节奏,细化工作组织,创新工作路数,在推动振兴发展中有所作为、有所创造、有所贡献。”贯彻落实省第十次党代会精神,必须深入开展机关效能建设,内提效能、外树形象,改善环境、促进发展,着力营造务实重行、真抓实干的工作氛围。加强机关效能建设,纪检监察机关既是组织者、推动者,也是参与者,必须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推动机关工作提速提质,为我省振兴发展提供坚强保证。
一、深化改革创新,增强机关效能建设的内动力
坚持深化改革创新,进一步解决制约行政效能提升的制度层面问题,是加强机关效能建设的根本性措施和强劲的内动力。一是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行政审批服务效率是机关效能的直接体现,必须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创新服务流程,克服和纠正行政审批环节多、程序不严密、时限不确定等突出问题,促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机关服务提速提效。年初以来,辽源市纪委监察局充分发挥牵头抓总的职能作用,着力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组织相关部门对进入市行政服务中心的545 个行政审批项目进行全面梳理规范,取消255 个,对其余290 个行政审批项目编制唯一对应的要件条件、审批流程和裁量标准,减少审批环节396个,开通市行政审批服务网,审批项目在去年平均提速64.81%的基础上,今年又提速41.25%。二是着力推行重点项目“直通车”服务。项目建设是推进转型发展的重要载体和根本所在,必须全力优化审批服务工作,助力重大项目尽快投产达效。市纪委监察局制定下发了《关于在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开辟3000 万元以上重点投资项目审批“直通车”服务的通知》,将全市3000 万元以上重点投资项目全部纳入“直通车”服务,实行台账式管理,建立了领导包保、并联审批、全程代办、责任追究四项制度,并编印《建设项目行政审批服务指南》,进一步缩短审批时限,提高了行政服务水平。三是深入清理规范行政行为。合法、公正、高效的行政行为,是营造良好经济发展软环境的重要举措,必须不断加大清理规范力度。市纪委监察局组织开展了规范行政处罚行为、规范涉企收费行为、规范涉企检查行为的“三个规范”专项活动,审核了43 个部门、48 个处罚主体的4365个行政处罚项目,清理规范了162 个单位的收费项目,编制了《辽源市2012 年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并通过《辽源日报》进行了公示。坚持涉企检查审核备案制度,严格执行“八个禁止”规定,为企业创造了良好的生产环境。
二、强化监督整治,增强机关效能建设的助推力
监督整治是纪检监察机关的重要职责,也是推动机关效能建设的有力手段。纪检监察机关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必须紧紧围绕振兴发展大局,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整治存在问题,着力推动党委、政府重点工作落实,确保政令畅通。一是明确监督整治重点。围绕促进科学发展,对全市141 个中央扩内需促增长投资项目进行了多批次的监督检查,严肃整治匹配资金不到位、建设手续不全等问题,推动了项目的顺利实施。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对教育、卫生、住房、最低生活保障等民生工作的监督整治,纠正和解决教育乱收费、违规享受低保和廉租房补贴等问题,促进了市委、市政府惠民实事的落实。围绕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加强查办案件工作,并充分发挥治本功能,扩大了政治和社会效果。今年1-8 月,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查办党员干部失职渎职案件60 件,党政纪处分68人。通过查办两起公职人员为企业办理虚假证照案件,及时提出监察建议,为市政府决策南部新城和军分区异址拆迁工作提供了有力依据,避免了重大经济损失。围绕优化经济发展软环境和加强机关纪律作风建设,加强对干扰和破坏经济发展软环境以及违反机关工作纪律行为的监督检查,加大明查暗访力度,查处了市住建局建工处执法人员乱作为等案件和市行政服务中心窗口个别工作人员违反工作纪律问题,并在全市进行通报,促进了经济发展软环境的进一步优化。二是创新监督整治方式方法。提高监督整治效果,必须创新方式方法,增强监督整治工作的科学性。坚持通过开展民主评议重点岗位科(处)长加强监督整治工作,采取公示评议对象信息、实行第三方评议的办法,进一步创新评议工作,并注重评议结果运用,拟对评议排位前10名的进行表扬,对后10 名的进行全市通报批评,由部门主要领导对其进行诫勉谈话,对后3 名的调整现岗位,以提高科(处)长的执法水平和服务意识。