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教案-第三课 依法保障社会主义经济建设
2)公有制经济的含义及国家采取的政策。(板书)
3)国家保护非公有制经济的合法利益。(板书)
下面我们讲本节课最后一个问题。
3。我国法律保护社会主义公共财产(板书)
先请听案例并回答几个问题。
案例:1998年,非法倒卖国家土地浙江省青田县农民留小然被依法查处。1995年8月,浙江省青田县鹤镇农民留小然以创办企业为名,从县化工厂非法以60万元买入国有土地2160平方米。而后,在未经开发,未有投入的情况下,于去年4月,留小然又将这些土地以107万元的价格卖给青田县人民法院和该院离休干部陈英年。一买一卖,留小然从中获得47万元。
最近,青田县土地管理局得知此事后,遂将2160平方土地使用权依法收回,依法没有收留小然、县化工厂非法所得,并分别罚款3万元和1万元,对县人民法院和陈英分别处以2万元和1千元罚款。
留小然和其他违法单位被查处的原因是什么?
非法买卖土地。而土地是社会主义公共财产。
对社会主义公共财产,宪法做了怎样的规定?
宪法规定“社会主义公共财产神圣不可侵犯。”
社会主义公共财产除土地外,还有哪些?
公用设施、产品、矿藏、水流……
(总结:社会资源,自然资源。)
宪法是否只保护国有财产及劳动群众集体所有财产?
不是,也保护公民个人财产。
对侵犯公共财产及个人财产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制裁,为什么?
法律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是法律最主要的特征。
公共财产是进行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物质基础,是不断提高人民的物质和文化生活水平的重要保证。公民和公人的合法财产是发展多种所有制经济,满足人们生活需要的物质条件。所以侵犯公共财产及个人财产的行为都要受到法律的制裁。
这节课的最后一个问题,我们讲了两个小问题:
1)社会主义公共财产神圣不可侵犯。(板书)
2)公民佥财产也受宪法和法律的保护。(板书)
请同学们注意,许多资本主义国家宪法明确规定“私人财产神圣不可侵犯,”你觉得这和我国主要强调“社会主义公共财产神圣不可侵犯有什么不同”?
(学生回答后,教师归纳。)
国家性质
法律性质
法律作用
社会主义法律 生产资料公有制
反映工人阶级和广大人民利益
维护社会主义公有制
资料本义法律 生产资料私有制
反映资产阶级利益
维护资本主义私有制
现在表同学们检查五下我们的周围,有没有被破坏的痕迹?
有!有,怎么办?
(学生回答后,教师归纳。)
我们不少同学都有过不爱护公共财产的行为,今后应切记“不以恶小而为之,不以善小而不为”。我们学习之后,就应懂得并做到知法、守法、护法、爱护公共财产。
小结(结合框架图重复本节课的重点。)
《政治教案-第三课 依法保障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第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