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人王万林给我们的救助管理启示
好人王万林给我们的救助管理启示
作者/ 李宝芳
近日媒体报道:王万林,杭州人,今年67岁,从1979年起收留救助流浪儿童,迄今已经坚持33年,共救助502个孩子。对于好人王万林的义举,除了钦佩感动之余,我们是否也该深思,完善对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管理,我们还需要做什么。
一、救助管理需要常态化
王万林自己介绍说,每隔几天,他都会去火车站、汽车站、广场这些人多的地方“溜达”,看到衣衫褴褛、眼神迷茫的孩子,他都会迎上去询问,了解具体情况,并掏钱帮他们买好回家的车票。遇上一时回不去的,王万林就把这些孩子领回自己家暂住。我们政府目前对流浪人员的救助也有主动救助、街头救助,但是与王万林主动搜寻流浪儿童的频率相比,显然不够。由于对现行救助政策和救助站的宣传不到位,很多流浪人员无法实现主动求助,这就需要加大主动救助的力度,实现主动救助常态化,而非限于冬季才有的应急性救助。另外,要加大救助管理的宣传力度,加强传媒对救助管理政策要领的宣传,使广大社会成员对救助管理有正确的认识。在火车站、汽车站、繁华市区等重点部位设立专门的救助引导站牌,公布相应救助站的地点和电话,便于求助者能更有效求助。
二、救助管理需要长效机制
根据救助管理工作条例,救助站根据受助人员的情况确定救助期限,一般不超过10天。因此,救助站对流浪人员的救助只具有临时性,结果造成大部分的被救助者被送回流出地后,仍然选择再次外出流浪乞讨。而王万林在对流浪儿童的救助中,则像“爸爸一样,不仅为他们的生活操心,还帮忙联系工作。对于无家可归的流浪儿,他长期收留家中。他收留救助过的流浪儿中,有人考上了大学,有人办起了公司……大多数都过上了正常人的生活。从中我们能看到,他对流浪儿的救助具有长效性,对那些流浪儿的一生都具有转折性的作用。为流浪乞讨人员提供救助,仅仅一张车票和几餐饭菜是远远不够的,更重要是如何使职业乞丐放弃乞讨,回归社会,使其他流浪乞讨人员能够走出心理阴影,摆正心态,正常生活。只有重塑健康的心理环境,流浪乞讨人员的思维模式和生活方式才能发生根本的改变,才能开始新的生活。这就需要建立救助管理的长效机制,帮助更多的流浪人员过正常的生活。这种长效机制包括要对流浪乞讨人员进行心理疏导和矫正,需要救助工作人员利用心理学、社会工作、管理学等的知识和技巧来解决问题。这一方面对救助工作人员的文化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另一方面也需要大力吸纳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社会爱心人士的力量。
三、政府应负有救助的主体责任
对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管理属于社会救助政策的范畴。社会政策是国家为解决社会问题、改善社会环境、促进社会公正与进步而实施的政策。其重要特征之一就是价值关联性。救助管理制度作为社会政策的一种,其价值目标就是关怀和照顾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为其提供临时性的机构救助,保障其基本的生活权益,帮助城市里的这部分弱势群体走出困境。社会救助是国家和社会对公民的责任,政府负有对流浪人员救助的主体责任。王万林是下岗工人,收入微薄。自2000年下岗以后,每月就只有298元。在他收留的流浪儿中,短的两三天,长则七八年,吃住全由王万林承担,他的负担非常重。他的事迹不止一次被媒体报道过,除了有好心人的帮助,当地政府应该有提供资助和便利的责任。但是很遗憾,这些都没有。在这方面,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做的很不够。如果王万林有更多的收入,相信他对孩子的救助会做得更好,也会有更多的孩子得到救助。
四、救助管理需要社会组织和公民的积极参与
虽然对流浪乞讨人员的社会救助主要是政府的责任,但是如果这种救助仅限于政府部门,那么不仅会限制求助的工作效率,也使得丰富的社会资源不能充分有效地到达困难群体。所以需要积极引入非政府力量。鼓励社会组织、社区、公民的积极参与,共同建立起对城市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主体网络。王万林作为一位普通公民,收入微薄,但却救助了500多个孩子,可见只要有爱心,愿意伸援手,个人的力量也很巨大。我们需要更多像王万林这样的好人,需要更多的社会组织积极参与社会救助,真正实现救助社会化。只有如此,救助的力量才会更强大,才会有更多的流浪人员回归社会。 《好人王万林给我们的救助管理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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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李宝芳
