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
教学目标
.情感、态度、价值观
1.情感目标:
⑴.帮助学生增强国家主人翁的意识;
⑵.培养学生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维护祖国统一的感情。
2.态度目标:
⑴.使学生从我国政体及其与我国国体的关系上明确我国国家制度的重要内容及其优越性;
⑵.提高对我国坚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必要性的认识;
⑶.增强为祖国统一大业做贡献的意识;
⑷.培养学生为维护祖国统一而奋斗的志向。
3.价值目标:
明确作为当代中国青年学生应具备爱国的情感,应该确立为实现祖国完全统一而奋斗的政治责任感和维护祖国利益的信念。
㈡.知识和能力目标
1.知识目标:
通过学习使学生初步掌握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动及国家管理形式的基本知识。
⑴.了解政体的含义、当代国家政体的基本类型、国家结构形式的含义及当代国家结构形式基本类型、我国的国家结构形式、我国人民代表大会产生的方式及其行使权利与履行职责(职能)的方式。
⑵.理解国体与政体的关系;列举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职权说明它是我国的最高国家权力机关;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地位及其组织和活动基本原则。“一国两制” 方针的主要内容及其意义等。
2.能力目标:
通过社会走访、调查或探究性学习等形式,逐步培养学生:
⑴.理论联系实际,相关知识和实际的相互转换的能力。如学会把有关理论知识和实际材料结合起来,运用马克思主义关于国家问题的观点和方法,正确观察分析我国的政体及与我国的国体相互关系等。
⑵.运用辩证唯物主义的观点分析解释社会政治现象及其关系的能力。如唯物辩证地分析解释国体与政体的关系、“一国两制”的关系等。
⑶.在探究现实社会国家政治制度(即政体)问题上的初步创新能力。例如,如何在“一国两制”方针的指导下、在港澳回归祖国的先例后,顺利完成台湾与祖国大陆的统一?
教学建议
教材分析
本节的重、难、热点解析:
⒈准确掌握政体(国家政权的组织形式、或国家的政治制度、或国家管理形式)、及与国体的相互关系。是本课的重点,也是《政治常识》最基础的知识。
明确政体(国家政权的组织形式)、及与国体(国家性质)的相互关系,在方法论上应主要运用辩证的观点和比较的分析方法和阶级分析的方法。
⑴. 政体、及国体与政体的相互关系,
本课的核心理论就是国体与政体关系的理论。
①.关于政体即国家政权组织形式
政体是国家的表现形式。没有适当形式的政体就不能代表国家,也不能行使国家权力,实现国家职能。因此,建立由国家性质决定的政体是十分重要的。毛泽东说:“没有适当形式的政权机关,就不能代表国家。”
②.国体和政体的关系
国体和政体的关系是内容与形式的关系,国体是国家的实质、内容,政体是国体的表现形式。统治阶级历来都十分重视政权组织形式的问题,不断完善自己国家的政体,以反映并服务与相应的国体。
国体决定政体,政体反映国体,适当的健全的政体,对维护和巩固统治阶级的统治地位有着重要的作用。政体具有一定的相对独立性。
国体决定政体,即决定政体的性质;政体反映并服务与相应的国体。政体属于政治制度,是国家的政治制度,国体既然决定政体,必然也决定其他政治制度,例如选举制度。代议制度,政党制度。法律制度等。不同国家之间的对立和斗争,根本是由不同性质的国体决定的,社会主义民主与资本主义民主的本质区别,人代会制与西方议会制的本质区别,资产阶级的两党制和多党制与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本质区别,根本在于它们的国家阶级性质不同。
政体具有一定的相对独立性。在相同国体(国家性质)的一些国家,可以是不同的政体(政权组织形式),在相同政体(政权组织形式)的一些国家,可以是不同的国体(国家性质)。一个国家采用何种政体是多种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资本主义国家的国家政权组织形式中绝大部分是民主共和制,我国的国家管理形式也是民主共和制。但资本主义国家的议会制与我国的人代会制有本质区别。资本主义国家不管采取何种管理形式,其目的都是为了更好地维护资产阶级的统治,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符合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性质。
⑵.民主与国体、政体的关系。
民主作为国家制度,具有鲜明的阶级性。国家制度是社会政治生活的法定规范。它既是特定社会中利益格局和政治力量关系的集中表现,又是特定的统治阶级维护和实现利益要求而采取的治理形式的高度凝结。国家制度包括国体和政体,国体决定政体、政体反映国体。因此,民主首先指国体(国家性质),即统治阶级的民主,与此同时,民主也是指政体,即统治阶级采取什么样的方式来组织自己的政权机关。
我国的国家制度包括我国的国体(人民民主专政)和我国的政体(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可见,以人民当家作主为本质特征的我国社会主义民主,与我国的国体(人民民主专政)、以及我国的政体(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一个相互联系的有机整体。
⒉准确掌握我国的国体与我国的政体,同样是本课的重点,也是《政治常识》全书的重点。
⑴.我国的根本政体即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这是本课的核心内容、乃至全书的又-重点。
