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工作的优势理论——预防留守儿童犯罪问题的新视角
优势
公安、司法等部门通力合作,建立良好的社区环境氛围。对社区范围内或者周边出现的各种庸俗、低趣味现象坚决打击及制止,给留守儿童创造一个良好的文化环境氛围。对于涉及影响学校正常教学秩序,伤害学生的案件及社会不良人士诱骗或教唆农村“留守儿童”的违法犯罪活动也要依法严厉打击,以防留守儿童受到伤害或者进行错误模仿。
村委(社区)和民政、妇联等基层的组织、社区居民要呼吁倡导建立健全与农村“留守儿童”相关的法律和规章制度,并具体落实如《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义务教育法》与《未成年人保护法》等儿童青少年相关的法律,使其日常生活得到应有的法律保障与保护,同时这些也应成为社区基层政府的日常工作,进而成为政府社区建设的基础工作之一。
在社区中通过分发小册子、悬挂横幅、外展、演出等形式,宣传安全防范及控制农村留守儿童犯罪的相关信息,强化社区居民安全意识和法律意识;建立社区儿童家庭档案,做好留守儿童社区教育,增强留守儿童的法制意识和法制观念;发现儿童有不良行为习惯时及时给予指导和纠正,发现留守儿童犯罪更不能姑息养奸,应及时移交公安、司法等部门给予感化教育。社区内的非正规照顾者(例如家人、邻居、朋友、志愿者等)应对犯罪的留守儿童持宽容、接纳的心态,帮其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与价值观,培养其自力更生的生活技能,使他们在回归之后感受到社会的关爱,具备适应新生活的基本能力,避免重复性犯罪。
2.运用家庭,尤其是父母的关爱力量
法国克里斯琴施皮茨博士曾经这样忠告,惟有父母的关爱才能有助于孩子的成长。父母的作用是他人无法取代的,而留守儿童缺的就是父母的陪伴与关爱。
怎样弥补留守经历造成的父母关爱不足呢?首先,经济条件允许的家庭,应尽量将孩子带在身边,宁可“流动”也不要“留守”,这样有更多的机会与孩子互动,了解他(她)的思想动态,及时地沟通与教育,这是最理想的家庭教育模式。限于某些条件的限制,暂时无法与父母团聚的情况,父母应慎重考虑被委托人是否具有监护能力,是否能照顾孩子的生活起居?是否能关心而又不放纵孩子?是否能在孩子满足生活需要的同时又能遵纪守法?这些都会影响到孩子今后能否成为一名对自我与他人负责任的人;同时,多与孩子交流沟通,除了日常生活和学习情况,孩子的精神状况与心理需求应是关注的重点;可通过电话与视频,多回家看看也能在一定程度上减少留守经历对儿童产生的消极影响。有些家长回家了,没有以“孩子为中心”,没有关心孩子的“现实”需求,更没有表达对孩子良好方面的肯定与不适当方面的引导,孩子体会到的是被忽视,这样回家后的效果非但对于孩子没有帮助,反倒适得其反(程艳艳,2007)。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暑假时尽可能把孩子接到身边,下班休息时间多与孩子进行亲子互动,带孩子去公园、图书馆等有意义的场所,开阔孩子的眼界,提高人际交往能力,并在游玩的同时进行教育和引导。
目前,留守儿童监护人一般多为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他们大多年事已高,文化程度却不高,有时甚至要同时照看几个小孩,要做到完全替代家长的角色,的确是有些勉为其难了。不过,尽量做到认真负责,不娇宠不溺爱孩子,同时多和孩子交流,鼓励孩子通过一些方式,比如写日记,给父母写信等方式保持与父母的联系;并且多与孩子的父母、学校老师和社区同志保持接触,在需要时及时争取他们的支持与力量。
3.积极发挥学校功能
