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原高院院长吴振汉被“双规” 涉亿元大案
6月8日,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党组负责人宣布,原院长吴振汉于6月7日被省纪委“双规”。作为湖南政法系统被“双规”的最重量级人物,吴振汉是否步辽宁高院院长田凤歧、广东高院院长麦崇楷后尘成为落马的第三名省院院长,备受关注。
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湖南省高院)院长吴振汉被“双规”了——这个消息震撼了6月的长沙。6月9日,《凤凰周刊》从湖南省有关方面得到证实:6月8日上午,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机关大会上,院党组负责人宣布,原院长吴振汉于6月7日被省纪委“双规”。
吴振汉被“双规”后,湖南省纪委、省检察院等相关部门对吴振汉案讳莫如深,拒绝透露有关信息。据传,吴振汉最初的“双规”地点是在某医院的高干病室,后来转移到湖南某宾馆——目前该宾馆已停止对外营业,所有人员都必须凭出入证才能获准进入。
经过数月追踪调查,记者依稀拼凑出一位省级法院院长遭遇“双规”的轨迹。
自己判自己执行
1999年5月30日,湖南省高院经二庭发出(1999)湘法经二初字第8号民事调解书,审结长沙市湘财城市信用社(现更名中信实业银行长沙分行)诉深圳金北圣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军山投资有限公司国债买卖纠纷一案,湘财城市信用社获赔1.3724亿元人民币。由于这笔资金牵涉到大量农民和城市平民的存款,有可能影响稳定,同年11月湘财城市信用社申请执行,长沙市人民政府同时对湖南省高院发出公函,请求大力支持。
但人们很快发现执行者不是执行庭,而是湖南省高院经二庭,一副庭长任执行长、两位审判人员为执行员——虽然申请执行人湘财城市信用社对此多次提出异议,但这种明显违反审、执分离规定的做法没有得到制止。
湖南省高院查明深圳金北圣公司法人代表李某是深圳大世界商业城的法人代表,决定执行该商业城的第三、五两层来偿还法庭判决的赔款,两层楼被评估为1亿多元。
要将房产变成现金必须通过拍卖实现。而众所周知的一个事实是,拍卖业务利润丰厚,至少可以得到相当于标的物4%的佣金。据知悉内幕的人士透露,一起标的1亿元的拍卖业务,拍卖公司和能够决定由谁来拍卖的法院内部人士至少能够得到400万元的税后利润。
一个叫李某的人决心包揽该笔业务。李早年曾是湖南省高院刑一庭助理审判员,吴振汉当时任刑一庭庭长,由于两人同为常德人,关系密切。2000年初,李某夫妇的拍卖公司得到了湖南省高院拍卖深圳大世界商业城第三、五两层的委托函。
李某是如何运作得到这一业务的过程至今仍不清晰,但知情人士告诉记者的是:李某找到吴振汉寻求支持,并让其子吴剑雄共同参与。
凑巧的是,在随后的3个月内,湖南省高院又审理了4起诉深圳金北圣公司的案件,5案涉案金额近4亿元。2000年6月,湖南省高院集体研究决定,5案合并执行,全部交该院执行庭执行。4亿元的拍卖标的佣金将是上千万元,盯着这块肥肉的显然不会只是李某一人,于是另一身影在高院大楼出现了——湖南省高院前任领导之子某小勇。
虽然高院集体决定让执行庭全部执行深圳大世界房产,但是据知情人透露,由于吴振汉在其中直接运作,原来由经二庭负责执行的商业城三、五两层,由李某来拍卖的格局却得以维持。
执行结果成为僵局
2000年8月12日,李某在首都大酒店组织拍卖,北京信芳园物业公司以9300万元买受估价上亿元的深圳大世界商业城第三、五两层房产。
不过李某在北京的拍卖让在深圳拍卖的执行庭犯了难——8月上旬,深圳两家拍卖公司拍卖大世界商业城第一、二、四、六、七层,但竞买者均要求整体拍卖。