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之所以重要,是因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作为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体现了我国的国家性质,又是建立我国的其它有关国家管理制度(或其它政治制度)的基础。例如,我国的基本政治制度(即“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我国的重要政治制度(如“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我国实行“单一制”的国家结构形式等,都是由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决定的。只有正确理解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才能进一步加深对我国国家性质和社会主义民主的认识;才能懂得我国必须坚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而不能实行西方的议会制;才能加深对我国政治体制改革的理解;才能理解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必要性和重大意义。
②.正确理解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应该深入领会如下问题:
a.当代国家政体的基本类型有君主立宪制和民主共和制,社会主义国家的政体必须是民主共和制。这是因为,社会主义国家是以生产资料公有制为基础的,公有制的经济基础决定了人们的经济利益根本上是一致的,相应政治地位是平等的,反映这种政治关系的国家政权组织形式,只能是民主共和制。民主共和制的具体形式多样,我国民主共和制的具体形式是人民代表大会制。
一个国家采取什么样的政治制度,决不是随心所欲决定的,而是由该国的具体国情(民族传统、阶级力量对比、所处国际环境、历史条件等)决定的。我国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民主共和制具体形式,是由我国的历史条件和具体国情决定的。
b.必须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要从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高度把握坚持和完善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社会主义民主的本质是人民当家作主。党的十五大报告指出,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就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在人民当家作主的基础上,依法治国,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内容。
还要从经济体制改革和政治体制改革、实现新世纪的发展战略目标上把握坚持和完善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例如,我国实行“单一制”的国家结构形式是由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决定的。正确理解我国“单一制”的国家结构形式,教材主要强调了要正确处理中央和地方的关系,即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必须更好地坚持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的方针。总的原则应当是:既要有体现全局利益的统一性,又要有统一指导下兼顾局部利益的灵活性;既要有维护国家宏观调控权的集中,又要在集中指导下赋予地方必要的自主权力。而处理好这种关系不能仅仅理解为解决“分权”问题,更重要的应当是转变政府职能、搞好机构改革,以保障通过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性质。正如江泽民同志在党的十五大报告中指出的:机构庞大,人员臃肿,政企不分,官僚主义严重,直接阻碍改革的深入和经济的发展,影响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关系。
对此应注意以下方面的认识:
第一,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含义是:首先是要坚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然后要完善这一制度,使之与我国的经济体制改革、即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
第二,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的原因:首先是由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然后,我国现在正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一切都在发展和完善的过程之中,因此,作为我国社会主义上层建筑重要组成部分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也必须相应加以完善,以适应经济基础的需要,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
第三,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主要内容是:加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的立法和监督职能;更好地发挥人民代表的作用。
