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污受贿巨资 上海医保信息中心原主任被判刑
今天,上海市静安法院对董士元涉嫌贪污、受贿案作出判决,一审判处董士元有期徒刑19年,并处没收财产30万元。现年43岁的董士元原是上海市医疗保险信息中心主任,还是该区第13届人大代表。
法院经审理查明:1999年10月至2000年12月,董士元伙同沈宇斌采用虚假委托外单位开发软件的方式,将医保信息中心的公款51万元划入由两人控制的私营公司非法占有。法院认为,董士元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却利用职务之便,与他人结伙侵吞单位公款且数额巨大,构成贪污罪;董士元还收受贿赂89万余元,构成受贿罪。沈宇斌和王黎明在经济活动中,为牟利而分别分给董某好处费60万余元和10万余元,均构成了行贿罪。沈宇斌被判有期徒刑12年,并处没收财产10万元;王黎明被判有期徒刑1年6个月,缓刑1年6个月。 《贪污受贿巨资 上海医保信息中心原主任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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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经审理查明:1999年10月至2000年12月,董士元伙同沈宇斌采用虚假委托外单位开发软件的方式,将医保信息中心的公款51万元划入由两人控制的私营公司非法占有。法院认为,董士元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却利用职务之便,与他人结伙侵吞单位公款且数额巨大,构成贪污罪;董士元还收受贿赂89万余元,构成受贿罪。沈宇斌和王黎明在经济活动中,为牟利而分别分给董某好处费60万余元和10万余元,均构成了行贿罪。沈宇斌被判有期徒刑12年,并处没收财产10万元;王黎明被判有期徒刑1年6个月,缓刑1年6个月。 《贪污受贿巨资 上海医保信息中心原主任被判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