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公民与国家的关系
所谓申诉,即公民对国家机关给予的行政处分(包括警告、严重警告、记过、记大过、停职或开除工职等)对法院的诉讼判决不服,或者受到压抑、歧视等不公正的待遇时,有权依法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述、或诉讼,请求免除、减轻处理或予以平反,给予公正待遇。
所谓控告,即公民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向有关国家机关进行揭发,举报,要求依法处理。
若在现实生活中发现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应向哪些国家机关指控、告发、举报?
对于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违纪行为,可向各级纪委反映情况或控告、检举。对于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效职行为可向公安机关、检察院或法院揭发、举报。
监督的内容:人民对国家工作人员的监督,不仅表现在监督其违法和失职行为上,而且根据最近国家的有关精神,还有监督国家工作人员和国家机关的工作效率。
公民依法监督的意义:有利于克服官僚主义和不正之风,改进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工作,克服不正之风,增强公仆意识,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思想,有重在现实意义;有利于维护国家利益和公民的合法权利。
3、国家保护公民的政治权利和自由。(板书)
1954年我国制定了《宪法》将公民应享有的政治权利和自由定入宪法。
1989年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
第二,制裁和惩罚侵害公民政治自由权利的行为。(板书)
我国宪法规定:"对于公民的申诉、控告或者检举,有关国家机关必须查清事实,负责处理,任何人不得压制和打击报复。"
国家对侵害公民政治权利和自由的行为进行制裁和惩处。
课堂小结
通过本课的学习和对两个事例的分析,我们应该清楚地认识和理解下列三个内容。
第一,国家与公民的关系。这一关系反映在法律上就是宪法规定的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的关系,它表明我国公民与国家的和谐统一和人民在社会的主人翁地位。
第二,公民享有广泛的政治权利和自由。包括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政治自由和监督权。
第三,国家保护公民的政治权利和自由不受侵犯
探究活动
活动设计1:我国公民的政治权利状况
1、收集有关资料、主要是公民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具体事例,以及国家保护公民政治权利和自由的事例。
2、根据收集的资料撰写一篇短文(以议论文为主)。
活动设计2:关于不同性质的游行示威
程序:设计方案、组织调查提纲
线索提示:
理解中国革命历史上几次著名的游行示威;
了解古巴的游行示威文化;
了解西方资本主义世界经常出现的游行示威所反映的真民主与虚假民主的思考;
了解我国几次严重违背游行示威相关法规的示威活动及其危害。
活动设计3:
公民应如何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
目标:通过调查和了解台湾历史与现状,培养和树立民族统一、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不受侵犯的国家观念。
提示:维护国家统一包括三个方面:一是捍卫主权不受侵犯、二是捍卫国家领土完整、三是捍卫国家政权巩固及其统一。围绕这三个方面批驳台湾当局领导人陈水扁的台独之路。
《我国公民与国家的关系(第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