在当今形势下,学校已成为教育“留守儿童”的主导性力量。怎样最大限度地发挥学校的作用呢?首先,创建健康校园。应结合各自实际,切实加强校园文化建设与管理,努力建设和谐的校园文化。如规范建立学校安全网络,为学生提供安全保障。其次,在师资培训体系中,增加相关专题内容。在一些调查中发现,有些教师对留守儿童趋向负性评价。其实,良好的师生关系有利于学生形成对学校、学习的正性体验。因而,应提高教师素质,使其关心留守儿童,对其不良行为要给予积极的引导,通过教学与日常管理工作促进学生身心健康,遵纪守法。再次,学校加强对违法犯罪知识的宣传与教育,设专门的法律专业老师传授给学生正确的法律知识,增强他们的法律意识,形成法制观念,养成自觉守法的行为习惯,避免他们因为无知而走上犯罪道路;增设相关课程,开展心理咨询(裴小梅,2008),加强对留守儿童心理、生理等方面的指导教育,具体来讲,可以开展“认识性与性别角色”、“团结友爱”、“做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等活动增加学生的成人意识、规范感与自律感,增进规范行为的发生。然后,建立留守学生档案。除了追踪他们的基本情况,父母的姓名与联系方式等要做到记录在案。最后,如果条件允许,学校最好采用寄宿制,配备生活老师,严格作息时间,加强学生群体之间的互动,每宿舍都设置大家信赖的“心理健康卫生员”,及时肯定积极面与发现问题,这些都能在相当程度上缓解由于缺失父母关爱而带来的消极影响,促进学生群体以及学生与老师群体之间的和谐互动。
(二)激发问题者的潜能,发挥个体优势
留守儿童往往自我评价甚低,缺乏理想与兴趣,自暴自弃。社会工作者应帮助他们树立一个健康、积极的自我形象,通过新方式来重新建构他们的生活。首先,要与他们进行真诚的沟通。耐心地聆听留守儿童的声音,尤其是负面的声音,让他们学会表达自己的情绪感受与实际的生活状态。其次,让留守儿童参与评估自身的优势(如情感、忠诚、友善、人际关系等方面)。参与的方式,一方面可以让他们学会表达自己的心声,同时也会让他们听到不同的声音——积极的反馈,这样良性互动促进彼此的信任与理解。可以说,良好关系,高期望的信息,参与和贡献的机会,这三个因素是留守儿童者内在潜能得以发掘和发挥的关键。在此基础上,让农村留守儿童通过发挥自身优势,消除引起犯罪的各种因素。
1.通过学习,提高明辨是非的能力
每个个体都有求知的欲望和学习的能力,农村留守儿童可以通过书本、报刊、电视、网络等传播媒介获取知识,并在身边长者、教师的指导下,树立正确的人生价值观,树立远大的理想和信念。只有在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荣辱观的指导下,才能正确区分对与错、善与恶,才有明辨是非的能力,才知道什么事情应该做,什么事情不能做。通过学习,储备知识,提升个人素质,才能在社会形形色色的诱惑中,坚持原则,保持自我,做到出淤泥而不染。
2.参加集体活动,培养健康心理
一个人,就算他身上有许许多多的毛病,他一样拥有情感、忠诚、人际关系、才能、兴趣等优势。集体活动具有强大的动力机制,能使学生观察榜样,角色扮演,竞争激励,同时也能表达情绪,获得正性体验,学会接纳自己的不良情绪,抑制不良冲动,形成正确认知(段鑫星、马亚静、刘桂智,2010)。更重要地是,留守儿童在集体中会感受到,“原来不只我一人父母不在身边!原来我并不孤单!我有大家可以依靠,可以信赖,可以交流!”因而,留守儿童通过参加学校或者社区组织的各种教育、兴趣、互助、社会化等集体活动,可以提高人际交往技巧,克服孤僻自卑心理。同时,在活动中通过合理途径发泄不满情绪,感受到集体的关爱和力量,报复和反社会心理将会被弱化,增强归宿感与认同感。这一系列行动都将有助于预防和控制农村留守儿童犯罪。
