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动接受监督,建立法治政府,采取有力措施积极支持人大工作
几年来,县政府积极支持人大工作,主动接受人大的依法监督,以建立法治政府为目标,采取有力措施增加物资投入,确保了县人大各项工作有序、健康、扎实开展,取得了显著的成效。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以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为重点,在思想上提高认识
几年来,县政府班子领导成员带头组织学习《宪法》、《地方组织法》等法律法规,进一步提高了对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性质、地位和作用的认识,对人大工作有了较为深刻的理解,统一了思想,达成了共识。一致认为,人大工作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具体实践,政府必须支持人大依法履行职权。县政府在提高对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重要性认识上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充分认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宪法规定,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人民在党的领导下,经过长期革命斗争做出的历史的必然选择,是宪法规定的、党领导人民当家作主、行使国家权力的最好的政权组织形式。二是充分认识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实现依法治国的必然要求。党的十五大把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确定为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我国的宪法也写入了这一基本方略,这标志着我们党执政方式的转变。县政府坚持从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高度,深刻认识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性,通过加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民主法制建设,全力推进依法治县的进程。三是充分认识人大工作是党的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县政府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推进两个文明建设的高度认识人大工作的地位和作用,自觉尊重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地位,保证其职能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二、以维护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行职责为重点,在工作上积极支持
我们坚持按照《宪法》和《地方组织法》的规定,凡是应由县人大常委会审议、决定的重大事项,都按照县委要求首先提交县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决定,并认真贯彻执行。换届以来,县人大常委会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召开县人大常委会会议13次,听取和审议我县政治、经济、文化、教育以及民主法制建设等方面的重大事项30多项,做出决议、决定10项,县政府均一以贯之的坚决执行。
(一)积极支持人大依法行使监督权。县人大对政府的监督,既是一种制约,同时也是一种支持和促进。县政府积极做到明确对人大负责和对党对人民负责的一致性;增强向人大报告工作的主动性;提高接受人大监督的自觉性。基于以上认识,县政府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和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主动向人大做工作报告,认真配合县人大常委会组织的“三查(察)”活动,支持人大加强对政府组成部门和直属机构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等方面的工作进行监督。支持人大充分运用质询、特定问题调查、依法撤职、罢免等监督手段,以及执法检查、述职评议、代表评议等监督方式,加强对政府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监督,有效提高了政府的依法行政水平。
(二)积极支持和服从人大依法行使决定权。依法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县级以上人大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对于人大常委会最后做出的任免决定,我们坚决予以支持和服从。为增强任命干部的法制观念,我们要求所有拟任命干部都必须按要求参加人大常委会组织的法律知识考试,努力提高法律水平。关于本行政区域内经济和社会事务的重大决策,凡是应当提交人大或人大常委会决定的事项,县政府都积极提交本级人大或人大常委会经过法定程序及时做出决议或决定,并积极负责地组织实施。
(三)积极支持和保证人大依法行使任免权。县政府坚持做到:凡是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或任免的干部,在选举或任免前,一律不正式到职或离职,坚决按法定程序进行。政府班子成员及各部门领导按照县人大常委会的工作安排,有组织的、实事求是的向人大常委会上做述职报告,坚决支持人大常委会通过人大代表视察、述职评议、代表评议等形式,对所选举和任命的干部进行工作监督。
