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污贿赂私开金矿 黄金局纪检组长被起诉
记者昨日从河南省渑池县人民检察院获悉,原河南省黄金管理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水国芳因涉嫌贪污、受贿一案,于9月3日被渑池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
现年50岁的水国芳,男,曾任河南省黄金公司技工学校常务副校长、校长,河南省黄金管理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1995年8月23日至2001年10月8日长达6年多的时间里,水国芳利用担任河南省黄金技校常务副校长、校长的职务便利,趁该校在灵宝市文峪金矿、洛宁县虎沟金矿和上宫金矿建立实习基地之际,让阳某、刘某、李某等人以黄金技校实习坑口的名义开采黄金,逃避国家黄金矿山整顿,先后5次收受贿赂共计23.42万元。同时,1998年2月,水国芳还将阳某赞助给河南省黄金技校的6万元福利款非法占为已有。
渑池县人民检察院审查后认为,水国芳利用担任黄金技校常务副校长、校长的职务之便,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侵吞公款,已构成贪污罪、受贿罪,遂于2004年9月3日向渑池县人民院提起公诉。 《贪污贿赂私开金矿 黄金局纪检组长被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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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年50岁的水国芳,男,曾任河南省黄金公司技工学校常务副校长、校长,河南省黄金管理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1995年8月23日至2001年10月8日长达6年多的时间里,水国芳利用担任河南省黄金技校常务副校长、校长的职务便利,趁该校在灵宝市文峪金矿、洛宁县虎沟金矿和上宫金矿建立实习基地之际,让阳某、刘某、李某等人以黄金技校实习坑口的名义开采黄金,逃避国家黄金矿山整顿,先后5次收受贿赂共计23.42万元。同时,1998年2月,水国芳还将阳某赞助给河南省黄金技校的6万元福利款非法占为已有。
渑池县人民检察院审查后认为,水国芳利用担任黄金技校常务副校长、校长的职务之便,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侵吞公款,已构成贪污罪、受贿罪,遂于2004年9月3日向渑池县人民院提起公诉。 《贪污贿赂私开金矿 黄金局纪检组长被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