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层干部竞争上岗的现状分析与前景展望
近年来,我市建设系统各基层单位乃至全市各局委都根据党中央关于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战略目标的要求,积极进行探索创新,在实践中逐渐摸索本单位中层干部竞争上岗的选人用人新机制、新方法,为在干部选拔工作中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找到了一条新途径,受到广大干部职工和上级领导的认可和肯定。
一、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工作的推行取得重大进展,竞争上岗已经成为部分单位选人用人的一种重要方式
中层干部竞争上岗是一种以公开、平等、竞争、择优为主要特征的中层干部、关键岗位等人员的选拔任用方法,即在单位的一定范围内公布实行竞争的中层干部职位和任职条件,通过公开报名、考试答辩、群众评议、组织考察等程序来产生竞争人选,然后按照规定的程序和中层干部管理权限任用干部。从本质上讲,它是对传统的单位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制度的改革与完善,是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选人环节上,引入了竞争和比较机制,通过定性和定量综合考评比较,择优任用单位中层干部,从而扩大了中层干部任用工作中的透明度。1994年以前,我市建设系统的市政、公交、环卫、房地产等部门都相继作了不同程度的类似探索,但是由于多种原因,这种尝试或者浅尝则止,或者不得要领,或者一度搁置。1994年以后,全市各系统都开始在企事业单位内部试行中层干部竞争上岗,也大都收到了良好的效果。此后,这一做法迅速在全市得到推广。1998年中组部、人事部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下发了《关于党政机关推行竞争上岗的意见》,这一意见的下发,有效地推动了单位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工作的进展。目前,这项改革已经在全国范围内快速推开,并取得较为满意的收效。其主要有以下特点:
1、覆盖面广,涉及面大。现在,全市各主要系统的相关部门、单位都程度不同地推行了中层干部竞争上岗,用于竞争上岗的职务也相当广泛。据不完全统计,截止2002年元月,仅建委系统已经有31家基层单位启动或者曾经启动过中层干部竞争上岗,用于竞争上岗的职位近1400多个。涉及市政、公交、环卫、园林、建筑、供水、天然气、房地产等近十个行业。
2、干部职工参与意识强烈。在推行中层干部竞争上岗的单位内部,绝大多数单位的绝大多数干部职工都能踊跃参与,参加中层干部竞争上岗的热情空前高涨。建委系统31家单位中,符合报名条件参加竞争上岗的干部职工达4700人,为中层干部的选拔工作提供了充裕的选择余地,为提高中层干部的整体水平奠定了基础。中层干部竞争上岗报名的干部职工中有大专生、本科生乃至研究生,也有技术熟练的技术工人;有年过半百的老同志,也有刚参加工作的新同志;参与竞争的有行政干部、技术干部,也有普工、技工,甚至临时工,充分反映出广大干部职工对中层干部竞争上岗的热情。
3、竞争上岗的适用范围逐步扩大。竞争上岗现在正逐步走出仅限于中层干部选拔的局限,向更广阔的范围辐射。一是实行竞争上岗的层次迅速向两头延伸。最初,这一方式只是在局委下属单位内进行,现在,已经向上延伸至部分市属局委机关和县区领导副职,向下延伸至乡镇、办事处、居委会乃至单位内基层班组。二是竞争上岗适用的职位层次不断扩展。已由正副股级向上延伸至正副科级、副县级或更高级别,向下延伸至班组长乃至关键岗位。三是竞争上岗的应用范围不断扩大。已由基层单位的中层干部选拔发展到非基层单位的干部选拔,发展到非领导岗位人选的任用;从现有职位的选拔任用发展到通过竞争上岗解决干部缩编的难题;从企事业单位发展到国家机关;从静态竞争发展到与任期制相结合的动态竞争。
4、竞争上岗已经被党政机关作为选人用人的重要方式。我市不少局委已经要求,甚至明确规定,在单位内部改革和机构调整中,本系统内设机构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原则上都要通过竞争上岗确定人选。个别机关事业单位还规定了从社会招聘的名额,这方面市行政执法局的成立和及其中层干部选聘工作做出了较为成功的尝试。
二、推行竞争上岗改进了中层干部的选拔任用工作,优化了中层干部队伍,推动了干部队伍建设。通过我市各部门,特别是建设系统各部门实施此项改革几年来的实践表明,虽然竞争上岗工作在一些环节和方面还需要继续改革和完善,但总体效果是明显的,作用是积极的。这项改革本身所具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