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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农业龙头企业现状分析报告


成为“万和”发展绿色食品的一个理想基地;湖州城南农产品加工厂以530元/亩租凭570亩土地种植紫苏,并带动周边农户发展,目前已发展到1100亩生产基地。(3)建立扶持保护机制,即龙头企业通过风险保障基金,实现农产品收购最低保护价制度,支持农民发展生产,保护农民利益,稳固企业与农民的关系。德清县的新市油脂股份有限公司,去年在全省建立“双低”油菜基地118万亩,以1.96元/公斤的保护价收购油菜籽5.52万吨,向农民让利698万元。莫干山食业有限公司在今年青梅价格下跌,市场低迷的定势下,仍以每吨高出市场价300元的保护价格收购,尽可能多地做出让利,适当增加农户收益,以利于稳定果农发展青梅的积极性。(4)公司+基地+农户的形式。通过建立农产品生产基地,为龙头企业提高稳定的生产原料。如欧诗漫集团公司通过“公司+基地+农户”的形式,联系珠农7.8万户,合同收购珍珠达330吨,金额达4亿多元,不仅解决了珍珠卖难问题,而且有效提高了珍珠收购价格,促进了农民增收。
   2、农业龙头企业经营范围拓宽,产业链延长。随着农业产业链的延长,农业龙头企业经营范围也由原来的单纯加工型向农业产前的种子种苗和产后的市场流通延伸。特别是在近年来实施种子种苗工程中,涌现了一批种子种苗龙头企业,对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和发展效益农业具有十分明显的带动作用。据统计,目前我市具有一定规模和带动力的特种水产、花木、畜禽等种子种苗龙头企业21家。湖州源泉水产有限公司在原有基础上投入2180万元,建成了南太湖水产高新技术园区种苗基地,去年繁育罗氏沼虾苗6.28亿尾,创产值1406万元;湖州景宝集团从去年开始与省谈水研究所合作,投入1800万元建立特种水产苗种繁育基地,今年繁育罗氏沼虾苗4亿尾,南美白对虾苗2亿尾,经济效益在全省处于领先水平。在加工型农业龙头企业发展方面,近几年各级党委、政府力求在淡水鱼、青梅等加工率较低的主导产品上抓重点突破,目前,全市有青梅加工企业4家,特别是菱湖区去年引进台资,兴办了年加工淡水产品6000吨的湖州天旺食品有限公司,填补了我市淡水鱼深加工的空白。
   3、农业龙头企业带动力不断增强。各地在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中,积极引导农业龙头企业以“订单”等方式联结基地和农户,加快发展产加销一条龙、贸工农一体化的“龙型”经济,通过“订单”“契约”等形式建立企业和农户的联结关系,引导和带动农民调整结构,克服盲目调整,有效地抵御了市场风险对农民增收的影响。2001年,我市农业龙头企业通过订单形式直接带动农户37.67万户,联结种植和水产养殖基地160.4万亩,分别是1996年12.4倍和10.5倍,基地饲养家畜近5万头,家禽435万羽。各县区都涌现了一批“公司+农户”的产业化经营组织。长兴县去年引进日商投资500万美元兴办的英特茶业有限公司,利用老茶叶、夏秋茶等生产青蒸茶,引进248万美元的现代化加工设备,年可加工干茶2000吨以上,有效地带动了茶农的增收。城区的中味酿造厂以“订单”的方式在八里店镇发展辣椒基地2000多亩,使农民每亩田增收近千元,今年辣椒基地发展到3000亩。长兴的梅源建立了青梅基地,国香建立了糯米基地,紫源食品有限公司建立了紫苏基地等等,这些企业通过建立生产基地,不仅带动了农业结构调整,加快了特色主导产业的培育,而且促进农民思想观念的转变和农产品质量的提高。如长兴梅农在龙头企业的带动下,按照青梅出口的标准要求,对低质梅园进行了改造,大面积发展了长农17等优良品种,大大提高了青梅的产量和质量,提高了梅农的效益。紫源食品有限公司建立的千亩紫苏基地,农民全部按照外商提供的管理方法进行科学管理,不仅使农民改变了传统的思想观念。因此,农业龙头企业的发展,不仅带动了农业结构调整,促进了农民增收,同时也带动了农业科技进步和农民素质的提高。
   4、外资农业龙头企业不断涌现,龙头企业外向度提高。近两年来,各地加大农业招商引资力度,鼓励农产品出口贸易,大大加快了外向型农业龙头企业的发展速度,形成了一批出口创汇优势的农业龙头企业。2001年全市有外商投资的农业龙头企业63家,引进外资近4000万美元,销售收入2.7亿元。在全市50家重点出口企业中,农业龙头企业占7家。2001年全市农业龙头企业出口创汇达1.18亿美元,同比增长34.9%,高于全市外贸出口10个百分点,占全市出口总额的20.1%,比全省平均水产高出近7个百分点。初步形成了竹木制品、皮革、蚕丝、兔毛、茶叶、青梅等出口创汇产业和产品,农业龙头企业已成为我市农产品及加工品进入国际市场的主要载体,大大促进了我市农业国际化、市场化的进程。
   三、我市农业龙头企业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农业龙头企业的发展,农产品加工领域的不断拓宽,大大加快了我市农业结构调整,提高了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促进了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但对照农业新阶段面临的新形势,我市农业龙头企业的总体发展水平还不高,企业与农户、基地之间的联系还不够紧密,与周边地市相比还有较大差距,突出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农业龙头企业发展水平不高,企业竞争力有待进一步增强。
   我市的农业龙头企业规模小的多,大规模少,重复生产的多,产品互补的少,规模不经济现象突出。一是企业规模小,全市372家龙头企业中,年销售收入超5000万元的企业只有15家,仅占龙头企业总数的4.0%。除这15家企业外,其余357家龙头企业2001年末拥有固定资产原值为9.67亿元,平均每个企业仅拥有资产271万元。部分企业产品结构雷同,生产水平低,在同一层次上争原料,抢市场。二企业生产能力小。全市214家规模以上(500万元)农业龙头企业中,平均年销售收入只有2690万元,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企业数量只占全省的3%,销售收入只占全省的2.5%。年销售收入500

《市农业龙头企业现状分析报告(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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