(四)积极为人大代表提供参政的条件。县政府积极努力,主动拓宽人大代表了解县域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情况的渠道,在各种考察学习活动也都吸收人大的同志和人大代表参加,使人大代表知情知政,提高人大代表的参政水平。近几年来,县政府十分重视人大对发展经济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有力地促进了各项工作的开展。例如,2002和2003两年来,县人大常委会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各阶段的中心工作,先后组织人大代表重点对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农民负担管理、企业改革、供水、供热工程建设等情况进行调查,针对个别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在专门听取和审议了人民政府有关情况的报告后,先后提出了20多条具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县政府及时进行疏理,认真研究部署,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和整改措施,严格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各责任单位扎实工作,20多条意见和建议全部得到落实,取得了比较好的成效。
(五)积极带头依法办事、依法行政。县政府自觉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带头维护宪法、法律的权威。县政府各组成单位自觉组织职工进行业务培训,积极学习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监察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提高广大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和执法能力。几年来,我县从来没有发生过因政府或政府部门执法不当等问题造成的较大规模的纠纷,全县上下社会稳定,人心思进,呈现出一片繁荣昌盛的美好景象,这与县政府及各组成单位的自觉依法行政和县人大的依法监督是分不开的。同时,县政府还积极支持人大针对政府工作中出现的的一些重大问题和与群众息息相关的“热点”问题,开展药品管理法、环保法、食品卫生法、草原法、野生动物保护法、黑龙江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黑龙江省宗教事务管理条例、黑龙江省市场管理条例等多部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情况的检查,从另一个方面促进了政府依法行政、公正执法,确保了法律、法规的有效实施。
三、以加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力度为重点,在行动上狠抓落实
县政府对人大及其常委会以及人大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意见,都能够严肃认真对待,并做出负责的答复和处理。县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及闭会期间,转交县政府的代表建议总计44件,建议中涉及工交通信类的5件,占建议总数的11.3;农林畜牧类的10件,占建议总数的22.7;财贸类的6件,占建议总数的13.6;城建、公用事业类的15件,占建议总数的34;科教文卫类的6件,占建议总数的13.6;劳动人事类的2件,占建议总数的4.5。经过努力,县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向县政府交办的人大代表建议44件已全部办理完毕,答复率100。采取的主要措施是:
(一)精心组织,完善制度。县政府把办理好人大代表建议看成是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帮助基层和群众排忧解难、改进政府工作和接受人大监督的具体过程,精心组织,认真对待。在工作中,建立健全工作程序办理、督办落实、责任追究等11项工作制度,建立目标责任制,采取完善考核评比等措施,强化了监督约束机制,使办理工作由过去答复型向落实型、由催着办向自觉办的转变,尽可能多地、更好的解决问题。县委宣传部张祥福、保兴乡史春光两位代表提出的“关于解决高层楼房供水问题的建议”。我县自来水公司水塔设计使用年限为15年,设计高度为4层楼房,从1983年投入使用至今已21年,已超过了使用年限。由于当初的设计标准已不能适应目前用水量大、楼层高的实际,供水矛盾日益突出。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县政府高度重视,一方面积极对上争取资金,一方面在财力十分紧张的情况下,投入资金进行自来水管网改造。按照改造方案,从友谊路铺设一条自来水主干线,采取分供制和变频控制技术,缓解部分楼房断水和红砖街居民无水问题。目前,这一工程正在进行,竣工后将使全县1/4的断水楼房的供水问题得到解决。
(二)加强领导,真抓实干。县政府一直把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每次县政府召开的办理工作会,主要领导都出席会议,对重点、难点办理件县长或副县长审签办理意见,并责成有关部门办理落实。在办理速度上,讲求一个“快”字,在一到三个月内答复办理情况;在解决具体问题上,讲求一个“实”字,注意解决问题的实际效果;在建议答复上,讲求一个“质”字,通过认真调查研究,拿出具体可行、科学合理、操作性强的办理意见。如红光乡孔梅、向阳乡崔超和县职教中心曹敬德等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强网吧管理,禁止未成年人进入网吧的建议”。县政府对此十分重视,按照省、市的统一部署,迅速组织文化、工商、公安、教育等部门,深入开展了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专项整治工作,对全县的19家网吧进行了专项整顿,采取有效手段杜绝未成年人上网问题。从今年6月1日起,每晚12点30分省网络监督平台将自动切断网络连接,解决了网吧超时营业问题,同时在各网吧实行网管员制度,上网人员必须出示身份证并进行实名登记。县文化局还安装了“净网先锋”监控软件,防止上网人员登录不健康网站。对一些违规经营的网吧,有关部门及时给予了处罚。从目前看,我县未成年人上网现象得到有效扼制,网吧管理日趋规范,社会举报明显减少。
(三)突出重点,讲求实效。在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中,县政府始终坚持实事求是,杜绝了片面追求满意率的倾向,着重在解决实际问题 《主动接受监督,建立法治政府,采取有力措施积极支持人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