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制度创新对司法能力提高的作用关系/叶文炳法律论文网
提升制度创新的水平。应当指出要结合中国实际,不断探索和遵循
“三大诉讼规律”,从而“以科学的思想、科学的制度、科学的方法领导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审判事业”。
(四)开拓提高司法能力制度建设的新境界,必须着眼于法官优秀人才
的选拨与培养机制建立。对于审判机关来说,人才永远是关键问题。根据
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历史的进步是群众的事业。但是,群众不是自发地
推动历史进步的,而是在一大批优秀人才的组织带领下行动的。当前法院
优秀人才的流失与缺乏,是司法能力提高的一大危险。从某种意义上说,
司法能力的获取,就是人才特别是一大批优秀法官人才的获取。因此,加
强法院的司法能力建设,不能不发挥优秀法官人才的作用和加强法官人才
队伍的建设。当前各地法院特别是经济发达地区法院比较重视人才队伍建
设,但从总体上来说,为人才的成长发展提供了比较有利条件;但同时也
存在另一方面问题,由于某些用人上的不正之风,一些优秀法官人才受到
不同程度排斥和压制。鉴于这种情况,法院应当制定了新时期人才发展战
略,大力解决用人方面存在的问题。那么,靠什么发展壮大法官人才队伍
呢?理所当然,要靠任人唯贤的人才政策,靠主要领导干部和组织人事部
门的责任心和眼力。但从根本上说,还是要靠有利于优秀法官人才脱颖而
出、充分发挥作用的人才制度。邓小平同志说过:“我们说资本主义社会
不好,但它在发现人才、使用人才方面是非常大胆的。它有个特点,不论
资排辈,凡是合格的人就使用,并且认为这是理所当然的。从这方面来看
,我们选拔干部的制度是落后的。”被邓小平同志称为“落后的”干部选
拔制度,主要在于它是依靠传统的“相马”方法,“由少数人选人,在少
数人中选人”。而改革的目标,就是建立先进的法官选拔制度。这种干部
选拔制度的特点,一是具有广泛民主性。它不排斥领导人对人才的培养和
推荐,但必须能够最充分地反映大多数人的意志,体现“由多数人选人,
在多数人中选人”的原则。二是具有现代科学性。应把社会学、政治学、
领导学、管理学、人才学等有关理论和方法引入到法官选拔工作中来,形
成系统的科学方法和机制,增加客观性、公正性,减少主观性、盲目性。
三是具有真实公开性。人才的公平竞争要以公开化做保证。对领导干部而
言,从工作到生活,从领导成效到个人和家庭的经济状况,可以公开的都
应向人民群众公开,使那些有大德大才的人被人民群众所认识、所接受。
只有建立健全先进的法官选拔制度,才能保证广开进贤之路、纳新之路,
畅通去劣之路、吐故之路。
综上所述,要使制度创新对司法能力提高作用达到最大化,就要求广大法
官们,特别是处于领导层次的法官们,要立足我国的基本国情,批判地吸
收和借鉴古今中外司法制度文明的一切优秀成果,吸收和借鉴各国司法成
功经验,以世界眼光去探索和推进司法能力提高的制度创新问题,为提高
审判机关的司法能力打开更加广阔的天地。
(福建省漳平市人民法院叶文炳,联系电话:13507536046)
参考文献:
(1)《肖扬院长在2004年12月6日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议上讲话》;
(2)最高人民法院2005年3月底向全国发出建立“四不为”的反腐机
制通知。
(3)2005年4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作出“城市市区今后不再新设人民
法庭决定”;
(4) 2005年4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提出“二五改革”八项重点。
(5)2005年4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提出“人民法官要正确处理五大关
系要求”;
(6)2004年12月底肖扬院长在“增强司法能力须常抓不懈”要求中提
出了六种司法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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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大诉讼规律”,从而“以科学的思想、科学的制度、科学的方法领导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审判事业”。
(四)开拓提高司法能力制度建设的新境界,必须着眼于法官优秀人才
的选拨与培养机制建立。对于审判机关来说,人才永远是关键问题。根据
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历史的进步是群众的事业。但是,群众不是自发地
推动历史进步的,而是在一大批优秀人才的组织带领下行动的。当前法院
优秀人才的流失与缺乏,是司法能力提高的一大危险。从某种意义上说,
司法能力的获取,就是人才特别是一大批优秀法官人才的获取。因此,加
强法院的司法能力建设,不能不发挥优秀法官人才的作用和加强法官人才
队伍的建设。当前各地法院特别是经济发达地区法院比较重视人才队伍建
设,但从总体上来说,为人才的成长发展提供了比较有利条件;但同时也
存在另一方面问题,由于某些用人上的不正之风,一些优秀法官人才受到
不同程度排斥和压制。鉴于这种情况,法院应当制定了新时期人才发展战
略,大力解决用人方面存在的问题。那么,靠什么发展壮大法官人才队伍
呢?理所当然,要靠任人唯贤的人才政策,靠主要领导干部和组织人事部
门的责任心和眼力。但从根本上说,还是要靠有利于优秀法官人才脱颖而
出、充分发挥作用的人才制度。邓小平同志说过:“我们说资本主义社会
不好,但它在发现人才、使用人才方面是非常大胆的。它有个特点,不论
资排辈,凡是合格的人就使用,并且认为这是理所当然的。从这方面来看
,我们选拔干部的制度是落后的。”被邓小平同志称为“落后的”干部选
拔制度,主要在于它是依靠传统的“相马”方法,“由少数人选人,在少
数人中选人”。而改革的目标,就是建立先进的法官选拔制度。这种干部
选拔制度的特点,一是具有广泛民主性。它不排斥领导人对人才的培养和
推荐,但必须能够最充分地反映大多数人的意志,体现“由多数人选人,
在多数人中选人”的原则。二是具有现代科学性。应把社会学、政治学、
领导学、管理学、人才学等有关理论和方法引入到法官选拔工作中来,形
成系统的科学方法和机制,增加客观性、公正性,减少主观性、盲目性。
三是具有真实公开性。人才的公平竞争要以公开化做保证。对领导干部而
言,从工作到生活,从领导成效到个人和家庭的经济状况,可以公开的都
应向人民群众公开,使那些有大德大才的人被人民群众所认识、所接受。
只有建立健全先进的法官选拔制度,才能保证广开进贤之路、纳新之路,
畅通去劣之路、吐故之路。
综上所述,要使制度创新对司法能力提高作用达到最大化,就要求广大法
官们,特别是处于领导层次的法官们,要立足我国的基本国情,批判地吸
收和借鉴古今中外司法制度文明的一切优秀成果,吸收和借鉴各国司法成
功经验,以世界眼光去探索和推进司法能力提高的制度创新问题,为提高
审判机关的司法能力打开更加广阔的天地。
(福建省漳平市人民法院叶文炳,联系电话:13507536046)
参考文献:
(1)《肖扬院长在2004年12月6日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议上讲话》;
(2)最高人民法院2005年3月底向全国发出建立“四不为”的反腐机
制通知。
(3)2005年4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作出“城市市区今后不再新设人民
法庭决定”;
(4) 2005年4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提出“二五改革”八项重点。
(5)2005年4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提出“人民法官要正确处理五大关
系要求”;
(6)2004年12月底肖扬院长在“增强司法能力须常抓不懈”要求中提
出了六种司法能力。
《试论制度创新对司法能力提高的作用关系/叶文炳法律论文网(第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