眼见深圳拍卖受阻,湖南省高院的人不得不北上找到北京信芳园公司做工作,要求其转让退出,以满足深圳方面竞买者整体拍卖的要求。北京信芳园公司在赚取一笔手续费后最终同意一次性转让。
2000年9月15日,湖南省高院执行庭在深圳启动拍卖程序,深圳亨瑞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3.19亿元成功竞买,湖南省高院下达(2000)湘高法执字15-6号民事裁定书,裁定该楼交付亨瑞公司。
如果不是一场意外,这种执行与拍卖的完美链条并不会折断。湖南省高院的拍卖行为在深圳遭遇阻力,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深圳大世界商业城存有产权纠纷将导致诉讼为由阻止拍卖,深圳市中院说江苏常柴集团公司申请大世界破产已被受理,已进入破产程序,湖南省高院拍卖无效。
2000年底,湖南省高院执行庭一位副庭长曾某和某小勇带着拍卖公司的人四处运作后的结果是:全国最高人民法院以(2000)执协字第42号裁定书裁决湖南省高院执行有效,但深圳市中院受理破产案合法,手续完备,最后折衷为由湖南省高院通知拍卖行和买受人于2001年将拍卖所得款,扣除拍卖费和北京信芳园公司转让款,余款汇入深圳市中院账户进行破产分配。
在此次拍卖中,某小勇和深圳拍卖公司共得佣金1000多万元,据传某小勇从中分得半数。
一锅儿端掉6法官
随后,湖南省高院收回了大世界商业城被拍卖的第三、五两层,但湖南省高院认定李某在北京的拍卖有效。2002年5月,湖南省高院执行庭支付李某佣金近400万元。令人不解的是,法律规定,拍卖佣金要么由买受方支付,要么由委托方支付,不可能两方都出,但李某这次拍卖竟然收取买受方和出让方各4%的佣金。同年9月,执行庭再次支付李某460余万元佣金。据说,吴振汉的支持是这一结果的主要原因。李某一笔拍卖所得佣金高达860多万元,创下湖南拍卖历史上的利润之最。
“李某如何与吴振汉之子分配利益不得而知。如果参照业内的规矩,应该获取不少于半数的好处。”知情者分析说。
房产虽说拍卖了出去,但中纪委介入调查之前的情形是:湖南多位执行申请人未获分文;北京信芳园公司既未得分文转让费,又未得到大世界第三、五两层的产权;亨瑞公司未得产权和开发权;被执行方也是怨气冲天——执行并未解决问题,反而丧失其经营偿还贷款的机会,获益者是深圳拍卖公司和吴剑雄、李某、某小勇三人。
但游戏终于玩出了大火,举报从不同渠道源源不断流向中央。《凤凰周刊》获得的一份受害者呼吁书中说:“一些黑心法官和家属不顾申请人的死活,不顾困难企业职工的切身利益,与一些拍卖公司互相勾结,中饱私囊,利用看似合理合法的手段,把成千上万的群众血汗钱非法划到了自己的账户上。”
2003年12月初,中纪委派出由9人组成的调查小组秘密进入湖南,联合湖南省纪委、省人民检察院开始彻查深圳大世界商业城执行案。中纪委调查组采取了对付原广东高院院长麦崇楷的同样策略——只调查几个“萝卜头”和“吴公子”的问题,未涉及吴振汉本人。吴振汉因此心下大宽,不仅每天照常上班,还针对机关人心不稳的问题主持召开“统一思想”的大会,要求大家“努力工作,不要信谣传谣”。在中纪委调查期间
随后,深圳大世界商业城执行案中的隐情被一一揭开,湖南省高院经二庭两位副庭长、一位副局长以及三个执行员先后被刑事拘留。
其时,四十多岁的经二庭一副庭长已经办理完毕内退手续,“差一点就全身以退”;另一副庭长已调任湖南某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据称是院长接班人之一;一位副局长则被查出在1997年到2003年3月间,和他人共同受贿7次,单独受贿6次,共计受贿近200万元,个人实得逾百万元。
