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投放危险物质罪罪数形态的认定
投放危险物质行为、收买行为和出售行为。投放危险物质行为触犯投放危险物质罪和破坏生产经营罪,构成想象竞合,应定投放危险物质罪;收买行为不触犯任何罪名;出售行为触犯销售有毒食品罪,由于出售行为和投放危险物质行为之间存在目的行为和方法行为的牵连,则销售有毒食品罪构成与投放危险物质罪和破坏生产经营罪的牵连。这种情况下,应定投放危险物质罪。
(三)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笔者认为,一审法院判决把田某、向某的行为割裂开来,没有抓往公共安全的本质,作出了错误的判决。即使是数罪并罚,也应该是投放危险物质罪和销售有毒食品罪的并罚。因为投放危险物质罪与破坏生产经营罪的竞合应定投放危险物质罪。
本文链接地址:http://www.oyaya.net/fanwen/view/173091.html
(三)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笔者认为,一审法院判决把田某、向某的行为割裂开来,没有抓往公共安全的本质,作出了错误的判决。即使是数罪并罚,也应该是投放危险物质罪和销售有毒食品罪的并罚。因为投放危险物质罪与破坏生产经营罪的竞合应定投放危险物质罪。
《浅谈投放危险物质罪罪数形态的认定(第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