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域差距内生机制与区域协调发展总体思路
形成这种可流动要素的转移过程,那么将形成不断强化市场规模较大区域区位优势的循环累积过程。但在区域间市场规模不同情况下能否发生可流动要素的转移,则取决于区域间市场开放程度或区域经济一体化程度的大小,区际市场开放程度的大小是可流动要素区际转移的前提条件。区际市场开放程度或区域经济一体化程度又是由经济系统的政策环境所决定的,这种政策包括财政政策、金融信贷政策、产业政策、资源政策、土地政策、人力资本政策等。如果区域之间实行的政策是高度一致的,则区域一体化程度很高,如果区域之间在政策上的差异化程度较大,则区域一体化程度较低,区域一体化程度与区际政策的一致性程度是密切相关的。
区域经济为块状经济,不同块状体之间存在一种非均衡力,在这种非均衡力作用下可流动要素不断向聚集力较大区域聚集,而这种过程对聚集力较弱的区域来讲,就形成了不断损失可流动要素的恶性循环累积过程。这种过程不断放大聚集力较大区域的产业份额,不断缩小聚集力较弱区域的产业份额,而产业份额的区际差异决定了国民收入地区分配的区际差异,产业份额的区域分布越不均衡,国民收入地区分配越不均衡,区域经济发展差距也就越大,这就形成了不断扩大区域发展差距的循环累积因果机制。但能否形成这种不断积累区域发展差距的循环累积因果机制,则取决于区际市场开放程度或区域一体化程度,当区际市场开放程度或区域一体化程度达到某一临界值时,开始启动这种循环累积过程,且随着区际市场开放程度的提高不断得到加强。因此,要实现区域协调发展,必须打破这种不断扩大区域发展差距的循环累积机制,而要打破这种不断积累区域发展差距的机制,不外乎两种途径:一是尽可能减弱区际非均衡力,二是尽可能降低区域一体化程度。
减弱区际非均衡力,就要尽可能放大欠发达地区或边缘区的吸引力,而放大吸引力就是要扩大欠发达地区或边缘区的市场规模。放大市场规模则是要扩大欠发达地区的产业份额或扩大欠发达地区的消费份额。放大欠发达地区产业份额,不外乎内生和外生两种路径:内生路径就是欠发达地区自身的发展,这不属于本文重点关注的范畴;外生路径是指通过引入外部资源促进欠发达地区的经济发展。外生路径强调的是外部资源的流入,最主要的形式就是我们经常讨论的引进外资和产业从发达地区向欠发达地区的转移,这也是本文重点关注的内容。
从上个世纪末至今,国家相继实施了西部大开发、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和中部崛起等战略,并对合理引导我国东部地区产业向中西部地区转移的问题给予高度重视。早在上世纪90年代中期,中央政府就实施了以纺织业的“东锭西移”工程为标志的政府主导的区域产业转移战略,鼓励东部沿海地区的一些制造业合理有序地向中西部地区的原材料基地转移,以建立东西部之间的新型的产业分工格局。2010年年初,国务院又正式批复了《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规划》,这是在我国区域发展规划中唯一以承接产业转移为主题的区域发展规划,主要功能是引导和支持中西部地区承接产业转移,这有利于在全国范围内形成较为合理的产业分工格局。笔者认为,在皖江城市带以北的冀晋陕三省合适的地区以及在皖江城市带以南的湘桂黔三省(区)合适的地区,应再增加类似的规划区以承接从环渤海地区转移出来的产业和从珠三角地区迁移出来的产业。与此相关联的是,要提高中西部参与全国经济大循环的能力,这要求我们采取有力的措施提高东部与中西部产业的关联性,包括提高对中西部地区科研活动及科技人才的支持力度,提升中西部地区产业与东部地区相关产业的配套能力,加强中西部地区向沿海的交通运输能力的建设。
