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存桌面快捷方式 - - 设为首页 - 手机版
凹丫丫旗下网站:四字成语大全 - 故事大全 - 范文大全
您现在的位置: 范文大全 >> 法律论文 >> 经济法论文 >> 正文

岳阳挖出夫妻“蛀虫” 一厂长受贿被判15年


  湖南省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12日对岳阳市氮肥厂原厂长吴文辉、厂会计江雪华案作出一审宣判:吴文辉以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没收财产10万元;江雪华以犯受贿罪、贪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没收财产3万元;违法所得的财产,予以追缴。
  
  法院审理查明,1994年4月至2003年10月,吴文辉利用担任国有企业岳阳市氮肥厂副厂长、厂长的职务之便,伙同其妻江雪华在建设工程、燃煤采购、有关业务、款项给付及职务任用上,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基建包工头、有关业务供销商及厂干部、职工人民币114.75万元,美元及电脑、摄像机、铂金项链、手机等折合人民币5.9万余元,合计120.67万余元。其中江雪华收受他人贿赂款人民币17.05万元。1999年至2002年底,江雪华利用担任岳阳市氮肥厂会计的职务之便,以工厂职工和客户的名义,先后4次虚构冒领、骗取现金3.4419万元。 《岳阳挖出夫妻“蛀虫” 一厂长受贿被判15年
本文链接地址:http://www.oyaya.net/fanwen/view/183505.html

★温馨提示:你可以返回到 经济法论文 也可以利用本站页顶的站内搜索功能查找你想要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