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京拆迁款贪污案开审
昨天,因涉嫌在望京地区拆迁过程中冒领和贪污拆迁款200万元,北京市城市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土地经营分公司拆迁科科长刘录锋等6名被告人在朝阳法院受审。
昨天9时开庭后,6名被告人被带入法庭。朝阳检察院指控,2002年12月至2003年1月间,刘录锋利用职务之便与城开集团望京实业总公司南湖社区物业处主任马广生和拆迁科科员冯勇为预谋,指使物业处经营科科长赵小英通过无业人员赵福平,用无业人员李颖和另一人之名,顶替朝阳区望京K6小区已被国家拆迁补偿过的两处房屋的被拆迁人,重复领取拆迁补偿款200余万元。
庭审中,44岁的第一被告刘录锋以“不知道两处房已拆迁过”为由否认了全部指控。他说,拆迁户的调查由拆迁员冯勇为具体负责,他只是在报表上审核签字,检查手续是否齐全。在公诉人的追问下,他承认了自己明知涉案房屋不符合拆迁补偿手续,但还是签了字。不过,刘录锋坚持认为自己没有责任。法官质问刘录锋:“手续不齐全,你为什么要签字?这么多的国有资产流失,你不应该负责任吗?你这个拆迁科长的职责是什么?”刘录锋迟疑了许久后承认了自己失职。
其余5名被告人,只有第二被告马广生承认自己有罪,称是刘录锋让他找拆迁房屋和冒名顶替户口的。但是所有被告都不承认自己拿了拆迁款。
昨天,此案没有当庭宣判。
京华时报·孙思娅
《望京拆迁款贪污案开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