坚持通过组织开展大走访活动加强监督整治工作,认真整改企业和群众提出的意见建议。近期,将组织开展大走访活动,进一步了解群众诉求,解决好企业和群众反映的问题。坚持通过强化科技手段加强监督整治工作,重点加强了“三个电子监察平台”建设,政府性投资项目和财政专项资金监管平台硬件已建设完成,待省软件测试完成后进行信息录入和调试运行;市行政服务中心行政审批电子监察平台实现了市、县两级音频、视频同步,对服务窗口人员行为实现了全程监控;加强公共资源配置、公共资产交易、公共产品生产“三公”领域市场运行监管平台建设,着手筹建统一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是增强监督整治工作合力。加强监督整治工作,必须整合各方力量,建立完善监督整治网络,切实增强监督整治合力。注重全方位监督整治,在全市各界代表中聘请了100名软环境监督员和48 名政行风监督员,在100 户重点企业设立了软环境建设监测点,并派驻软环境监督员进行跟踪监督服务。注重多层次监督整治,设立了软环境监督举报电话和市纪委书记软环境投诉举报电子邮箱,实行有奖监督举报。注重立体式监督整治,充分发挥“政行风热线”作用,年初以来举办政行风热线30 余期,答复解决群众反映问题280 余个。
三、健全制度机制,增强机关效能建设的保障力
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制度是根本和保障,必须从建立和完善工作机制制度入手,着力推进机关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夯实机关效能建设工作基础。一是建立完善教育引导机制。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必须建立廉政勤政教育长效机制,不断提高机关人员素质和履职尽责能力。今年以来,市纪委监察局组织开展了保持党的纯洁性主题教育活动,在全省率先组织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和400 余名重点岗位科(处)长到省廉政教育基地观看廉政教育 《发挥纪检监察职能作用深入推进机关效能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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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辽源市委常委、纪委书记 唐永军
省委书记孙政才在省第十次党代会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引导党员干部在‘快、实、细、新’上下功夫,加快工作节奏,细化工作组织,创新工作路数,在推动振兴发展中有所作为、有所创造、有所贡献。”贯彻落实省第十次党代会精神,必须深入开展机关效能建设,内提效能、外树形象,改善环境、促进发展,着力营造务实重行、真抓实干的工作氛围。加强机关效能建设,纪检监察机关既是组织者、推动者,也是参与者,必须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推动机关工作提速提质,为我省振兴发展提供坚强保证。
一、深化改革创新,增强机关效能建设的内动力
坚持深化改革创新,进一步解决制约行政效能提升的制度层面问题,是加强机关效能建设的根本性措施和强劲的内动力。一是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行政审批服务效率是机关效能的直接体现,必须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创新服务流程,克服和纠正行政审批环节多、程序不严密、时限不确定等突出问题,促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机关服务提速提效。年初以来,辽源市纪委监察局充分发挥牵头抓总的职能作用,着力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组织相关部门对进入市行政服务中心的545 个行政审批项目进行全面梳理规范,取消255 个,对其余290 个行政审批项目编制唯一对应的要件条件、审批流程和裁量标准,减少审批环节396个,开通市行政审批服务网,审批项目在去年平均提速64.81%的基础上,今年又提速41.25%。二是着力推行重点项目“直通车”服务。项目建设是推进转型发展的重要载体和根本所在,必须全力优化审批服务工作,助力重大项目尽快投产达效。市纪委监察局制定下发了《关于在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开辟3000 万元以上重点投资项目审批“直通车”服务的通知》,将全市3000 万元以上重点投资项目全部纳入“直通车”服务,实行台账式管理,建立了领导包保、并联审批、全程代办、责任追究四项制度,并编印《建设项目行政审批服务指南》,进一步缩短审批时限,提高了行政服务水平。三是深入清理规范行政行为。合法、公正、高效的行政行为,是营造良好经济发展软环境的重要举措,必须不断加大清理规范力度。市纪委监察局组织开展了规范行政处罚行为、规范涉企收费行为、规范涉企检查行为的“三个规范”专项活动,审核了43 个部门、48 个处罚主体的4365个行政处罚项目,清理规范了162 个单位的收费项目,编制了《辽源市2012 年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并通过《辽源日报》进行了公示。坚持涉企检查审核备案制度,严格执行“八个禁止”规定,为企业创造了良好的生产环境。