扩大欠发达地区的消费份额,主要是指国家对欠发达地区实施的各种转移支付政策,因为转移支付可以扩大欠发达地区的支出。我们可以把转移支付理解为缩小区域发展差距所带来的公共服务和福利水平差距而采取的措施,但现有的许多转移支付政策反而加剧了公共服务和居民福利水平的不平等程度。例如,税收返还政策把税收返还与税收收入挂钩起来了,这就客观上加大了我国东西部的差距:不同的转移支付类型在实现公共服务和福利水平均等化方面的功效是不相同的。如果区域一体化程度较高,则以提高居民公共服务和福利水平为主要目标的收入型转移支付的均等化绩效,优于以发展欠发达地区产业为主要目标的转移支付政策之绩效。因为,在一体化程度很高的情况下,资本完全可以自由流动,且其收益(或企业利润)全部转移到资本所有者所在的地区,初始资本禀赋差异通过套利过程(或生产过程)仍保持下来,但劳动力的区际流动常受到很大限制,尤其在我国更是这样。可以看出,这种公共资源均等化政策与城乡一体化是联系在一起的,这就是我们强调城乡一体化的主要原因。
适度降低一体化程度,并不是指地方政府强制性设置各种壁垒阻碍要素流动,而是指要实行差异化的政策。区域一体化程度是由经济系统整体的政策环境所决定的,不同区域之间各种政策的一致性程度越高,则区域一体化程度也就越高,不同区域之间各种政策的差异化程度越大,则区域一体化程度就越低。因此,要适度降低区域一体化程度,则要适度降低区域之间各种政策的一致性程度,而一致性程度的适度降低就等于区域之间设定了适度的“政策梯度”,即区域之间实行差别化政策而不是一体化的“一刀切”的政策。例如,中央政府应提高对中西部产业部门投资的支持力度,加大对中西部地区的转移支付和预算内投资的财政支持力度,对重点扶持和鼓励发展的产业和项目实行税收优惠政策;可以对中西部地区实行差别化的财政政策,适度提高中西部地区地方税在税收收入中的比重,提高一般性转移支付所占的比重,因为目前我国六种转移支付中属于远行化转移支付形式的只有一般性转移支付,但其比重还不到10%;在严格保护基本农田指标的前提下,应实行差别化的土地政策,对处于工业化初期阶段的中西部地区适度放宽土地利用限制,尝试对土地管理模式进行创新。
尤其,不要过分迷信“以地为本”的主体功能区战略能够解决区域协调发展问题,尽管“十二五规划”已把主体功能区战略提升为实现我国区域协调发展的国家战略。提出这种战略的基本依据为对外生条件和历史事件的绝对遵从,因为一个地区划人何种开发区的主要标准是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现有开发密度和发展潜力。一般来讲,相对落后的中西部广大地区都有可能被划人限制开发区和禁止开发区,如果被划入限制开发区和禁止开发区,则它应更多地承担环境和生态维持功能。而目前我国各种补偿机制缺乏或很不完善,这些相对落后的限制开发区和禁止开发区自身是 《区域差距内生机制与区域协调发展总体思路(第3页)》
本文链接地址:http://www.oyaya.net/fanwen/view/170883.html
区域经济为块状经济,不同块状体之间存在一种非均衡力,在这种非均衡力作用下可流动要素不断向聚集力较大区域聚集,而这种过程对聚集力较弱的区域来讲,就形成了不断损失可流动要素的恶性循环累积过程。这种过程不断放大聚集力较大区域的产业份额,不断缩小聚集力较弱区域的产业份额,而产业份额的区际差异决定了国民收入地区分配的区际差异,产业份额的区域分布越不均衡,国民收入地区分配越不均衡,区域经济发展差距也就越大,这就形成了不断扩大区域发展差距的循环累积因果机制。但能否形成这种不断积累区域发展差距的循环累积因果机制,则取决于区际市场开放程度或区域一体化程度,当区际市场开放程度或区域一体化程度达到某一临界值时,开始启动这种循环累积过程,且随着区际市场开放程度的提高不断得到加强。因此,要实现区域协调发展,必须打破这种不断扩大区域发展差距的循环累积机制,而要打破这种不断积累区域发展差距的机制,不外乎两种途径:一是尽可能减弱区际非均衡力,二是尽可能降低区域一体化程度。
减弱区际非均衡力,就要尽可能放大欠发达地区或边缘区的吸引力,而放大吸引力就是要扩大欠发达地区或边缘区的市场规模。放大市场规模则是要扩大欠发达地区的产业份额或扩大欠发达地区的消费份额。放大欠发达地区产业份额,不外乎内生和外生两种路径:内生路径就是欠发达地区自身的发展,这不属于本文重点关注的范畴;外生路径是指通过引入外部资源促进欠发达地区的经济发展。外生路径强调的是外部资源的流入,最主要的形式就是我们经常讨论的引进外资和产业从发达地区向欠发达地区的转移,这也是本文重点关注的内容。
