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世界企业所得税制改革分析
部分国家1999年企业所得税税率下调情况
国家 1999年前税率 1999年税率
英国 31 30
丹麦 34 32
捷克 35 33
罗马尼亚 38 25
保加利亚 30 27
俄罗斯 35 30
南非 35 30
日本 46 40
澳大利亚 36 34
(四)关于企业所得税与个人所得税一体化
将企业所得税与个人所得税视作一体,合并征收,是世界所得税制改革探讨较多的问题之一。在两税一体化的问题上,形成主流做法是部分一体化,这可以在公司层次或个人层次减除对股息的双重征税。对企业来说,主要采取两种方法:一是股息扣除制,即允许公司从其应税所得中扣除全部或部分已支付的股息,仅对剩下的所得征收企业所得税。目前,希腊、冰岛、瑞典等国家采用这种办法。二是分税率制,即对作为股息分配的利润采取低税率课征,而对保留收益或未分配利润课以高税率。目前,德国采用这种方法。
三、世界企业所得税制改革的发展趋势
第一,各国企业所得税税率逐渐降低,并将减少国际间的差异。
第二,各国仍将根据本国的实际情况出台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对宏观经济进行调控。
第三,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一体化将成为改革的重要内容,用以缓解对股息双重征税的矛盾。总之,世界企业所得税制会朝着税负稳定、税制趋同的方向发展。随着经济不断发展,发展中国家的企业所得税会随着收入水平的提高、税费扩大而不断提高,贯彻公平原则,调节社会收入差距的客观要求也会促使其所得税地位的上升,而发达国家所得税在税收体系中的地位将回归到合理的区间,两者间所得税地位差异会逐步缩小。处于同一经济水平国家的所得税制趋同性会更为明显。
四、对世界企业所得税
《当前世界企业所得税制改革分析(第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