二、强化监督整治,增强机关效能建设的助推力
监督整治是纪检监察机关的重要职责,也是推动机关效能建设的有力手段。纪检监察机关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必须紧紧围绕振兴发展大局,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整治存在问题,着力推动党委、政府重点工作落实,确保政令畅通。一是明确监督整治重点。围绕促进科学发展,对全市141 个中央扩内需促增长投资项目进行了多批次的监督检查,严肃整治匹配资金不到位、建设手续不全等问题,推动了项目的顺利实施。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对教育、卫生、住房、最低生活保障等民生工作的监督整治,纠正和解决教育乱收费、违规享受低保和廉租房补贴等问题,促进了市委、市政府惠民实事的落实。围绕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加强查办案件工作,并充分发挥治本功能,扩大了政治和社会效果。今年1-8 月,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查办党员干部失职渎职案件60 件,党政纪处分68人。通过查办两起公职人员为企业办理虚假证照案件,及时提出监察建议,为市政府决策南部新城和军分区异址拆迁工作提供了有力依据,避免了重大经济损失。围绕优化经济发展软环境和加强机关纪律作风建设,加强对干扰和破坏经济发展软环境以及违反机关工作纪律行为的监督检查,加大明查暗访力度,查处了市住建局建工处执法人员乱作为等案件和市行政服务中心窗口个别工作人员违反工作纪律问题,并在全市进行通报,促进了经济发展软环境的进一步优化。二是创新监督整治方式方法。提高监督整治效果,必须创新方式方法,增强监督整治工作的科学性。坚持通过开展民主评议重点岗位科(处)长加强监督整治工作,采取公示评议对象信息、实行第三方评议的办法,进一步创新评议工作,并注重评议结果运用,拟对评议排位前10名的进行表扬,对后10 名的进行全市通报批评,由部门主要领导对其进行诫勉谈话,对后3 名的调整现岗位,以提高科(处)长的执法水平和服务意识。坚持通过组织开展大走访活动加强监督整治工作,认真整改企业和群众提出的意见建议。近期,将组织开展大走访活动,进一步了解群众诉求,解决好企业和群众反映的问题。坚持通过强化科技手段加强监督整治工作,重点加强了“三个电子监察平台”建设,政府性投资项目和财政专项资金监管平台硬件已建设完成,待省软件测试完成后进行信息录入和调试运行;市行政服务中心行政审批电子监察平台实现了市、县两级音频、视频同步,对服务窗口人员行为实现了全程监控;加强公共资源配置、公共资产交易、公共产品生产“三公”领域市场运行监管平台建设,着手筹建统一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是增强监督整治工作合力。加强监督整治工作,必须整合各方力量,建立完善监督整治网络,切实增强监督整治合力。注重全方位监督整治,在全市各界代表中聘请了100名软环境监督员和48 名政行风监督员,在100 户重点企业设立了软环境建设监测点,并派驻软环境监督员进行跟踪监督服务。注重多层次监督整治,设立了软环境监督举报电话和市纪委书记软环境投诉举报电子邮箱,实行有奖监督举报。注重立体式监督整治,充分发挥“政行风热线”作用,年初以来举办政行风热线30 余期,答复解决群众反映问题280 余个。
三、健全制度机制,增强机关效能建设的保障力
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制度是根本和保障,必须从建立和完善工作机制制度入手,着力推进机关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夯实机关效能建设工作基础。一是建立完善教育引导机制。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必须建立廉政勤政教育长效机制,不断提高机关人员素质和履职尽责能力。今年以来,市纪委监察局组织开展了保持党的纯洁性主题教育活动,在全省率先组织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和400 余名重点岗位科(处)长到省廉政教育基地观看廉政教育 《发挥纪检监察职能作用深入推进机关效能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