最后的结果是,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原院长吴振汉于6月7日被省纪委“双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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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湖南省高院)院长吴振汉被“双规”了——这个消息震撼了6月的长沙。6月9日,《凤凰周刊》从湖南省有关方面得到证实:6月8日上午,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机关大会上,院党组负责人宣布,原院长吴振汉于6月7日被省纪委“双规”。
吴振汉被“双规”后,湖南省纪委、省检察院等相关部门对吴振汉案讳莫如深,拒绝透露有关信息。据传,吴振汉最初的“双规”地点是在某医院的高干病室,后来转移到湖南某宾馆——目前该宾馆已停止对外营业,所有人员都必须凭出入证才能获准进入。
经过数月追踪调查,记者依稀拼凑出一位省级法院院长遭遇“双规”的轨迹。
自己判自己执行
1999年5月30日,湖南省高院经二庭发出(1999)湘法经二初字第8号民事调解书,审结长沙市湘财城市信用社(现更名中信实业银行长沙分行)诉深圳金北圣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军山投资有限公司国债买卖纠纷一案,湘财城市信用社获赔1.3724亿元人民币。由于这笔资金牵涉到大量农民和城市平民的存款,有可能影响稳定,同年11月湘财城市信用社申请执行,长沙市人民政府同时对湖南省高院发出公函,请求大力支持。
但人们很快发现执行者不是执行庭,而是湖南省高院经二庭,一副庭长任执行长、两位审判人员为执行员——虽然申请执行人湘财城市信用社对此多次提出异议,但这种明显违反审、执分离规定的做法没有得到制止。
湖南省高院查明深圳金北圣公司法人代表李某是深圳大世界商业城的法人代表,决定执行该商业城的第三、五两层来偿还法庭判决的赔款,两层楼被评估为1亿多元。
要将房产变成现金必须通过拍卖实现。而众所周知的一个事实是,拍卖业务利润丰厚,至少可以得到相当于标的物4%的佣金。据知悉内幕的人士透露,一起标的1亿元的拍卖业务,拍卖公司和能够决定由谁来拍卖的法院内部人士至少能够得到400万元的税后利润。
一个叫李某的人决心包揽该笔业务。李早年曾是湖南省高院刑一庭助理审判员,吴振汉当时任刑一庭庭长,由于两人同为常德人,关系密切。2000年初,李某夫妇的拍卖公司得到了湖南省高院拍卖深圳大世界商业城第三、五两层的委托函。
李某是如何运作得到这一业务的过程至今仍不清晰,但知情人士告诉记者的是:李某找到吴振汉寻求支持,并让其子吴剑雄共同参与。
凑巧的是,在随后的3个月内,湖南省高院又审理了4起诉深圳金北圣公司的案件,5案涉案金额近4亿元。2000年6月,湖南省高院集体研究决定,5案合并执行,全部交该院执行庭执行。4亿元的拍卖标的佣金将是上千万元,盯着这块肥肉的显然不会只是李某一人,于是另一身影在高院大楼出现了——湖南省高院前任领导之子某小勇。
虽然高院集体决定让执行庭全部执行深圳大世界房产,但是据知情人透露,由于吴振汉在其中直接运作,原来由经二庭负责执行的商业城三、五两层,由李某来拍卖的格局却得以维持。
执行结果成为僵局
2000年8月12日,李某在首都大酒店组织拍卖,北京信芳园物业公司以9300万元买受估价上亿元的深圳大世界商业城第三、五两层房产。
不过李某在北京的拍卖让在深圳拍卖的执行庭犯了难——8月上旬,深圳两家拍卖公司拍卖大世界商业城第一、二、四、六、七层,但竞买者均要求整体拍卖。
眼见深圳拍卖受阻,湖南省高院的人不得不北上找到北京信芳园公司做工作,要求其转让退出,以满足深圳方面竞买者整体拍卖的要求。北京信芳园公司在赚取一笔手续费后最终同意一次性转让。
