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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理学探究式教学探索与实践


不断提问而成为一个永远新鲜活跃的课堂。此外,教师提出课后学习的延伸性问题也是探究式教学的重要环节,它使得教学活动从课内扩展到课外,并且借助于现代网络教学手段,为学生提供了更为广阔的学习交流平台。
第二,互动参与。以问题引导为前提的探究式教学必然要求并激发一种教与学、学与学之间的有效对话,教学之间的有效对话是否能够蔚然成风,很大程度上受制于教师一方的教学态度和方法。首先需要倡导一种教学之间的平等观,教师不再是知识传授的控制者,而是学习过程的引导者和同路人。尊重每一个学习主体,认真对待每一个问题,并且对学生提问始终保持一种宽容的开放心态。法理学提出课堂五大原则之一的分享原则——看见,就是你所能看见的;生活的精彩超乎你的想象。其次,在教学方法上教师要注意因材施教、因势利导的启发式,避免提供简单的现成答案,而要在与学生的相互探讨中进一步激发彼此的思考。曾经有个学生问了这样一个问题:到底是人民群众创造了法律,还是法学家创造了法律?我反问道,“你认为人民群众创造了哪一种法律?法学家又创造了哪种法律?这两种法律是否一样?两者创造法律的形式又有何不同?”并请学生将她的思考结果放到网络课堂上让更多的同学参与讨论。此外,在组织上借助团队学习的形式,通过设计和分派团队任务能够很好地激发学生之间的相互学习。但是,决定互动参与式教学有效开展的关键是,课堂教学能够在多大程度上指导学生理论的实际应用,打破纯理论学习的疆界,与社会实践进行有效勾连,相互呼应。在课程开始时有不少学生对法理学学习产生畏难情绪,认为法理学都是些枯燥的理论,当发现课堂中的法理思考直接面对着中国现实的社会生活,绝大多数同学改变了学习态度。每次课堂中的“五分钟法治时评”成为学生们的最爱,不仅给课堂带来生动的学习主题,而且在思考中学生发现原来各种理论可以成为问题思考的出发点或思想资源,理论学习和课外阅读的兴趣得到了激发。
法理学课堂中探讨的大多数问题可以概括提升为一个核心问题,即当代中国法治正如何改变着我们的日常生活,它可进一步转化为两个具体的学习主题,即我们如何对一项制度的优劣作出评判?如何建立合理的制度并维护其有效运行以确保每个人的权利实现?让学生直接参与对日常生活的法治思考,在真实的社会环境中思考并实践如何通过制度改善生活。其实,问题引导和参与互动是一体两面的关系,都突出了学生的主体性和自主性。积极而理性的人际沟通是现代社会对人才培养的基本要求,只有充分而有效的教学互动,将课堂扩展成为学习活动的交流平台,学生才能在收获知识的同时,获得同伴的尊重和认可,不仅提升沟通能力,而且培养良好的理性沟通意识。
三、教学评价:激励进步 见证成长
教学评价是课程教学活动中的重要一环,合理而有效的教学评价模式将有力促进学生的自主学习,但现有的课堂评价往往难以达到这一目标。究其原因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评价标准侧重于衡量知识的掌握程度,过度看重学生成绩的结果性评价;二是评价形式单一,缺乏指导学习能力发展的过程性评价;三是教师完全掌控了教学评价权,欠缺对学生自我评价能力的培养。国外教育专家研究发现,“对自己的学习进行准确并富有建设性评价的能力并不是自然形成的。智力越不成熟的人在对自己的学习进行个人评价时越容易产生偏见。没有自我评价的体验,学生不太有可能会运用合理的参照标准。”[2]建构主义学习理论强调,学习是以学习者为中心、主动进行意义建构的过程,这其中也包括了学生自我评价和反思能力的发展过程,因此,课堂教学中的成绩评定不应当被简单地视为对学习成果的总结性评定,更要注重发挥教学评价的反馈机制,让学生学会用自己的话来表达学习的价值和意义,提升其客观评价自身学习的反思能力。
“学生学什么、怎样学,很大程度上依赖于他们将会怎样被评价的想象,评价的实践必须传达一些正确的信息。”[3]这要求在量化的结果性成绩评定之外还应当提供更多的描述性、过程性、建设性评价,法理学课堂鼓励学生参与教学评价的同时,积极引导学生进行学习方法的自我反思,主要的做法有:第一,问题单的引导性反馈。在探究式教学模式改革中大力倡导学生课堂提题,强调问题是学习与进步的起点,每次下课都能收到四、五张甚至十几张问题单,针对问题的不同性质教师分别采用课后电话反馈、网上答疑、课堂集中反馈等多种形式给予回复。回复中不仅帮助和激发学生自己寻求解答,更注重通过学生所提问题发现其学习进度和思考深度,给予恰当的阅读提示,激励其进一步思考。
第二,课堂讨论的及时点评。课堂教学中有计划地安排一定的讨论或辩论活动,让学生大胆表达对问题的看法,强化法科学生的论证说理的专业训练。组织形式上,讨论一般先安排在团队内进行,各抒己见,充分论辩,各组再派代表报告多数派意见,并与其他组的不同意见进行交流,教师针对各组的交锋及时进行分析归纳,帮助学生发现争议的症结所在,梳理论证的基本思路,点评和比较各组逻辑思维的运用水平。
第三,团队社会调查活动的过程性考评。每学期有计划地开展自愿组团形式的社会调查,以“法治改变生活”为主题要求每个团队自行设计调查方案,团队初选方案由各组答辩并经评议后组织实施,期中安排集中课堂汇报交流。各组指派一名同学组成专家委员会,根据事先讨论设计的评审依据进行现场公开评分,教师不参与评价。课堂交流不仅要求各团队的PPT形式汇报,还特别增加其他团队的提问质疑环节,以增进学习交流效果。期末要求各团队提交最终的书面考察报告,回顾和整理团队活动的整体情况,针对方案实施中存在的不足进行反思总结。
第四,课堂观察报告。每堂课都有两位同学自愿充当独立于课堂活动之外的观察员,下课前五分钟向全体同学汇报观察结果,一是对课程内容进行总结,二是对课堂活动情况开展评议。这项现场展开的教学评价活动不仅有助于训练学生的观察和概括能力,增进教学互动,也推动了教与学的双向激励与反思;同时对教师提出了更高要求,学生们或质朴或文采飞扬的记录文字为教师今后不断改进教学积累了大量素材。
第五,期待单与学期反馈。在学期开始时请学生对课程、教师、学习经历提出期待,期末再进行对照总结:在多大程度上实现了原来的期待,自己和队友为之付出了怎样的努力,本课程的学习经历对未来的学习有哪些借鉴意义等等。并且,二次书面反馈资料不仅作为珍贵的教学资料收藏,还给未来参加课程学习的学生提供参考,让有意义的学习经历在不同的学生中获得延伸。期待单反映出学生对学习的自我期许,提高了对自主学习的责任意识,实践显示其激励效果大大超出量化性的成绩评定。曾有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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