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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一高校教材文印科科长收回扣23万获刑8年


    11月19日,四川成都某高校务处教材文印科科长杨玉建受贿一案,在彭州市人民法院公开宣判。收取教材回扣23万余元的杨玉建,以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现金102000元,别克凯越小汽车一辆。

    杨玉建及辩护人辩解:公诉机关对其受贿金额的指控并不准确,所涉学校的教师自编教材款应予以扣除,自己的受贿金额应是2万余元;本案应定性为单位犯罪;而杨玉建认罪态度较好,主动交待从成都市某教育发展有限公司受贿8141元的事实,应认定为自首;被告人杨玉建积极检举他人的犯罪行为,具有重大立功表现,且杨玉建在犯罪后已经积极退清赃款,请求对被告人杨玉建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法院审理后查明,杨玉建在1995年2月至2003年12月担任学校教务处教材文印科科长、后勤服务总公司副总经理兼文印中心主任。在此期间,他利用其负责征订该学校教材的职务之便,多次收受和截留数家书商、单位支付的教材回扣款231912.50元,为他人谋取利益。案发后,杨玉建退赃款人民币102000元,而其一辆别克凯越汽车也被检察院扣押。

    彭州市人民法院认为杨玉建作为在事业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具有负责该高校对外征订学生教材的职权。在年度征购教材的业务经济交往中,被告人杨玉建利用本人所特有的职权收受教材批发单位支付的回扣款,截留教材发行单位支付给本单位的回扣款,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

黄何 张杨 

成都一高校教材文印科科长收回扣23万获刑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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