忠诚与背叛观后感
忠诚与背叛观后感
观看《忠诚与背叛》的过程中,我的内心一直是不平静的。这部影片反映是一个甄别英雄和小人的年代,更是一个改写历史与文明的年代;这部影片所讲述的故事,既影响了中华民族的近代发展历程,也蕴含着我们每个人都应当思考的基本伦理问题。
辛亥革命虽然推翻了清政府的封建统治,但胜利果实却被封建军阀窃取。为了进一步完成反帝反封建的革命任务,中国共产党与中国国民党达成了第一次国共合作。这一次合作加速了中国革命的进程,进行了轰轰烈烈的大革命,并基本上推翻了北洋军阀的反动统治,沉重地打击了帝国主义的侵略势力。但是到了大革命就要取得胜利时,蒋介石和汪精卫勾结帝国主义势力,公然叛变革命,大肆屠杀中国共产党人和无辜民众,致使第一次国共合作彻底破裂。
这里,我想引入一个概念,那就是契约。我们不妨把国共合作看作是一个为了民族解放与富强所定下的一个契约。在履行这个契约的过程中,中国共产党信守了这个契约;但中国国民党却为了一党之私,违背了这一契约。
面对国民党所制造的白色恐怖,共产党内部也出现了分化。不少党员公开登报声明不愿上进的行为,有的投敌叛变,有的腐化堕,……;而以王荷波、杨匏安等为代表的一大批优秀的共产党人则始终坚守着革命信念。
其实,选择加入中国共产党,也就是选择了定下一个契约——信仰马克思主义,并为共产主义事业而奋斗终身。我们无从知道,1927年时的五万九千多名党员是为了什么而选择加入中国共产党的,但我们却看到了,他们在面对生死考验时的不同抉择:对于入党时定下的契约,或忠诚,或放弃,或背叛。
选择忠诚的,继续为革命抛头颅、洒热血,他们是最可敬佩的,是我们民族的英雄,也是我们民族的脊梁;选择放弃的(不愿上进的行为者),无疑是懦弱而可怜的,但并非每个人都可以肩起民族振兴的重担,我们不妨对他们采取宽容的态度,至少他也可以算作共产主义事业的同情者;选择背叛的(投敌、变节、告密者流),是比反革命分子更可恨、更可恶的人,因为他们更具隐蔽性、对革命力量的秘密所知更多,所以对革命的破坏力也更大,他们是民族的败类和罪人。
幸运的是,选择了忠诚于革命契约的人,取得了最终胜利,中华民族终于由积贫积弱走向了伟大复兴。假如,虽然历史不能假如,不幸背叛了革命契约的人(中国国民党左派、中国共产党的叛变者)获得了最后的胜利,那么我们这个多灾多难的民族又将多在苦难中多挣扎多长时间!
但是,我们不能将民族命运寄托于运气,我们更需要的是建立于制度之上的秩序。
影片的中心话题是建立中央监察委员会。xx可以算得上是一个革命勇士,在革命战斗中不怕牺牲,但他好赌成性,输掉了军火款,致使上海工人纠察队在遭受反革命军队剿杀时蒙受巨大损失;后虽受到组织处分,仍赌性不改,在反革命势力威逼利诱之下,竟出卖同志。xx,或投国民党左派,或投靠封建军阀,背叛革命。若任由党内出现此等叛徒,党的革命事业必被葬送!所以,建立党的监察委员会势在必行。监察委员会的实质,就是强调和强化契约精神:你既然定下了契约,那么就要遵照履行;否则,你就要受到相应的处分。类似的,就是法律,包括国际法。假如,在第一次国共合作时,有一个可以对违约者处罚的机制(比如有一个国际公约,对违约者进行严格的制裁),那么,非常可能国民党就不敢再背叛革命。果真如此,中华民族就可能会少走近代史上的不少弯路。
监察委员会之类的纪律约束,既是早期革命得以顺利开展的保障,也是当前党加强自身建设、保持先进性的重要保障。除了这一外部约束,我们还当建立起一种内部约束,那就是对订立契约的慎重。
面临危险,为什么有那么多的党员选择了不愿上进的行为或叛变?大概他入党之前就不曾预料到这些,或者,他选择入党只是为了好玩!所以,选择入党是一件极需慎重的事情,不应是为了虚荣、不应是为了利益、更不应该是随波逐流!
