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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告牌位成了“摇钱树” 他一次就“吞”下15万


  检察日报消息:湖北高速公路实创广告公司原经理常智把广告牌位当成了“摇钱树”,两年工夫便“吃”成了“大胖子”——
  
  “我的地盘我说了算”——利用招租高速公路广告牌位“发”起来的常智,到头来不光得“吐”出两年中收下的50余万元“黑钱”,还将为自己的行为承担刑事责任。武汉市中级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受贿案,并将于近期作出一审判决。
  
  15万“好处费”拿到了手
  
  2003年9月初,一封匿名举报信摆在了武汉市检察院反贪局局长的案头。举报材料称湖北高速公路实创广告公司经理常智在一次广告招租过程中就收了10余万元的“好处费”。办案人员根据举报线索很快掌握了相关证据,并查明了事情真相。
  
  2002年3月,常智来到位于黄石的某广告装饰艺术有限公司,称该公司原在楚天高速公路K150+000M后湖上跨桥处的一块户外广告牌位租金价格要涨到每年28万元了,现在已有人欲出高价租下来。闻听此言,广告公司着了急,反复向常智表示要续租,并要求仍按每年20万元租金的价格签合同,常智当时并未答应。
  
  不料几天后,常智又来到该公司,主动提出该牌位租赁费可以保持每年租金20万元的价格不变,但合同价只能定为年租金15万元,3年合计45万元,而另外的每年5万元须一次性付给他现金共15万元,广告公司迫于无奈只好同意。当年5月,合同签完后,常智拿到了15万元现金。
  
  两年“吃”成了“大胖子”
  
  随着调查的深入,办案人员还发现,自2001年7月起,常智还采用同样手段,在与宜昌、武汉等广告公司业务交往中,分别收受7家单位的“好处费”共37万余元。
  
  2001年,武汉某广告营销传播有限公司租赁的宜黄高速公路宜昌伍家岗匝道广告牌位交由实创广告公司管理,同年7月,常智到该公司称广告牌位年租金要涨价。对方心领神会,与常商量后敲定租金价不变,另给常2万元“好处费”的方案。同年8月至2002年5月,常智先后两次到该公司收取了这2万元“黑钱”。
  
  2002年初,宜昌市某广告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在宜昌收费站右侧草坪内租下了5年的广告牌位,常智同意将每年10万元的租金降至7万元,他为此得到了8万元的“好处费”。
  
  这之后不久,一广告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在汉宜高速公路租下4年期的三处广告牌位,常智提出按年租金共24万元收款,后公司多次与常讨价还价而降至19万元。当年8月,该公司送给常智10万元;
  
  2002年9月至2004年初,常智还先后收受两家广告公司和一家广告装潢有限责任公司送的“好处费”14.5万元;
  
  2002年3月至6月,又收受宜昌市一饭店价值3万元的消费卡两张。
  
  据说,一家广告公司的经理在与常智谈续签广告牌位合同时,先被迫答应另以现金形式给常智9万元“租金”,但后来因实在拿不出那么多钱,结果该公司的一个广告被停电达一个月之久。当该公司问起时,常智竟以电压不足为托词。
  
  案后追踪:
  
  在查案过程中,办案人员发现实创广告公司“漏洞”不小——
  
  财务部门对于广告收款的财务记账,从不核对合同,也不同付款单位的财务部门联系、对账;谈判、签约广告牌位出租合同,应有两人以上参加,但实创公司从谈判、签约到收款全由常智一人经手;并且未对广告牌位价格作出统一、明确规定并公开,对广告牌位的出租,也未实行公开招标。而公司上级主管部门对于行政“一把手”常智,只注重了其广告牌位招租任务的完成情况,对于其经营行为、廉政行为失去了必要的监督。
  
  在案件侦查终结后,办案人员先后多次到发案单位,与实创公司现任领导班子成员,就有关财务、合同等方面的管理问题进行了研究。为了防止和杜绝类似事件的出现,办案人员还特别提出预防建议,建议该单位有针对性地建立起领导班子议事、领导监督、广告价位招标和财务管理等多项规章制度,用监督制约机制和相关管理制度来堵住漏洞。目前,该公司已相继建立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加强了管理工作,广告牌位招租业务也正逐步走向正轨。 《广告牌位成了“摇钱树” 他一次就“吞”下15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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