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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阳原市委秘书长张华琪夫妇双双被判


  今天上午10时,安徽省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市原市委秘书长张华琪受贿、贪污、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一案进行了公开宣判。被告人张华琪被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财产42万元,追缴非法所得人民币421.73万余元,美元15485元。同案犯张华琪之妻姚舒玲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没收财产10万元。
  
  张华琪,男,1956年10月生,曾任原阜阳地区行署税务局局长、1996年3月任该市颍上县县长、1997年1月至2000年7月任颍上县委书记、2000年8月任阜阳市委秘书长。2003年6月12日张华琪被逮捕。阜阳市中院先后于2004年5月20日、21日和6月16日、7月22日三次进行公开庭审。
  
  庭审查明,被告人张华琪在1996年至2000年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先后200多次收受他人款物总价值人民币2074080元,美元2000元;并为他人谋取工作调动,职务升迁等利益,构成受贿罪。1999年8月,被告人张华琪与颍上县教委人员去北京联系教育项目,将教委人员交给他的5万元人民币购买了礼品,返回阜阳后分送他人,至今未归还此款,构成贪污罪。同时,被告人张华琪夫妇尚有人民币2093290元和13485美元的巨额财产不能说明合法来源,构成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被告人姚舒玲在张华琪受贿过程中,参与了部分款物的接收,起到了帮助受贿作用,构成受贿罪从犯。
  
  宣判后,张华琪、姚舒玲当庭表示上诉。
  
阜阳原市委秘书长张华琪夫妇双双被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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