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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三峡灾害受贿 重庆万州国土局原副局长被判刑


  重庆市万州区国土局原副局长沈建波,在三峡库区地质灾害防治等工程中利用职权受贿11万元,另有133万余元财产不能说明合法来源。日前,经上级指定管辖,重庆市北碚区检察院侦查终结并提起公诉,北碚区法院以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6年,以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6年6个月,并处没收个人财产3万元。
  
  法院审理查明,2003年6月初的一天,万州区兴茂集团董事长杨某为了其下属单位能揽到万州区地质灾害防治工程滑坡治理工程项目三期工程,在龙庭半岛别墅开会时,在二楼的洗手间给了沈2万元的现金。此后不久,杨的下属单位成为该工程项目的业主单位。
  
  2003年5、6月份期间,万州区和平广场滑坡治理工程的承建方负责人熊某找到沈建波,要求其帮助解决工程中夹沙石资金漏项、调整工程概算书等事项。沈表示可帮其疏通关系。事后,熊某先后4次送给沈现金4万元。同年6月至2004年3月间,沈建波还在其他工程项目中先后收受他人贿赂5万元。沈建波犯罪后,有投案自首情节,法院遂减轻和从轻作出如上判决。 《借三峡灾害受贿 重庆万州国土局原副局长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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