总而言之,优势视角是以人为本,以农村留守儿童为中心,相信他们可以改变,减少犯罪行为发生的可能性,促进其健康成长 《社会工作的优势理论——预防留守儿童犯罪问题的新视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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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司法等部门通力合作,建立良好的社区环境氛围。对社区范围内或者周边出现的各种庸俗、低趣味现象坚决打击及制止,给留守儿童创造一个良好的文化环境氛围。对于涉及影响学校正常教学秩序,伤害学生的案件及社会不良人士诱骗或教唆农村“留守儿童”的违法犯罪活动也要依法严厉打击,以防留守儿童受到伤害或者进行错误模仿。
村委(社区)和民政、妇联等基层的组织、社区居民要呼吁倡导建立健全与农村“留守儿童”相关的法律和规章制度,并具体落实如《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义务教育法》与《未成年人保护法》等儿童青少年相关的法律,使其日常生活得到应有的法律保障与保护,同时这些也应成为社区基层政府的日常工作,进而成为政府社区建设的基础工作之一。
在社区中通过分发小册子、悬挂横幅、外展、演出等形式,宣传安全防范及控制农村留守儿童犯罪的相关信息,强化社区居民安全意识和法律意识;建立社区儿童家庭档案,做好留守儿童社区教育,增强留守儿童的法制意识和法制观念;发现儿童有不良行为习惯时及时给予指导和纠正,发现留守儿童犯罪更不能姑息养奸,应及时移交公安、司法等部门给予感化教育。社区内的非正规照顾者(例如家人、邻居、朋友、志愿者等)应对犯罪的留守儿童持宽容、接纳的心态,帮其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与价值观,培养其自力更生的生活技能,使他们在回归之后感受到社会的关爱,具备适应新生活的基本能力,避免重复性犯罪。
2.运用家庭,尤其是父母的关爱力量
法国克里斯琴施皮茨博士曾经这样忠告,惟有父母的关爱才能有助于孩子的成长。父母的作用是他人无法取代的,而留守儿童缺的就是父母的陪伴与关爱。
怎样弥补留守经历造成的父母关爱不足呢?首先,经济条件允许的家庭,应尽量将孩子带在身边,宁可“流动”也不要“留守”,这样有更多的机会与孩子互动,了解他(她)的思想动态,及时地沟通与教育,这是最理想的家庭教育模式。限于某些条件的限制,暂时无法与父母团聚的情况,父母应慎重考虑被委托人是否具有监护能力,是否能照顾孩子的生活起居?是否能关心而又不放纵孩子?是否能在孩子满足生活需要的同时又能遵纪守法?这些都会影响到孩子今后能否成为一名对自我与他人负责任的人;同时,多与孩子交流沟通,除了日常生活和学习情况,孩子的精神状况与心理需求应是关注的重点;可通过电话与视频,多回家看看也能在一定程度上减少留守经历对儿童产生的消极影响。有些家长回家了,没有以“孩子为中心”,没有关心孩子的“现实”需求,更没有表达对孩子良好方面的肯定与不适当方面的引导,孩子体会到的是被忽视,这样回家后的效果非但对于孩子没有帮助,反倒适得其反(程艳艳,2007)。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暑假时尽可能把孩子接到身边,下班休息时间多与孩子进行亲子互动,带孩子去公园、图书馆等有意义的场所,开阔孩子的眼界,提高人际交往能力,并在游玩的同时进行教育和引导。
目前,留守儿童监护人一般多为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他们大多年事已高,文化程度却不高,有时甚至要同时照看几个小孩,要做到完全替代家长的角色,的确是有些勉为其难了。不过,尽量做到认真负责,不娇宠不溺爱孩子,同时多和孩子交流,鼓励孩子通过一些方式,比如写日记,给父母写信等方式保持与父母的联系;并且多与孩子的父母、学校老师和社区同志保持接触,在需要时及时争取他们的支持与力量。
3.积极发挥学校功能
