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主任挪用43万沉湎赌博
11月14日下午,担任某村村主任的陈某因挪用资金42.7万元用于个人赌博,被浙江省象山县人民法院一审以挪用资金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
正当壮年的陈某去年初竞选上村主任后,有意为村里建设作出点成绩,但他在2004年12月初搓了一次麻将后就陷入其中无法自拔,先是3元、5元小赌,后来感到不过瘾,在赌友的怂恿下,赌资越来越大。陈某的工资渐渐不够输了,而外面的欠帐越来越多。正好村里有5位村民因宅基地中标将每户2万元的押金共10万元交到陈某手中,陈某便将7万元存入村在信用社开设的帐户,余下的3万元用于个人赌博。
此后,陈某用各种手段,要么收取村民宅基地款不入帐,要么干脆直接到村出纳处领取。从2004年12月到今年2月,在短短2个多月时间,陈某就挪用资金达42.7万元,全部用于赌博。由于陈某每次赌博总是输多赢少,他向别人借的钱也无法归还,债主于是整天跟在后面要债,自知罪孽深重的陈某在经过激烈的思想斗争后跑到了公安局去自首。陈某挪用的42.7万元已被公安机关追回。
中国法院网·张阿久 陈文晖
《村主任挪用43万沉湎赌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