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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损害赔偿的广东探索


城做生意的女子刘云(化名)因涉嫌诈骗被羁押400多天,其间,丈夫和她离了婚。无罪获释后,她提出精神损害赔偿100万元,因符合《会议纪要》规定的“婚姻家庭关系破裂或者引致家庭成员严重伤害”,最终拿到3万元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会议纪要》还留下了“其他重大精神损害”的兜底条款。沈丙友坦承,法律无法穷尽所有情况,标准在具体认定上还不够细,《会议纪要》给的是一种“导向和指引”,供执行者参考。
  
  麦良的精神索赔在广东省标准出台背景下,可能呈现转机,但根据这一地方标准,也仅有部分诉求能够得到满足。
  
  沈丙友认为,国家赔偿中的精神损害抚慰金是有限抚慰,不可能对所有的直接损害和潜在损害都给予抚慰,一般只赔偿造成了直接损害的情况,这种损害必须是“看得见的,可物化的损害”。像麦良的政治前途的索赔,不可能得到赔偿;但麦良如果能够证明父亲的去世确系他的冤狱造成,司法机关可以给予精神损害抚慰金。
  
  定价:精神无价,拒绝天价
  
  尽管只得到3万元精神损害赔偿,刘云并不知道,她已创造广东省检察系统2011年精神损害赔偿数额最高纪录。
  
  沈丙友透露,精神损害赔偿赔多少,理论界和实践部门一直存在争议。有人认为精神无价,不能用钱去衡量,也有人反驳无价并不意味着不赔。外,有人提出各个地区的经济发展不同,应该根据不同的经济情况去赔;反对者则指出此举有“同命不同价”之嫌。
  
  广东省公检法的共识是:精神无价,但参照民事精神损害赔偿,补偿还是有规律的。最终,《会议纪要》明确精神损害抚慰金数额应当以丧失人身自由的时间长短为主要依据,结合身体的伤害程度,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害的手段、行为方式,精神损害程度,以及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程度综合酌定,并据此规定了一个赔偿的区间——
  
  以被剥夺人身自由时间为界,20日以下的,赔偿1000元以下(精神损害后果特别严重的,2000元以下);20日以上2个月以下的.3000元以下(精神损害后果特别严重的,5000元以下);其后赔偿金额以2个月以上3个月以下的,3月以上1年以下的、1年、3年、5年的梯度递增,达10年以上的,可获精神损害赔偿20万元以下;精神损害后果特别严重的,30万元以下。
  
  沈丙友还解释,原则上精神损害赔偿幅度为被羁押人人身自由赔偿的一半。如以错拘错捕被羁押1年来说,人身自由损害赔偿为每天140余元,约为5万元,其精神损害赔偿则为2万余元。
  
  “一半的原则”,来自对近年来的几大著名冤案的“解剖”。枉坐了11年冤狱的赵作海案首当其冲。来自广东省公检法三家的与会者们根据赵作海被关押天数,计算出其人身自由损害赔偿数额,从赵所获得的赔偿总额扣除这一数字后,为赵的精神抚慰金,人身自由损害赔偿与精神损害赔偿的比例,大致为2:1。
  
  “精神损害赔偿要与人身自由损害有所区别,不能一比一,一比一就变成了双倍赔偿。”中国政法大学教授马怀德认为,精神损害抚慰金以心理抚慰为主,补偿为辅,主要表达司法机关的人文关怀,并非全额赔偿。“如果实施一段时间,觉得钱赔得太少或者太多,可以再调整标准。”
  
  沈丙友解释,《会议纪要》留下一个冲破上限的空间,即当精神损害后果特别严重,在上述规定限额之内赔偿仍不足以抚慰受损害人精神损害、需要在限额以上确定抚慰金的,应当呈报省级主管部门。
  
  《会议纪要》特别规定精神损害后果特别严重的,应当适当增加抚慰金的数额。如著名的“躲猫猫”事件。据沈丙友回忆:“当时我们设想,如果按标准赔偿还不足以慰藉当事人的,怎么办?会有哪几种情况?”
  
  首先就是非正常死亡的案件。沈丙友解释,如果国家机关有责任。如,侦查部门放纵他人殴打或者国家工作人员通过调仓,把人调到有牢头狱霸的监仓里,结果导致了死亡,这种情况就得多赔。
  
  因刑讯导致的伤残死亡或者精神失常也属于精神损害特别严重。沈丙友表示,至今广东没发现此类案件,但是在制定标准时,必须预估这个空间,遇到这种情况怎么办。这一点取得了与会者的共识。
  
  此外,关押的时间过长也属于后果特别严重。最典型的案件就是因“杀妻”的佘祥林被羁押了整整11年。
  
  从官方来看,精神损害赔偿在法律上从无到有,再到细化标准,已经有了突破性进步,但从赔偿力度看,这一步显得微小。
  
  2001年,少女麻旦旦无故被称为妓女并失去两天人身自由,其间被迫两次做处女膜检查,最终的赔偿金仅有人身自由的赔偿74.66元。沈丙友说,如果麻旦旦案发生在如今的广东,至少也能拿到1000元的精神抚慰金。从74.66元走到1000元,用了整整10年。
  
  资金与效力瓶颈
  
  据广东省检察院提供的数据,2011年,广东省检察机关对全年110件精神损害赔偿案件中的9件申请给予精神损害抚慰金,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15.1万元。对于8%的赔付率,沈丙友表示并不算低,甚至在全国范围内也算高的。
  
  在长达几十年的国家赔偿中,几乎未有精神抚慰金的身影,如今一旦实行且细化,各个司法机关是否有钱去赔?沈丙友坦承这个担心确实存在:“当初定赔偿标准的时候下面的检察院很紧张,担心标准定高了之后,赔不起。”
  
  这与国家赔偿的支付程序有关。目前绝大多数地方国家赔偿的支付渠道是:赔偿责任确定后,由赔偿义务机关先向申请人垫付赔偿金,然后再向同级财政申请核销赔偿费用。一旦地方财政吃紧,卡住核销,赔偿义务机关就会非常被动。
  
  以广东为例,目前只有深圳市的国家赔偿是财政直接划拨,即司法机关作出决定,申请人拿到决定书可直接到财政拿钱。
  
  沈丙友认为,精神抚慰金应直接由财政划拨,保障支付渠道畅通;此外,还应在全国范围内建立制度上的保障,以防出现大案赔不起、赔太少的情况。
  
  尽管赔偿细则的确立受到舆论的普遍赞许,但《会议纪要》却面临效力不足的尴尬:“它不是法律,也不是司法解释,因为我们没这个权。”沈丙友说。
  
  《南方周末》记者查询到,最高法和最高检2011年出台的关于新国家赔偿法的司法解释,均尚未涉及精神赔偿内容。马德怀认为,最理想的状态是最高法和最高检联合出台

《精神损害赔偿的广东探索(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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