从上个世纪末至今,国家相继实施了西部大开发、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和中部崛起等战略,并对合理引导我国东部地区产业向中西部地区转移的问题给予高度重视。早在上世纪90年代中期,中央政府就实施了以纺织业的“东锭西移”工程为标志的政府主导的区域产业转移战略,鼓励东部沿海地区的一些制造业合理有序地向中西部地区的原材料基地转移,以建立东西部之间的新型的产业分工格局。2010年年初,国务院又正式批复了《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规划》,这是在我国区域发展规划中唯一以承接产业转移为主题的区域发展规划,主要功能是引导和支持中西部地区承接产业转移,这有利于在全国范围内形成较为合理的产业分工格局。笔者认为,在皖江城市带以北的冀晋陕三省合适的地区以及在皖江城市带以南的湘桂黔三省(区)合适的地区,应再增加类似的规划区以承接从环渤海地区转移出来的产业和从珠三角地区迁移出来的产业。与此相关联的是,要提高中西部参与全国经济大循环的能力,这要求我们采取有力的措施提高东部与中西部产业的关联性,包括提高对中西部地区科研活动及科技人才的支持力度,提升中西部地区产业与东部地区相关产业的配套能力,加强中西部地区向沿海的交通运输能力的建设。
扩大欠发达地区的消费份额,主要是指国家对欠发达地区实施的各种转移支付政策,因为转移支付可以扩大欠发达地区的支出。我们可以把转移支付理解为缩小区域发展差距所带来的公共服务和福利水平差距而采取的措施,但现有的许多转移支付政策反而加剧了公共服务和居民福利水平的不平等程度。例如,税收返还政策把税收返还与税收收入挂钩起来了,这就客观上加大了我国东西部的差距:不同的转移支付类型在实现公共服务和福利水平均等化方面的功效是不相同的。如果区域一体化程度较高,则以提高居民公共服务和福利水平为主要目标的收入型转移支付的均等化绩效,优于以发展欠发达地区产业为主要目标的转移支付政策之绩效。因为,在一体化程度很高的情况下,资本完全可以自由流动,且其收益(或企业利润)全部转移到资本所有者所在的地区,初始资本禀赋差异通过套利过程(或生产过程)仍保持下来,但劳动力的区际流动常受到很大限制,尤其在我国更是这样。可以看出,这种公共资源均等化政策与城乡一体化是联系在一起的,这就是我们强调城乡一体化的主要原因。
适度降低一体化程度,并不是指地方政府强制性设置各种壁垒阻碍要素流动,而是指要实行差异化的政策。区域一体化程度是由经济系统整体的政策环境所决定的,不同区域之间各种政策的一致性程度越高,则区域一体化程度也就越高,不同区域之间各种政策的差异化程度越大,则区域一体化程度就越低。因此,要适度降低区域一体化程度,则要适度降低区域之间各种政策的一致性程度,而一致性程度的适度降低就等于区域之间设定了适度的“政策梯度”,即区域之间实行差别化政策而不是一体化的“一刀切”的政策。例如,中央政府应提高对中西部产业部门投资的支持力度,加大对中西部地区的转移支付和预算内投资的财政支持力度,对重点扶持和鼓励发展的产业和项目实行税收优惠政策;可以对中西部地区实行差别化的财政政策,适度提高中西部地区地方税在税收收入中的比重,提高一般性转移支付所占的比重,因为目前我国六种转移支付中属于远行化转移支付形式的只有一般性转移支付,但其比重还不到10%;在严格保护基本农田指标的前提下,应实行差别化的土地政策,对处于工业化初期阶段的中西部地区适度放宽土地利用限制,尝试对土地管理模式进行创新。
尤其,不要过分迷信“以地为本”的主体功能区战略能够解决区域协调发展问题,尽管“十二五规划”已把主体功能区战略提升为实现我国区域协调发展的国家战略。提出这种战略的基本依据为对外生条件和历史事件的绝对遵从,因为一个地区划人何种开发区的主要标准是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现有开发密度和发展潜力。一般来讲,相对落后的中西部广大地区都有可能被划人限制开发区和禁止开发区,如果被划入限制开发区和禁止开发区,则它应更多地承担环境和生态维持功能。而目前我国各种补偿机制缺乏或很不完善,这些相对落后的限制开发区和禁止开发区自身是 《区域差距内生机制与区域协调发展总体思路(第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