近日媒体报道:王万林,杭州人,今年67岁,从1979年起收留救助流浪儿童,迄今已经坚持33年,共救助502个孩子。对于好人王万林的义举,除了钦佩感动之余,我们是否也该深思,完善对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管理,我们还需要做什么。
一、救助管理需要常态化
王万林自己介绍说,每隔几天,他都会去火车站、汽车站、广场这些人多的地方“溜达”,看到衣衫褴褛、眼神迷茫的孩子,他都会迎上去询问,了解具体情况,并掏钱帮他们买好回家的车票。遇上一时回不去的,王万林就把这些孩子领回自己家暂住。我们政府目前对流浪人员的救助也有主动救助、街头救助,但是与王万林主动搜寻流浪儿童的频率相比,显然不够。由于对现行救助政策和救助站的宣传不到位,很多流浪人员无法实现主动求助,这就需要加大主动救助的力度,实现主动救助常态化,而非限于冬季才有的应急性救助。另外,要加大救助管理的宣传力度,加强传媒对救助管理政策要领的宣传,使广大社会成员对救助管理有正确的认识。在火车站、汽车站、繁华市区等重点部位设立专门的救助引导站牌,公布相应救助站的地点和电话,便于求助者能更有效求助。
二、救助管理需要长效机制
根据救助管理工作条例,救助站根据受助人员的情况确定救助期限,一般不超过10天。因此,救助站对流浪人员的救助只具有临时性,结果造成大部分的被救助者被送回流出地后,仍然选择再次外出流浪乞讨。而王万林在对流浪儿童的救助中,则像“爸爸一样,不仅为他们的生活操心,还帮忙联系工作。对于无家可归的流浪儿,他长期收留家中。他收留救助过的流浪儿中,有人考上了大学,有人办起了公司……大多数都过上了正常人的生活。从中我们能看到,他对流浪儿的救助具有长效性,对那些流浪儿的一生都具有转折性的作用。为流浪乞讨人员提供救助,仅仅一张车票和几餐饭菜是远远不够的,更重要是如何使职业乞丐放弃乞讨,回归社会,使其他流浪乞讨人员能够走出心理阴影,摆正心态,正常生活。只有重塑健康的心理环境,流浪乞讨人员的思维模式和生活方式才能发生根本的改变,才能开始新的生活。这就需要建立救助管理的长效机制,帮助更多的流浪人员过正常的生活。这种长效机制包括要对流浪乞讨人员进行心理疏导和矫正,需要救助工作人员利用心理学、社会工作、管理学等的知识和技巧来解决问题。这一方面对救助工作人员的文化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另一方面也需要大力吸纳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社会爱心人士的力量。
三、政府应负有救助的主体责任
对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管理属于社会救助政策的范畴。社会政策是国家为解决社会问题、改善社会环境、促进社会公正与进步而实施的政策。其重要特征之一就是价值关联性。救助管理制度作为社会政策的一种,其价值目标就是关怀和照顾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为其提供临时性的机构救助,保障其基本的生活权益,帮助城市里的这部分弱势群体走出困境。社会救助是国家和社会对公民的责任,政府负有对流浪人员救助的主体责任。王万林是下岗工人,收入微薄。自2000年下岗以后,每月就只有298元。在他收留的流浪儿中,短的两三天,长则七八年,吃住全由王万林承担,他的负担非常重。他的事迹不止一次被媒体报道过,除了有好心人的帮助,当地政府应该有提供资助和便利的责任。但是很遗憾,这些都没有。在这方面,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做的很不够。如果王万林有更多的收入,相信他对孩子的救助会做得更好,也会有更多的孩子得到救助。
四、救助管理需要社会组织和公民的积极参与
虽然对流浪乞讨人员的社会救助主要是政府的责任,但是如果这种救助仅限于政府部门,那么不仅会限制求助的工作效率,也使得丰富的社会资源不能充分有效地到达困难群体。所以需要积极引入非政府力量。鼓励社会组织、社区、公民的积极参与,共同建立起对城市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主体网络。王万林作为一位普通公民,收入微薄,但却救助了500多个孩子,可见只要有爱心,愿意伸援手,个人的力量也很巨大。我们需要更多像王万林这样的好人,需要更多的社会组织积极参与社会救助,真正实现救助社会化。只有如此,救助的力量才会更强大,才会有更多的流浪人员回归社会。 《好人王万林给我们的救助管理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