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政工程总公司经理涉贪40万受审
1月4日,大肆收受他人财物达人民币18.15万、美元4万的湖北武汉市市政工程总公司原经理、党委副书记柯汉金,在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受审。
检察机关指控:柯汉金在担任武汉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武汉市市政工程总公司经理、党委副书记期间,于1998年底至2004年1月,利用其负责本公司及下属公司经营管理的职权,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181500元、美元40000元。
2002年初和2003年初,武汉某建筑公司两次在承接工程方面得到柯汉金的关照,柯汉金分4次收受该公司经理吴某的感谢费共计人民币1万元、美元3万元。
柯汉金在纪检部门调查期间坦白交待了自己的犯罪事实,并退出全部赃款。
庭审中,柯汉金认为检察机关指控的部分事实属实,并为自己收受钱物的行为作了辩解。
法庭将择日宣判此案。
中国法院网·李正国 涂莉 邢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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