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的宗教政策
这两者是一个问题的两个不可缺少的方面,两者是统一的。全面理解宗教信仰自由的含义,必须明确:公民有信仰宗教的自由,也有不信仰宗教的自由;有信仰这种宗教的自由,也有信仰那种宗教的自由;在同一宗教里有信仰不同教派的自由;有过去不信教而现在信教的自由,也有过去信教而现在不信教的自由。其中最重要的是有信教自由,也有不信教的自由。因为在我国信教公民和不信教公民在经济上、政治上的根本利益是一致的。具有共同的政治基础。信教公民与不信教公民享有同等的权利和义务。所以,我们既要尊重和保障人们信教的自由又要尊重和保障人们不信教的自由。
③贯彻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与依法加强对宗教事务管理的关系。
这两者是一致的。公民具有信教或不信教的自由。但并不意味着可以不受任何约束。自由是相对的,宗教信仰自由也不例外。世界上没有脱离法律的绝对自由,法律是自由的体现和保障、自由和法律是统一的。所以,公民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行使宗教信仰自由的权利。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对宗教事务也必须进行依法管理,政府要对有关宗教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贯彻实施进行行政管理和监督。依法管理的目的是为了使宗教活动纳入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范围内,使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权利和宗教界的合法权益有效地受到法律的保障。同时,贯彻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和依法加强对宗教事务的管理的目的是为了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相适应。可见,这两者是统一的。
④党主张宗教信仰自由与党主张的辩证唯物论的关系。
这两者并不冲突,而是一致的。中国共产党是无产阶级的政党,她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为指导,她一贯主张用马克思主义哲学批判唯心论(包括有神论),坚持不懈地向广大群众特别是广大青年进行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科学世界观和人生观的教育,加强科学文化知识的宣传,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但辩证唯物论要求我们看问题、办事情必须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正是基于这一辩证唯物论的认识,我党同时强调,宗教作为一种客观存在的社会现象,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宗教还将长期存在,有其自身产生、发展、灭亡的规律。党主张宗教信仰自由政策,正是尊重这一客观规律而采取的谨慎、客观、科学的选择。正如周总理所说的:"按照唯物论的观点,当社会还没有发展到使宗教赖以存在的条件还没有完全消失的时候,宗教是存在的。现在应该担心的不是宗教能不能存在,而是民族能不能繁荣。"
教学重点难点
1、我国的宗教政策(第2页)
[原因分析]学习有关宗教的知识,了解我国的宗教概况,都是为了更好地理解和执行我国的宗教政策(第2页),这在当前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因此是本课的重点,也是难点之一。
[理论剖析]
宗教无小事,正确理解和执行宗教政策对社会主义建设有重要意义,学习该部分知识,要紧紧抓住中央再三强调的三句话:
1)全面正确贯彻宗教政策。可分为以下三点:
第一,全面理解宗教信仰自由政策的含义,主要是掌握公民有信仰宗教的自由和不信仰宗教的自由。宗教信仰问题是一个人的精神生活的一部分,属于公民个人的私事,因此,国家对公民实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
第二,国家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主要是明确合法活动和非活动的界限。正常的宗教活动,是指在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范围内,教徒表达宗教感情,举行宗教仪式,共度宗教节日的行为和活动。超出宪法、法律和政策规定的范围的活动,就是非法活动。
第三,宗教团体和宗教事务不受外国势力支配。要坚持宗教事务独立、自主、自办原则,这是维护国家主权和尊严的问题,在这个前提下开展国际间宗教团体和宗教界人士的友好往来。
2)依法加强对宗教事务的管理。
第一,要懂得,现代社会的基本保证就是依法对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进行管理,这也是国家拥有的权力,因而,对宗教也不例外。
