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存桌面快捷方式 - - 设为首页 - 手机版
凹丫丫旗下网站:四字成语大全 - 故事大全 - 范文大全
您现在的位置: 范文大全 >> 法律论文 >> 经济法论文 >> 正文

原孝感市公安局长廖祥政受贿一审被判刑11年


    武汉市检察院昨日披露,原孝感市公安局局长廖祥政,被武汉市中院一审以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11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5万元人民币。
  
  法院查明,廖祥政利用职务之便,先后收受他人贿赂人民币21.8万元、美元1.65万元(折合人民币13.6万元),且对482万余元的巨额财产不能说明其合法来源。
  
  廖祥政被捕前为荆门市委常委、市政法委书记、市公安局局长,其大部分受贿事实发生在担任孝感市公安局局长期间。
  
  2003年5月,廖祥政被湖北省纪委双规,后移送至湖北省检察院。案发后,纪检、检察机关依法扣其财产折合人民币648万余元。

  荆楚网-楚天都市报·胡勇谋 晓亮 齐苏
  

  

原孝感市公安局长廖祥政受贿一审被判刑11年
本文链接地址:http://www.oyaya.net/fanwen/view/179985.html

★温馨提示:你可以返回到 经济法论文 也可以利用本站页顶的站内搜索功能查找你想要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