第四,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意义是:通过完善这一制度来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同时,通过完善这一制度,以巩固和发展稳定的社会政治环境,保证经济建设和改革开放的顺利进行。
第五,我国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不会搞西方的议会制。这是因为:
ⅰ.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基本形式。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有利于人民行使当家作主的权利;有利于保证中央和地方国家权力的统一,使中央和地方形成坚强的统一的整体;它有利于我国各族人民的平等和团结。
ⅱ.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我国人民民主专政密切相关,也就是我国的政体和我国的国体密切相关。
就国体而言,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这表明在我国,只有人民才是国家和社会的主人,即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国家权力属于谁的问题,是判断国家政权性质的根本标准。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首先从国家阶级关系上讲,是人民民主专政。
与此相关,在无产阶级领导人民夺得政权以后,如何保护这种权力真正地和长久地属于人民,保证这种权力代表人民,服从人民,为全体人民的利益服务,这就有一个政权组织形式问题,即政体问题。可见,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性质,决定了人民管理国家政权的组织形式——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适应我国国家政权阶级性质的需要而产生的。国家的性质必然要通过国家的形式表现出来,人民代表大会制对维护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性质起着重要的保障作用。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长处和优势就在于它符合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性质,符合实现中国共产党对国家的领导这一重要原则。
ⅲ.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和资本主义国家议会制的关系
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与西方的议会制存在着某些历史的、形式上的联系。它们都是国家政权的组织形式,都是一种代议制。从形式上看有某些相似之处,都是由定期选举产生的代表或议员组成,都属于一种间接民主。即代议民主。议会或人民代表大会都是一种代议机构。但是二者有着本质的区别:首先,二者的经济基础不同。其次,二者的阶级本质不同,即行使权力的主体不同。再次,二者的权力和活动原则不同。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在此制度下,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是立法机关,同时又有权组织行政、审判、检察机关,这些机关受它监督,对它负责。人民代表大会除了受人民监督,对人民负责外,不受其它任何国家机关的制约。所以,人民代表大会在我国国家机关中处于最高地位,集中统一行使国家权力。而西方议会制一般是按照三权分立制的原则组织起来的。立法、行政、司法三种权力互相制约、彼此平衡。以便协调和平衡资产阶级内部各集团的利益,维护资产阶级的整体利益。
⑵.“一国两制”与我国国家制度(即我国的国体、我国的政体)的关系
①.“一国两制”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这个统一主权的国家里,在祖国统一的前提下,大陆实行社会主义制度,香港。澳门和台湾保持原有的资本主义制度。“一国两制”中的“一国”鲜明体现了我国的国家性质、以及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一国两制”中的“两制”为我国“单一制”的国家结构形式中正确处理中央与地方关系增添了新内容。
②.“香港回归祖国”和“中国恢复对澳门行使主权”的事实,是“一国两制”方针的实施。这不仅标志着“一国两制”由科学构想变成现实,港澳特别行政区作为一种地方一级的政府也变成现实,而且对解决台湾问题将产生重要示范作用,为实现祖国完全统一创造了有利条件;不仅是对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的一个重大发展和创新,而且是我国“单一制”的国家结构形式中崭新内容的具体实施。
教法建议:
本节涉及的政体、及与国体的相互关系,以及我国的政体、及与我国的国体相互关系、“一国两制”等重要内容,在政治学理论和我国国家制度中至关重要,与我们每个国民(中学生自然在内)的政治生活密切相关。所以在学法上建议采取以教师为指导、突出学生主体地位的社会实践活动和研究性学习等。使学生通过接触国家政治生活中的具体现象;通过相关“实践”和“研究”的学习过程,分析、综合或归纳、演绎本课中已确认的政治学道理;同时,通过同学们的相关调查、采访、论证等,在有关国家制度的问题上,提出具有创新意义的见解,再次培养学生的创新观念、践行江泽民总书记关于“制度创新” 的倡导。
在教学手段上,建议师生互动、通过网络查阅多种形式的相关资料,充分发挥现代信息技术在教学过程中的作用,并以此收集、整理有关教学内容,并通过形象生动的相关材料,展现教师和学生的有关学习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