在当今形势下,学校已成为教育“留守儿童”的主导性力量。怎样最大限度地发挥学校的作用呢?首先,创建健康校园。应结合各自实际,切实加强校园文化建设与管理,努力建设和谐的校园文化。如规范建立学校安全网络,为学生提供安全保障。其次,在师资培训体系中,增加相关专题内容。在一些调查中发现,有些教师对留守儿童趋向负性评价。其实,良好的师生关系有利于学生形成对学校、学习的正性体验。因而,应提高教师素质,使其关心留守儿童,对其不良行为要给予积极的引导,通过教学与日常管理工作促进学生身心健康,遵纪守法。再次,学校加强对违法犯罪知识的宣传与教育,设专门的法律专业老师传授给学生正确的法律知识,增强他们的法律意识,形成法制观念,养成自觉守法的行为习惯,避免他们因为无知而走上犯罪道路;增设相关课程,开展心理咨询(裴小梅,2008),加强对留守儿童心理、生理等方面的指导教育,具体来讲,可以开展“认识性与性别角色”、“团结友爱”、“做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等活动增加学生的成人意识、规范感与自律感,增进规范行为的发生。然后,建立留守学生档案。除了追踪他们的基本情况,父母的姓名与联系方式等要做到记录在案。最后,如果条件允许,学校最好采用寄宿制,配备生活老师,严格作息时间,加强学生群体之间的互动,每宿舍都设置大家信赖的“心理健康卫生员”,及时肯定积极面与发现问题,这些都能在相当程度上缓解由于缺失父母关爱而带来的消极影响,促进学生群体以及学生与老师群体之间的和谐互动。
(二)激发问题者的潜能,发挥个体优势
留守儿童往往自我评价甚低,缺乏理想与兴趣,自暴自弃。社会工作者应帮助他们树立一个健康、积极的自我形象,通过新方式来重新建构他们的生活。首先,要与他们进行真诚的沟通。耐心地聆听留守儿童的声音,尤其是负面的声音,让他们学会表达自己的情绪感受与实际的生活状态。其次,让留守儿童参与评估自身的优势(如情感、忠诚、友善、人际关系等方面)。参与的方式,一方面可以让他们学会表达自己的心声,同时也会让他们听到不同的声音——积极的反馈,这样良性互动促进彼此的信任与理解。可以说,良好关系,高期望的信息,参与和贡献的机会,这三个因素是留守儿童者内在潜能得以发掘和发挥的关键。在此基础上,让农村留守儿童通过发挥自身优势,消除引起犯罪的各种因素。
1.通过学习,提高明辨是非的能力
每个个体都有求知的欲望和学习的能力,农村留守儿童可以通过书本、报刊、电视、网络等传播媒介获取知识,并在身边长者、教师的指导下,树立正确的人生价值观,树立远大的理想和信念。只有在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荣辱观的指导下,才能正确区分对与错、善与恶,才有明辨是非的能力,才知道什么事情应该做,什么事情不能做。通过学习,储备知识,提升个人素质,才能在社会形形色色的诱惑中,坚持原则,保持自我,做到出淤泥而不染。
2.参加集体活动,培养健康心理
一个人,就算他身上有许许多多的毛病,他一样拥有情感、忠诚、人际关系、才能、兴趣等优势。集体活动具有强大的动力机制,能使学生观察榜样,角色扮演,竞争激励,同时也能表达情绪,获得正性体验,学会接纳自己的不良情绪,抑制不良冲动,形成正确认知(段鑫星、马亚静、刘桂智,2010)。更重要地是,留守儿童在集体中会感受到,“原来不只我一人父母不在身边!原来我并不孤单!我有大家可以依靠,可以信赖,可以交流!”因而,留守儿童通过参加学校或者社区组织的各种教育、兴趣、互助、社会化等集体活动,可以提高人际交往技巧,克服孤僻自卑心理。同时,在活动中通过合理途径发泄不满情绪,感受到集体的关爱和力量,报复和反社会心理将会被弱化,增强归宿感与认同感。这一系列行动都将有助于预防和控制农村留守儿童犯罪。
总而言之,优势视角是以人为本,以农村留守儿童为中心,相信他们可以改变,减少犯罪行为发生的可能性,促进其健康成长 《社会工作的优势理论——预防留守儿童犯罪问题的新视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