我们所要做的事情,就是切实做到内外这两种约束。不仅仅是对于党而言,对于整个社会而言也是如此。也就是要培养起全民族尊重契约的精神、建立起一个完整的契约秩序。
推而广之,“有法可依”固然是法治社会建设的前提,但“有法必依”才是法律存在的真正意义。有了对违约的严厉处罚和制裁,那么,对订立契约的慎重就成为自然而然的事情。如果是商业合同违约少了,则国家经济运行通畅;如果是婚姻合同,则社会离婚率降低,家庭更趋稳定;等等。如此一来,忠诚就会成为大家的首选,背叛就要付出高昂的代价,进而,社会更和谐,人们更幸福。
社会契约精神的培养、契约秩序的建立是靠所有的,至少绝大部分的社会成员的共识和身体力行才能够实现的。我想,这一历史使命,必然要靠有识之士的倡导与牺牲方可完成的。
这就是我看电影《忠诚与背叛》之后所想到的。 《忠诚与背叛观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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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看《忠诚与背叛》的过程中,我的内心一直是不平静的。这部影片反映是一个甄别英雄和小人的年代,更是一个改写历史与文明的年代;这部影片所讲述的故事,既影响了中华民族的近代发展历程,也蕴含着我们每个人都应当思考的基本伦理问题。
辛亥革命虽然推翻了清政府的封建统治,但胜利果实却被封建军阀窃取。为了进一步完成反帝反封建的革命任务,中国共产党与中国国民党达成了第一次国共合作。这一次合作加速了中国革命的进程,进行了轰轰烈烈的大革命,并基本上推翻了北洋军阀的反动统治,沉重地打击了帝国主义的侵略势力。但是到了大革命就要取得胜利时,蒋介石和汪精卫勾结帝国主义势力,公然叛变革命,大肆屠杀中国共产党人和无辜民众,致使第一次国共合作彻底破裂。
这里,我想引入一个概念,那就是契约。我们不妨把国共合作看作是一个为了民族解放与富强所定下的一个契约。在履行这个契约的过程中,中国共产党信守了这个契约;但中国国民党却为了一党之私,违背了这一契约。
面对国民党所制造的白色恐怖,共产党内部也出现了分化。不少党员公开登报声明不愿上进的行为,有的投敌叛变,有的腐化堕,……;而以王荷波、杨匏安等为代表的一大批优秀的共产党人则始终坚守着革命信念。
其实,选择加入中国共产党,也就是选择了定下一个契约——信仰马克思主义,并为共产主义事业而奋斗终身。我们无从知道,1927年时的五万九千多名党员是为了什么而选择加入中国共产党的,但我们却看到了,他们在面对生死考验时的不同抉择:对于入党时定下的契约,或忠诚,或放弃,或背叛。
选择忠诚的,继续为革命抛头颅、洒热血,他们是最可敬佩的,是我们民族的英雄,也是我们民族的脊梁;选择放弃的(不愿上进的行为者),无疑是懦弱而可怜的,但并非每个人都可以肩起民族振兴的重担,我们不妨对他们采取宽容的态度,至少他也可以算作共产主义事业的同情者;选择背叛的(投敌、变节、告密者流),是比反革命分子更可恨、更可恶的人,因为他们更具隐蔽性、对革命力量的秘密所知更多,所以对革命的破坏力也更大,他们是民族的败类和罪人。
幸运的是,选择了忠诚于革命契约的人,取得了最终胜利,中华民族终于由积贫积弱走向了伟大复兴。假如,虽然历史不能假如,不幸背叛了革命契约的人(中国国民党左派、中国共产党的叛变者)获得了最后的胜利,那么我们这个多灾多难的民族又将多在苦难中多挣扎多长时间!
但是,我们不能将民族命运寄托于运气,我们更需要的是建立于制度之上的秩序。
影片的中心话题是建立中央监察委员会。xx可以算得上是一个革命勇士,在革命战斗中不怕牺牲,但他好赌成性,输掉了军火款,致使上海工人纠察队在遭受反革命军队剿杀时蒙受巨大损失;后虽受到组织处分,仍赌性不改,在反革命势力威逼利诱之下,竟出卖同志。xx,或投国民党左派,或投靠封建军阀,背叛革命。若任由党内出现此等叛徒,党的革命事业必被葬送!所以,建立党的监察委员会势在必行。监察委员会的实质,就是强调和强化契约精神:你既然定下了契约,那么就要遵照履行;否则,你就要受到相应的处分。类似的,就是法律,包括国际法。假如,在第一次国共合作时,有一个可以对违约者处罚的机制(比如有一个国际公约,对违约者进行严格的制裁),那么,非常可能国民党就不敢再背叛革命。果真如此,中华民族就可能会少走近代史上的不少弯路。
监察委员会之类的纪律约束,既是早期革命得以顺利开展的保障,也是当前党加强自身建设、保持先进性的重要保障。除了这一外部约束,我们还当建立起一种内部约束,那就是对订立契约的慎重。
面临危险,为什么有那么多的党员选择了不愿上进的行为或叛变?大概他入党之前就不曾预料到这些,或者,他选择入党只是为了好玩!所以,选择入党是一件极需慎重的事情,不应是为了虚荣、不应是为了利益、更不应该是随波逐流!
我们所要做的事情,就是切实做到内外这两种约束。不仅仅是对于党而言,对于整个社会而言也是如此。也就是要培养起全民族尊重契约的精神、建立起一个完整的契约秩序。
推而广之,“有法可依”固然是法治社会建设的前提,但“有法必依”才是法律存在的真正意义。有了对违约的严厉处罚和制裁,那么,对订立契约的慎重就成为自然而然的事情。如果是商业合同违约少了,则国家经济运行通畅;如果是婚姻合同,则社会离婚率降低,家庭更趋稳定;等等。如此一来,忠诚就会成为大家的首选,背叛就要付出高昂的代价,进而,社会更和谐,人们更幸福。
社会契约精神的培养、契约秩序的建立是靠所有的,至少绝大部分的社会成员的共识和身体力行才能够实现的。我想,这一历史使命,必然要靠有识之士的倡导与牺牲方可完成的。
这就是我看电影《忠诚与背叛》之后所想到的。 《忠诚与背叛观后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