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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广东省委统战部副部长徐裕年贪污425万受审


  7年间贪污425万!涉嫌犯罪的是原广东省委统战部副部长(正厅级)、广东海联大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联公司)原董事长兼总经理-徐裕年。昨日,他与公司的财务人员黄蕾一同在广州中院出庭受审。徐裕年虽已古稀之年,但思维清晰,他先是辩称检方所指控的部分财产不是他直接指使截留,又称在公司工作期间他不算国家工作人员,不能构成贪污罪。昨天的庭审持续了整整一天。
  
  指控:7年贪污公款425万
  
  徐裕年今年72岁,广州市人。和他一起出庭受审的还有海联公司原财务部经理、董事副总经理黄蕾。
  
  广州市检察院指控,徐裕年自1994年10月到2001年10月的7年间,利用自己担任海联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的职务便利,指使公司财务人员黄蕾,通过截留资金和虚列支出等手段,将海联公司的333.15万元占为己有。除此之外,2000年12月,他还将下属公司的一辆价值32万余元的凌志小轿车收入房中。而帮助徐裕年的财务黄蕾也利用这个机会捞了102.4万余元。检察机关还指控,在2001年11~12月,徐裕年将张国平(另案处理)退回的融资款60万元没有入账,而是直接放进自己腰包。
  
  检察机关认为,徐裕年将公司巨额财物占为己有,已构成贪污罪,而黄蕾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占有了大量财产,同样构成贪污罪。
  
  焦点:是贪污还是职务侵占?
  
  在庭上,徐裕年对检方指控的数额和罪名都提出了疑问。他首先辩称,1998年以前他在海联公司不管财务,他身为董事长兼总经理,黄蕾当时只是财务部门的一名普通的会计,他们之间还隔着财务部经理等几层管理人员,按照常理他不可能直接指使黄蕾截留资金。因此检方指控的第一笔70多万元,他毫不知情。而检方所指控的1999年6月和7月他为了给儿子买房从公司拿出的40多万元买房款,也已经还了21万元,有票据为证。
  
  他还不同意检方指控的贪污罪名。检方认为,他所在公司为中外合作公司,其中包含着中方财产,这部门属于国家公共财产,因此他已构成贪污罪。徐裕年则辩称,海联公司名为中外合作公司,实际上只有外方出资,其中没有中方财产。另外,1998年以后他已经退休,无官一身轻,他当时既不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又不是国有公司工作人员,而聘用他的海联公司是中外合作公司,根据法律规定,只有国家工作人员才是贪污罪的主体,而当时他只是一个普通的公司主管,不能构成贪污罪,充其量只能构成职务侵占罪。
  
  而和徐裕年一起涉嫌贪污罪的黄蕾则对指控的数额意见很大,她说自己虽然从公司里划拨了这些钱,但是中大部分都用于公司日常运作,她只是拿了其中的8万元。
  
  庭审直击 为了学历较起真
  
  昨天,庭上的徐裕年已经是步履蹒跚、满头白发,但他的思维仍然清楚,对法庭上的每个问话都细心聆听,即使是十分细小的疑问他也会提出来,并与检察官和法官争执。如在庭审刚开始时,审判长例行地核对被告人身份,按照起诉书法官问到他是否是大学学历,他赶忙说他的学历是中学,并随后与法官就他的经历争论不休。记者观察到,庭审中徐裕年多次就这样的细节较起真儿。 《原广东省委统战部副部长徐裕年贪污425万受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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