第二,要懂得,依法加强对宗教事务的管理和贯彻执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并不矛盾。依法加强管理正是为了全面地正确地贯彻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和宗教界的合法权益。
3)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要弄清两点:
第一,要明确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相适应,并不是要求教徒放弃宗教信仰和有神论思想,而是要求他们在政治上热爱祖国、拥护社会主义制度、拥护共产党的领导,把爱教与爱国结合起来,做到宗教活动有利于社会主义社会的发展与进步。
第二,宗教能够做到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这是因为,在社会主义制度下,宗教状况发生了根本变化,广大教徒是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的,同全国人民的根本利益是一致的,在党和国家全面贯彻宗教信仰自由政策的条件下,能够做到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要注意,不是宗教与社会主义相适应,面是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这种提法是科学的,符合实际的和可以做到的。
2、社会主义条件下,宗教的本质没有改变
宗教是一种社会形态,是社会存在的反映。宗教在本质上是对客观世界虚幻的歪曲的反映。
在社会主义条件的宗教组织及成员的政治面貌发生了根本变化,但宗教的性质没有改变。这是一个易错点,讲课过程必须提醒学生注意。
3、在社会主义社会,宗教是个人的私事
在社会主义社会,宗教对国家而言是私人事情,也就是说,是就公民的信仰而言的。因为:
(1)在社会主义社会,宗教存在的阶级根源已被消灭。宗教不再是统治阶级进行阶级统治的工具,而是变为属于公民思想信仰问题。
(2)国家实行政教分离原则,宗教组织是与国家政权无关的,信仰宗教的公民的联合组织,是一种社会团体。
(3)实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是把宗教信仰作为公民的民主自由权利,宗教组织的合法宗教活动是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的表达方式。
(4)宗教信仰不同,不影响公民享有平等的权利。
4、共产党不得信仰与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并不矛盾
共产党员是彻底的无神论者,坚持唯物主义,而宗教在本质上是唯心主义世界观,着与共产党员的信仰是根本对立的。所以,共产党员不得信教,如果共产党员信教,就不符合共产党员的条件,这与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不矛盾。
5、宗教信仰与封建迷信
(1)联系;宗教信仰和封建迷信都是有神论,都是相信有超自然的神灵的存在,都是唯心主义世界观,都不符合科学。
(2)区别:
①从概念上看,宗教作为一种社会意识形态是客观世界在人脑中虚幻歪曲的反映,是唯物主义世界观。封建迷信活动是指神汉,巫婆,算命先生,风水先生等通过装神弄鬼,占卜算命等手段。愚弄群众,妖言惑众,骗钱害人的活动。
②从组织状况看,宗教有整套的宗教经典,教文和教规,有他的信仰和哲理,有正式的组织和神职人员,有教徒和活动场所。而封建迷活动没有教义,教规和戒律,没有正式的组织,没有固定的组织和场所。
③从活动方式看,宗教有一定的宗教制度、祈祷形式,有一定的节目活动。而封建迷信活动没有制度,其活动方式荒诞无稽,粗俗低级,甚至野蛮残忍。
④从活动目的看,宗教活动是为了宣扬神的威力,使信仰者信仰神,按神的意志办事,教徒参加宗教活动是为了行善积德和修身养性。而封建迷信活动是迷信职业者骗钱谋财的一种手段。
⑤从作用上看,宗教主要起消极作用,但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和一定范围内,他有一定的积极作用。而封建迷信活动,则骗钱害人,破坏社会秩序,破坏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
⑥从国家政策上看,国家保护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正常的宗教活动。而对封建迷信活动,则坚决制止和取缔。
6、邪教和宗教
邪教不是宗教,在我国特指冒充宗教的一种邪恶势力。邪教往往冒用宗教的名义或打着宗教的旗帜,歪曲宗教经典、,掺杂大量迷信内容,拼凑所谓"教义",神化首要分子,以传教方式发展成员,常常以犯罪群众的形式出现,非法建立相对固定、十分诡秘的组织体系、诈骗钱财、盘剥群众、致人伤残或死亡、破坏家庭、制造和传播谣言。邪教从本质上来说是违反传统的教义、教程,是反社会、反政府、反人类的邪恶势力,具有极大的社会危害性。
因此,我们必须把宗教和邪教组织严格区别开来,认识邪教的本质及其危害性。
《我国的宗教政策(第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