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论文:培育公民社会是建设法治国家的基础
治体制改革的深化对法治发展具有深远意义。它不仅在社会、经济、文化体制改革中起着核心作用,同样,通过以宪政精神为原则的政治体制改革,构建一个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法治发展相适应的政治体制基础,乃是中国法治现代化的关键动因。
2011年2月19日,在省级主要领导干部社会管理及其创新专题研讨班上,胡锦涛总书记明确指出,加强创新社会管理,是推进党和国家事业的必然要求,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是维护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必然要求,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必然要求。
从当前的社会状况而论,传统社会管理模式的缺陷,就是没有正视公民社会的兴起。从世界各国社会发展的经验看,社会管理创新的路径与方向必然是走向法治化,构建法治型社会管理模式。法治是完善社会管理的基础和根本。法治将社会管理纳入法制化轨道,以法律规范作为衡量政府和公民行为的准绳和标尺,以保障社会在制度化的框架内运行。尤其是解决目前社会管理领域存在的问题,如对社会流动人口和特殊人群的服务管理,对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的服务管理,加强公共安全体系建设,完善信息网络服务管理等方面,必须以健全的法律政策化解社会矛盾,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因此,当前的社会管理创新,一是要建立法治的有限政府,推进公民社会法治化建设;二是加快实现社会管理从传统的政治导向性的控制模式向公共导向性的法治模式转变,从单一的行政手段管理方式向政府与社会力量多元合作的管理模式转变。
公民的权力、责任和法治自觉意识,应是法治国家合法性的基础。当前社会公众最关心的三个问题,是公共安全、权益保障和社会正义。这些社会问题的解决,均须按照“有效政府、有序社会”的原则,在推动政府与公民社会良性互动、互构的基础上,构建社会依法管理与公民参与治理有机统一的法治型社会管理模式。
参考文献:
[1]郭道久.以社会制约权力——民主的一种解析视角,天津:天津人民出版社,2005:473-478.
[2]程竹汝.法治发展与政府结构关系,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0:49-65 《法学论文:培育公民社会是建设法治国家的基础(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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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2月19日,在省级主要领导干部社会管理及其创新专题研讨班上,胡锦涛总书记明确指出,加强创新社会管理,是推进党和国家事业的必然要求,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是维护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必然要求,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必然要求。
从当前的社会状况而论,传统社会管理模式的缺陷,就是没有正视公民社会的兴起。从世界各国社会发展的经验看,社会管理创新的路径与方向必然是走向法治化,构建法治型社会管理模式。法治是完善社会管理的基础和根本。法治将社会管理纳入法制化轨道,以法律规范作为衡量政府和公民行为的准绳和标尺,以保障社会在制度化的框架内运行。尤其是解决目前社会管理领域存在的问题,如对社会流动人口和特殊人群的服务管理,对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的服务管理,加强公共安全体系建设,完善信息网络服务管理等方面,必须以健全的法律政策化解社会矛盾,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因此,当前的社会管理创新,一是要建立法治的有限政府,推进公民社会法治化建设;二是加快实现社会管理从传统的政治导向性的控制模式向公共导向性的法治模式转变,从单一的行政手段管理方式向政府与社会力量多元合作的管理模式转变。
公民的权力、责任和法治自觉意识,应是法治国家合法性的基础。当前社会公众最关心的三个问题,是公共安全、权益保障和社会正义。这些社会问题的解决,均须按照“有效政府、有序社会”的原则,在推动政府与公民社会良性互动、互构的基础上,构建社会依法管理与公民参与治理有机统一的法治型社会管理模式。
参考文献:
[1]郭道久.以社会制约权力——民主的一种解析视角,天津:天津人民出版社,2005:473-478.
[2]程竹汝.法治发展与政府结构关系,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0:49-65 《法学论文:培育公民社会是建设法治国家的基础(第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