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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册青少年要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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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违法行为就是违反行政管理法律的行为。(板书)
 

提问:投影一中的孙某的违法行为与投影二中的刘某和投影三中朱某的违法行为相比有哪些不同点?(学生回答后,教师归纳。)

孙某抢劫伤人,违法情节严重,对社会危害较大,已经触犯刑法,属于严重违法行为,我们把这种严重违法行为叫做犯罪。

投影二、三中的刘某和朱某,拨打110取乐、拾物不还、虽然也是违法行为,但违法情节轻微,对社会危害性不大,没有触犯刑法,只是违反了刑法以外的法律法规,因而把这种违法行为叫做一般违法行为。

3。一般违法行为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板书)

提问:投影二、三中的刘某和朱某的行为没有造成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重大损失,为什么也要给予制裁?(学生回答后,教师归纳。)

刘某和朱某的违法行为虽然不像孙某的违法行为对社会造成严重的危害,但也干扰了公安机关正常执行公务,影响了苏某的正常生活,浪费了国家的人力财力,给国家和人民带来损害。一般违法行为如不及时给予处罚、惩戒、就有可能进一步发展到犯罪。

提问;刘某、朱某由于违反的法律不同受到的处罚有什么区别?(学生回答后,教师归纳。)

朱某不返还苏某手表是他违反民法通则要承担的民事责任。

1)民事违法行为要承担民事责任。(板书)

刘某打110取乐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是行政违法行为,受到公安机关的拘留是行政处罚。

2)行政违法行为要受行政处罚。(板书)

(教师讲述)。

行政处罚,是指特定的国家行玫机关 ,依据国家行政法规,对犯有违法行为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人员采取的一种强制性措施。

特定的国家行政机关指的是工商管理部门、林管部门、环保机关、公安机关等。

(根据学生情况,教师可补充行玫处罚的种类,以解决学生在生活中遇到的问题。)行政处罚有:警告、没收、罚款、责令赔偿损失、行政拘留等。)

提问:中学生王某因与同学打架,被学校给予记大过处分,这是行政处罚吗?为什么?(学生回答后,教师归纳。)

学校给予王某的记大过处分不是行政处罚,是行政处分。因为学校不是特定的国家行政机关,不能行使行政处罚的权力。

小结;

今天学习了:(1)违法行为的概念;凡是不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或做出法律所禁止的行为都是违法行为:(2)违法行为的类别;刑事违法行为;民事违法行为;行政违法行为三类;(3)一般违法行为应该承担的法律责任:民事违法行为要承担民事责任;行政违法行为要受到行政处罚;(4)明确了一个认识问题;违法行为并不都是犯罪行为,但犯罪行为却一定是违法行为。

巩固新课

复习本框内容填写下列表格:

类 别
 定 义
 处罚
 
刑事违法行为
  
  
 

 

类别
 定 义
 处罚
 民事违法行为
 行政违法行为
课后练习

辨别改错题;


 违法行为一定是犯罪行为,但犯罪行为却不一事实上是违法行为。
 

 一般违法行为就是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行为。
 

第二课时

复习提问

(投影一)

某市出租汽车公司司机姚某因对车队领导不满,于某年1月10日上午11时许,驾驶华沙牌小轿车从天安门广场纪念碑西侧,向北高速冲过密集的人群,撞在金水桥上,致使无辜群众5人死亡、19人受伤(其中重伤11人)。金水桥汉白玉栏杆撞毁一段,轿车被撞毁。姚某的上述行为,严重危害了公共安全,触犯了我国刑法第14条和第115条。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依照刑法判处姚某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提问:


 姚某的行为是一般违法行为吗?为什么?
 

 人民法院判处姚某死刑的依据是什么?
 

 姚某所造成的损失是出于故意所为,这说明什么?
 

(设计些问题的目的:(1)在温故中引发学生对本节课要学习的内容的思考,(2)使学生从对案例的讨论中把握本课时的内容。)

(学生回答后,教师归纳。)

姚某实施的上述行为,危害了国家和人民的利益,触犯了刑法,受到了刑罚处罚,所以不再是一般违法行为。而是犯罪行为。姚某所造成的严重损失是出于泄私愤的故意所为,说明姚某手段恶劣,违法情节严重。人民法院判处姚某死刑的法律依据是刑法。

导入新课

本节课我们来学习犯罪、刑法、刑罚的关系问题。

二、犯罪与刑罚(板书)

什么是犯罪(板书)
(学生回答后,教师归纳。)

