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梦溪笔谈》二则 6
《〈梦溪笔谈〉二则》教学设计
目的要求
1.了解课文记述的两则生动的事例和北宋以前自然科学所达到的高度成就。
2.学习详略得当突出中心的方法。
3.品味简洁生动的语言特点。
4.掌握文中重要实词的意义用法。
一、学习重点:
1.《以虫治虫》选自《梦溪笔谈》卷二十四《杂志》,文章记叙宋神宗元丰年间庆州地区秋田中“傍不肯”消灭“子方虫”,从而使农作物获得丰收的事例,说明开展生物防治,利用某些农作物害虫的天敌消灭虫害,是促进农业增产的一项有效措施。
全文共70字,可分为三层。
[元丰中,庆州界生子方虫,方为秋田之害。]
宋神宗元丰年间,庆州地区生了子方虫,正要危害秋田里的庄稼。
元丰:宋神宗赵顼的年号(1078—1085)。庆州:宋代州名,在今甘肃庆阳一带。界:地域,范围。子方虫:今称粘虫,危害麦类、玉米、高粱、水稻等多种作物。方:正当,正在。为:成为。秋田:秋天田地里的庄稼。之:结构助词,相当于“的”。害:危害。
文章首先说明虫害发生的年代、季节和范围。一个“方”字,显示虫害的紧迫,治虫实为当务之急。
[忽有一虫生,如土中狗蝎,其喙有钳,千万蔽地;遇子方虫,则以钳搏之,悉为两段。]
忽然有一种昆虫产生了,样子像泥土里的“狗蝎”,嘴上长有钳,成千上万,遍地都是;它们遇上子方虫,就用嘴上的钳跟子方虫搏斗,子方虫全都被咬成两段。
狗蝎:口器咀嚼式,有强大铗状尾须一对,能夹人、物,杂食性或肉食性。其:它的。喙:鸟兽的嘴,此处指虫子的嘴。钳:指长在昆虫嘴上的钳状物。蔽地:遍地。蔽,遮盖。则:连词,相当于“就”。以钳搏之:用钳跟子方虫搏斗。之,指子方虫。悉为两段:子方虫全都被咬成两段。悉,都,全。为,成为。
[旬日子方皆尽,岁以大穰。]
十天后,子方虫全被杀尽,年成因此而获得大丰收。
旬日:十天。皆尽:指子方虫全部被消灭。岁:年成。以:因。“以”后省略“之”,之,指消灭子方虫。大穰:庄稼大丰收。
这一层写子方虫的天敌应运而生,灭尽子方虫,庄稼因此获得大丰收。“忽”字表明事出意外。害虫天敌的出现是自然界生态平衡现象,虽然在当时人们对此现象还不能作出科学的解释,但它是不以人们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存在。接着介绍子方虫的天敌:“如土中狗蝎,其喙有钳”,这是写它的外貌特征,突出“有钳”,因为这是它消灭子方虫的有力武器。“千万蔽地”,说明为数众多。当它遇见子方虫时“以钳搏之,悉为两段”,说明它剿灭害虫时威力无比。“旬日子方皆尽”,说明剿灭害虫极为迅速,干净彻底。“岁以大穰”,一个“以”字强调了“大穰”的取得完全是由于天敌彻底消灭了子方虫,这就突出了“以虫治虫”的成功。这里启示我们:如何有效地保护自然资源,积极开展生物防治,充分发挥某些农作物害虫天敌的作用,是降低农业生产成本、促进农业增产、保护生态环境的一项重要措施。
[其虫旧曾有之,土人谓之“傍不肯”。]
这种虫过去曾经有过,当地的人称它为“傍不肯”。
其:这样,这种。旧:这里是“过去”“先前”的意思。之:第一个“之”,语气助词,无义。第二个“之”,它,指子方虫的“天敌”。土人:本地的人,当地的人。谓:称,叫。傍不肯:虫名,即步行虫。其成虫和幼虫都有钳状的锋利口器,喜食蛾科害虫的幼虫。
这一层说明天敌的出现并非偶然现象,而是“旧曾有之”。篇末点出“傍不肯”的名称,加深了读者的印象。
2.《梵天寺木塔》选自《梦溪笔谈》卷十八《技艺》。本文记述了北宋著名建筑家喻皓用“布板”“实钉”来加强结构整体性以解决木塔稳定问题的生动事例,说明早在1000多年前,我国在建筑理论和技术方面已经达到相当高的水平。
全文分三层。
[钱氏据两浙时,于杭州梵天寺建一木塔,方两三级,钱帅登之,患其塔动。]
钱氏王朝统治两浙时,在杭州梵天寺修建一座木塔,才建了两三层,钱帅登上木塔,嫌它晃动。
两浙:浙东、浙西的合称,相当于今浙江省及江苏省的长江以南、茅山山脉以东地区。梵天寺木塔:始建于后梁贞明二年(916),八角九层,高三十七丈。宋乾德二年(964)重建。这里是指重建时的木塔。钱氏:指五代时割据浙江的吴越王及其子孙。方两三级:(木塔)才建了两三层。方,才。级,层。钱帅:(929—988),入宋后封吴越国王及天下兵马大元帅。之:指正在建造的木塔。患:担忧。
[匠师云:“未布瓦,上轻,故如此。”]
工匠师傅说:“木塔上没有铺瓦片,上面轻,所以才这样。”
云:说。布:铺排。故如此:所以这样。故,所以。如此,这样,指木塔不稳定。
[乃以瓦布之,而动如初。]
于是就把瓦片铺排在塔上,但是木塔还像当初一样晃动。
乃:顺接连词,当“于是,便”讲。以:介词,用。而:转折连词,当“但是”讲。初:从前,当初。
以上是第一层,讲建塔过程中关于塔身不稳定问题,工匠们的认识和实践都未能解决。这里首先交代建塔的时间、地点和人物,以一个“患”字,突出了“塔动”这一主要问题。塔“动如初”,说明了建筑工匠未能解决这一主要问题,因为“塔动”的关键不在于“未布瓦”。
[无可奈何,密使其妻见喻皓之妻,贻以金钗,问塔动之因。]
没有办法时,匠师就秘密地派他的妻子去见喻皓的妻子,拿金钗送给她,要她向喻皓打听木塔晃动的原因。
无可奈何;没有办法。密:暗中,秘密地。使:派。其:他的,指匠师的。之:结构助词,相当于“的”。贻:赠给。贻以金钗:即以金钗贻(之),用金钗送给她。以,用,把。金钗,旧时妇女别在发髻上的一种首饰。问:询问,打听。之:结构助词,相当于“的”。因:原因。
[皓笑曰:“此易耳,但逐层布板讫,便实钉之,则不动矣。”]
喻皓笑着说:“这很容易啊,只要逐层铺好木板,用钉子钉牢,就不会晃动了。”
此:这,指解决塔动问题。易:容易。耳:语气词,可不译。但:只。讫:终了,完毕。实:使坚实。钉之:钉木板。钉,用为动词,意思是用钉子钉。之,指木板。
[匠师如其言,塔遂定。]
伤仲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