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设“小金库”借鸡生蛋 一朝案发“鸡飞蛋打”
李宏原是一位被认为前途无量的石油系统干部,日前,因犯贪污、挪用公款、受贿罪,被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裁定,维持有期徒刑18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100万元的原审判决。
41岁的李宏案发前任日照黄海石油储运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他出身于军人家庭,自幼聪明,14岁便以“文化兵”身份参军,从部队考入石油高校,后转业到石油公司,年纪轻轻便担任了日照黄海石油储运公司副总经理主持工作,被同行、同事认为“前途无量”。然而,在利欲的诱惑下,李宏还是一次次铤而走险。
案发后李宏对办案人员说,1998年前后,他认识了大连、烟台的几位石油商人,眼见人家“几万块钱都不稀罕挣”,心里非常羡慕,想想自己年仅34岁便主持公司业务,工作尽职尽责,每月的固定收入却只有几千块钱,心里很不平衡,于是开始想办法“捞钱”。
由于黄海公司注册经营范围为“石油储运”,不能参与购销,李宏便绞尽脑汁私设“小金库”,想借鸡生蛋发财。他伙同公司工作人员套取公司资金,绕开公司账目,从事石油购销业务,赚取的收入被多次私分。李宏对公司财产的大胆“侵吞”也令人吃惊。他让一位老板朋友一次性开出15万元虚假工程款,自己一次性收入囊中。他私自为公司购买了价值数百万元的劣质油,与公司的优质油“掺和着卖”,直到案发,这些劣质油也没卖完,存在油罐里,几乎成了沥青,给公司造成了巨大损失。
经查,李宏从单位财务套取公款私自设立“小金库”,从中挪用160万元,为自己注册了一家化工公司,赚取非法利益;伙同公司工作人员采用造假账、虚开器材和施工费用单据、直接侵吞退货款等手段,套取公司100多万元资金,用于私分并为自己购买“别克”轿车,个人贪污86万余元;另外,他还接受一家建筑公司2万元贿赂,为验收工程“行方便”。
李宏万万没有想到,只因为艳羡个体老板“一倒手就是数十万元”的收入,却为自己换来了18年的铁窗生涯。
新华网·张晓晶 鲁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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