2000年9月15日,湖南省高院执行庭在深圳启动拍卖程序,深圳亨瑞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3.19亿元成功竞买,湖南省高院下达(2000)湘高法执字15-6号民事裁定书,裁定该楼交付亨瑞公司。
如果不是一场意外,这种执行与拍卖的完美链条并不会折断。湖南省高院的拍卖行为在深圳遭遇阻力,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深圳大世界商业城存有产权纠纷将导致诉讼为由阻止拍卖,深圳市中院说江苏常柴集团公司申请大世界破产已被受理,已进入破产程序,湖南省高院拍卖无效。
2000年底,湖南省高院执行庭一位副庭长曾某和某小勇带着拍卖公司的人四处运作后的结果是:全国最高人民法院以(2000)执协字第42号裁定书裁决湖南省高院执行有效,但深圳市中院受理破产案合法,手续完备,最后折衷为由湖南省高院通知拍卖行和买受人于2001年将拍卖所得款,扣除拍卖费和北京信芳园公司转让款,余款汇入深圳市中院账户进行破产分配。
在此次拍卖中,某小勇和深圳拍卖公司共得佣金1000多万元,据传某小勇从中分得半数。
一锅儿端掉6法官
随后,湖南省高院收回了大世界商业城被拍卖的第三、五两层,但湖南省高院认定李某在北京的拍卖有效。2002年5月,湖南省高院执行庭支付李某佣金近400万元。令人不解的是,法律规定,拍卖佣金要么由买受方支付,要么由委托方支付,不可能两方都出,但李某这次拍卖竟然收取买受方和出让方各4%的佣金。同年9月,执行庭再次支付李某460余万元佣金。据说,吴振汉的支持是这一结果的主要原因。李某一笔拍卖所得佣金高达860多万元,创下湖南拍卖历史上的利润之最。
“李某如何与吴振汉之子分配利益不得而知。如果参照业内的规矩,应该获取不少于半数的好处。”知情者分析说。
房产虽说拍卖了出去,但中纪委介入调查之前的情形是:湖南多位执行申请人未获分文;北京信芳园公司既未得分文转让费,又未得到大世界第三、五两层的产权;亨瑞公司未得产权和开发权;被执行方也是怨气冲天——执行并未解决问题,反而丧失其经营偿还贷款的机会,获益者是深圳拍卖公司和吴剑雄、李某、某小勇三人。
但游戏终于玩出了大火,举报从不同渠道源源不断流向中央。《凤凰周刊》获得的一份受害者呼吁书中说:“一些黑心法官和家属不顾申请人的死活,不顾困难企业职工的切身利益,与一些拍卖公司互相勾结,中饱私囊,利用看似合理合法的手段,把成千上万的群众血汗钱非法划到了自己的账户上。”
2003年12月初,中纪委派出由9人组成的调查小组秘密进入湖南,联合湖南省纪委、省人民检察院开始彻查深圳大世界商业城执行案。中纪委调查组采取了对付原广东高院院长麦崇楷的同样策略——只调查几个“萝卜头”和“吴公子”的问题,未涉及吴振汉本人。吴振汉因此心下大宽,不仅每天照常上班,还针对机关人心不稳的问题主持召开“统一思想”的大会,要求大家“努力工作,不要信谣传谣”。在中纪委调查期间
,吴振汉还在省人大会上作了报告,还威严地坐在审判席上,以“主审大法官”的身份审判了一起刑事案件。
随后,深圳大世界商业城执行案中的隐情被一一揭开,湖南省高院经二庭两位副庭长、一位副局长以及三个执行员先后被刑事拘留。
其时,四十多岁的经二庭一副庭长已经办理完毕内退手续,“差一点就全身以退”;另一副庭长已调任湖南某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据称是院长接班人之一;一位副局长则被查出在1997年到2003年3月间,和他人共同受贿7次,单独受贿6次,共计受贿近200万元,个人实得逾百万元。
最后的结果是,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原院长吴振汉于6月7日被省纪委“双规”。
《湖南省原高院院长吴振汉被“双规” 涉亿元大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