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常隆化工公司三名副总落马 受贿百万不敢花
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检察院在接待群众来访时意外得知,江苏常隆化工有限公司农药销售公司副总经理张金泉有经济问题,随后派人展开侦查。令人感觉特别奇怪的是,尽管张金泉受贿130余万元,但他一分钱都没敢用。张金泉在把问题交代清楚后竟提出要回家;在得知自己的行为已触犯法律后,为了减轻自己的罪责,张金泉向检察机关检举揭发该公司另外两名副总受贿的犯罪事实。日前,张金泉因受贿罪被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3年。
群众:副总有问题
2002年12月17日,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陈建平在接待群众来访时,接到一名群众反映江苏常隆化工有限公司农药销售公司副总经理张金泉与该公司一些原材料供应商关系非同一般;陈建平随即将来访者的情况作了记录后转交反贪部门进行初查。
江苏常隆化工有限公司原为国有企业,2002年初由常州农药厂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该企业自上个世纪90年代以来,深化企业管理,狠抓新产品开发,使企业得以迅猛发展。进入本世纪后,企业年销售额达6亿元,年实现利税近亿元,成为常州市化工行业的龙头,也是全国同行中的佼佼者。张金泉现年50岁,原任该企业团委书记,自1993年担任供应科科长至今,一直把持着企业原材料采购供应的大权。
当办案人员刚进入张金泉办公室时,除了公司总经理外,对谁都不买账的张金泉问:“你们是谁?找我有什么事?”当得知来人系检察院反贪局的检察官时,张金泉当即傲气全无,只好夹着皮包随办案人员上了警车。
审问:受贿逾百万
2003年4月13日上午9时,犯罪嫌疑人张金泉被传唤到案。开始调查时,张金泉摆出一副无赖相。
在一番激烈的心理交锋之后,到了9时30分,张金泉换了一种口气说话,“烟、酒、礼品是有的,现金我从来没有拿过。”当现场审讯人员问他是否收受过小额现金时,张金泉象征性地交代了几笔曾经收受过的,自认为数额不大的受贿事实,经承办人员计算,金额超过3万元。“能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就轻易交代数万元的经济问题,这说明可能还有更大的经济问题在后面”。
进一步审讯之后,张金泉共计交代十几万元的受贿事实,接着他便开始避重就轻、装傻,但细心的承办人员听到他嘴里突然嘟囔一句:“你们不要光听外面的人瞎说,他们说我家里有几百万的。”办案人员听到这句话感觉很奇怪,他为什么要强调家里没有几百万呢?
在听取案情汇报后,新北区人民检察院决定兵分二路,一部分同志继续对张金泉进行审讯,一部分同志迅速对他的住房实施搜查。两小时后,搜查组传来喜讯:在张金泉家中缴获尚未来得及转移的现金、存折及贵重物品等共计价值人民币130余万元,与其经济收入严重不符。
有了这130余万元,承办人员底气更足,张金泉在事实面前只好继续交代问题,并最终交代了累计收受常州牛塘某厂长人民币63万余元的最大一笔受贿事实。至此,案件基本事实在不到12小时的法定讯问时期内即已浮出水面。
取证:确保企业发展
张金泉虽将有关问题交代清楚了,但新北区反贪局的任务依旧很艰巨———要对张金泉的犯罪事实进行调查取证。首个目标是该案累计行贿数额高达63万余元的牛塘某厂长。
牛塘某厂长一见到办案人员说了两句话,首先是“我本以为你们会到我家里去等我,没想到你们会直接找到机场”。第二句话则让办案人员出了一身冷汗,“我本来想先回避两天,把情况摸一摸,再主动找你们。”事后,当办案人员谈到这一情节时,他们觉得,如果该证人的“先回避”和“把情况摸一摸”付诸实施,那么将意味着大量重要证据的灭失。
先机在握!寻找证人的第一枪打响之后,接下来的工作变得格外顺利,证人一上警车就被要求交代问题,承办人员同时提醒“先把思想理清楚再说!”
当案情涉及苏州一家大客户时,公司党委有些紧张:“请检察官在找证人来常州务必小心些———这是公司的大客户。”检察官却没有照做,为确保公司发展,不影响公司与客户关系,他们主动出差到苏州找到该单位做了一份笔录,“省得人家心里害怕”。
对张金泉来说,大钱不嫌多,小钱不嫌少。根据调查,收受最小的一笔贿赂是镇江某化工厂一位业务员看到他在洽谈业务时表现出高深莫测的样子,心里“拿不准这个人”,该业务员于是在1999年底试探性地送给张某600元人民币。以后,该业务员陆续送出人民币共计42000元。张金泉拿到最多的贿赂是从1993年开始至案发时,他从牛塘某厂长那里累计收受人民币63万余元,这些钱作为连续10年将农药厂农药中间体全部交由该厂生产的回报。
受贿:妻子家中数钱
一位供销员说,“不给张金泉意思一下,他的脸就会很难看,想见他一面是不可能的事。”
在对张金泉的个人物品办理扣押手续时,办案人员发现在他随身携带的皮包里有沓钱,经过清点刚好是1万元,上面还有银行的封条。经讯问得知,这笔钱是前一天金坛一家企业“进贡”的,他还没来得及向老婆上交。
据张金泉交待,他受贿得来的钱都是交给妻子保管,其妻是个财迷,有数钱的嗜好,对他的受贿行为不但不加以阻止,反而经常开心地拿出来数。作为印证,案发当天,检察院的工作人员从他家中果真搜出大量现金。
尽管张金泉在审讯中不止一次地自我标榜“我从不主动向客户开口要钱。”事实上,张金泉经常用“影子话”暗示客户,并以此索贿。金坛某化工厂厂长朱某于2002年4月、6月、8月、10月每隔2个月即有规律地向张某行贿1万元。当办案人员问到原因时,朱某如实相告,“2004年4月,常隆公司从厂里累计进了20吨货以后,张金泉就主动打电话给我,‘老朱,该结账了。’事先我答应过每进1吨货就给他500元回扣,20吨货的回扣就是1万元,我明白他的意思,以后每次进货一满20吨,我就立即给他1万元。”
张金泉每次到上海出差,都事先打电话给客户,虽称“我要来看看”,
客户心领神会,每次都要送上相应的好处费,不敢得罪了这位“大主顾”。
调查:从不乱花钱
案件初查阶段,一番激烈的心理交锋后,张金泉不到半个小时就开始交代问题。据反贪局工作人员介绍这在同类案件当中是非常罕见的。
当法定的12小时讯问时间到时,张金泉自以为问题已讲清,竟然提出:“检察官同志,我的问题都说清楚了赃款也退了出来,我现在想回家。”
《江苏常隆化工公司三名副总落马 受贿百万不敢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