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我县劳务经济发展情况的调查与思考
农村劳动力转移:促进农民增收和经济发展的“推力器”—对我县劳务经济发展情况的调查与思考 我县是个典型的农业大县,农村人口比重大,农村劳动力资源相当丰富。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农民的思想观念发生了深刻的变化,许多农村劳动力纷纷跳出农业粗放经营的圈子,加入转移的行列,极大地促进了农民增收和农村经济的发展。为了全面掌握我县农村劳动力转移的情况,探求新形势下农村劳动力转移存在的制约因素与对策,促进劳务经济发展,县委政研室、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县农调队组成联合调查组对此进行了专题调研。 一、我县农村劳动力转移的现状和特点 据抽样调查推算,我县2004年农村劳动力达42万人,转移28万人,占农村劳动力总量的66.7%,其中县内转移15万人,占转移劳动力的53.6%,县外转移13万人,占转移劳动力的46.4%,二者分别占农村劳动力总量的35.7%和31.0%。进行转移的劳动力从性别上看,男劳动力比例高于女劳动力,占总量比分别为57%、43%;从各年龄组构成来看,以青壮年为主体,90%以上的劳动力在16-48岁之间,其中30-39岁的比重最高,占39.4%,其次是20-29岁的占28%,40-49岁的占21.3%,19岁以下及50岁以上的占11.3%。县内转移以自发转移为主要方式,主要转向我县的建材、竹木加工、建筑等第二产业和进城镇从事商贸、餐饮等服务业。县外转移的形式主要有四种:1、由劳动等有关部门和机构直接组织输出;2、通过劳务市场获取信息外出;3、依靠乡友和亲属联系外出;4、纯粹的自发转移。具体有以下特点: (一)转移的流向以省外为重点。多年来,我县农村劳动力向省外转移高于省内转移,省内转移只占县外转移总量的8.7%。省外以广州、深圳、珠海、浙江等沿海地区及北京、上海等大中城市为劳动力转移的热点,转向东部沿海地区及大中城市的劳动力占87%,转向西部地区的只占4.3%。如泗里河乡在东莞市厚街镇务工的劳动力就达4000余人。 (二)转移的行业以工业、建筑业和服务业为主体。具体分5个层次:一是集中在广东地区的工业普工,主要从事于工业企业的生产;二是广州、深圳、珠海、北京、上海等大中城市的三星级以上宾馆、导游等服务业;三是河南、安徽一带的饼干、制糖等熟食加工业;四是广东、北京等地的建筑业,主要在一些国家重点工程如人民大会堂防漏工程、奥运场馆建设等工地从事泥木工;五是在广州、北京等地开办招待所。 (三)转移的组织化程度较低。自发性转移是我县农村劳动力跨县转移的主要方式,大部分是依靠“血缘、人缘、地缘”关系,通过亲属带领、亲友介绍、本地外出人员带动、自行外出闯荡等方式进行转移。据对8个劳务输出重点乡镇的调查,通过劳动等部门或机构有组织进行转移的平均值仅为5%。组织者主要以劳动部门和职业培训机构为主,每年组织向县外输出劳动力在2000人左右。 2004年我县组织劳动力输出情况 单 位 输出人数 输 出 地 域 县劳动局跨省就业办、劳动技工学校 142 沿海地区 县劳动局就业服务中心 113 沿海地区 县职业中专 195 北京、深圳、广州、上海等大中城市 通达电脑学校 350 深圳、广州等沿海地区 各乡镇劳动管理站 877 沿海地区及北京 (四)转移的兼业性不太明显。尽管转移的劳动力保留着对土地的承包经营权,但农业粗放经营的效益低下,加上来回往返费用高,所以即使在农忙季节,外出劳动力也一般很少回乡投入第一产业的生产,转移的兼业性不太明显。劳动力一旦外出,在外务工的时间就较长,据抽样调查推算,外出劳动力的年均务工时间为8.6个月。 (五)参与转移的劳动力具有明显的地域性。总体来看,我县北部地区转移劳动力比南部地区多。其中马迹塘、泗里河、武潭、大栗港、乌旗山等乡镇是劳务输出的重点地区,泗里河乡外出劳动力占该乡总人口的三分之一,武潭、马迹塘、乌旗山等乡镇外出务工者均达到各乡镇农村劳动力总量的18%;灰山港、河溪水、石牛江等乡镇的一些偏僻村也有部分农村劳动力外出务工。而县城周边乡镇出县务工者相对较少。 (六)转移的劳动力文化素质以初中及相当初中文化程度为主。我县外出劳动力的文化素质整体较高,大部分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其中, 有初中文化的占59.2%,高中文化的占18.4%,大中专或中等职业技术以上文化的占7.1%,小学文化的占15.3%。 我县劳动力转移情况 (据县农调队对100户农户抽样调查推算) 二、农村劳动力转移对促进经济发展所起的作用。农村剩余劳动力实行转移,是“不冒烟的工厂”,投资少,见效快,是一种隐形经济。农民外出劳务不仅给自身带来了可观的收入,而且对提高农村劳动力的素质、促进我县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和区域经济的发展发挥了十分积极的作用。 (一)增加了农民收入。在各产业中,农业的比较效益低下,劳动力从农业转移到非农产业所获得的实际报酬往往要大于农业,产业之间的这种收入差异,成为劳动力转移的直接动力。近年来,我县一产业收入在占农民人均纯收入中的比重呈逐年下降趋势,1995年为52.7%,1998年下降到39.1%,2004年降至28.4%,而农民人均纯收入2002年增加88元,达到2349元,其中外出 《对我县劳务经济发展情况的调查与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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