1)犯罪;是指违法情节严重,对社会危害很大,触犯刑法并依法应受刑罚的行为。(板书)

2)刑法;是以国家名义规定什么行为是犯罪和对犯罪分子处以何种刑罚的法律。(板书)

(投影二)

我国刑法第13条规定;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到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提问;投影一和投影二这两组材料说明犯罪具有哪些基础物征?(学生回答后,教师归纳。)上述材料说明;

3)犯罪具有三个基本特征。(板书)

第一、犯罪是一种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板书)

首先,犯罪是指人的行为,而不是指人的思想。因为人的思想活动是不会对社会产生危害的。其次,犯罪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包括两种情况;其一,是指危害社会的行为已经造成了对社会的实际危害。我国刑法分则规定的各类犯罪大多属于这种情况。其二,是指危害社会的行为可能造成的危害。例如;犯罪的预备行为和某些犯罪的未遂等,这种情况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

上述分析说明;判断一个人是否犯罪,道德要看他是否实施了某种严惩危害社会的行为,如果没有实施严惩危害社会的行为,就不能认为是犯罪。也就是特征,都是由这个最本质的特征决定的,都是由这个最本质的牲派生出来的。

第二、犯罪是一种触犯刑法的行为。(板书)

请同学们思考“想一想”中的问题;怎样衡量一种违法行为是否具有严惩的社会危害性?如何确定这种行为是否犯罪?

(学生回答后,教师归纳。)

触犯刑法是衡量一种违法行为是否具有严惩的社会危害性的尺度,它也是确定这种行为是否犯罪的法律依据。通过 述分析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行为的社会危害性是违反刑法的前提;违反刑法又是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在法律上的表现。确定某种行为是否犯罪,必须以这种行为对社会的危害程度是否达到触犯刑法的规定为依据。刑事违法性,是区分犯罪和其他违法行为的法律标志。

第三、犯罪是一种应当受到刑罚处罚的行为。(板书)

刑罚当罚性,是犯罪严惩危害性及刑事违法性的必然法律后果。这是区别违法与犯罪的又一个重要标志。

(投影三)

青工胡某,利用工作之便,分三次将七台电冰箱运出厂外,出手后,获赃款5000元左右,严打中,经过激烈思想斗争,胡某到执法机关坦白交待了自己的罪行,并交出了全部赃款。人民检察院做出了对胡某免予起诉的决定。有人认为:“免予起诉”就是没有犯罪,这种看法对吗?

(学生议论后,教师归纳。)

胡某的行为已经具备了犯罪的前两个基本特征,造成了严重危害性并触犯了刑法第264条,理应受到刑罚处罚。但胡某主动坦白交代自己的罪行,根据我国刑法第67条规定:“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这说明胡某虽然没有受到刑事处罚,但他还是有罪的人。上述分析说明:犯罪的三个基本特征是相互联系、不可分割的,它们共同构成了区分罪与非罪的标准。

2。犯罪分子应受刑罚处罚(板书)

(投影四)

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财产;有期征刑5年;归还手表;赔礼道歉;赔偿诉讼费;强行拆除;赔偿医疗费;无期徒刑并罚金。

提问:上述是本课案例中对违法行为的部分处罚名称,请指出哪些是刑罚?刑罚的实施强制的机关;适用的对象强制性的严厉程度有哪些特点?

(学生回答后,教师归纳。)

刑罚同人民法院判决,刑罚对犯罪分子适用,刑罚是最严厉的强制方法。

1)刑罚:又叫刑事处罚、刑事处分,是指人民法院对犯罪分子实行处罚的一种强制方法。(板书)

提问;请同学阅读第105页第5自然段,谈谈对“刑罚的目的是为了消灭犯罪分子”这句话的看法。

(学生回答后,教师归纳。)

上述看法是错误的。我国实施刑罚的目的;第一使犯罪分子改恶从善,成为自食其力、遵纪守法的新人。第二,还可以对社会上不稳定分子起到警戒和抑制作用。第三,还可以现身说法地教育人民群众,提高守法护法的自觉性。

投影片四中刑罚的名称不同,说明刑罚有不同种类。

2)我国刑罚的种类;分为主刑和附加刑两大类。(板书)


 主刑;包括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五种。主刑,是对犯罪分子适用的主要刑罚,其特点


 

 附加刑;包括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三种。
 

附加刑,是补充主刑适用的刑罚方法,既可以作为主刑的附加刑同时适用,也可以独立适用。

小结;

今天搞清了一个关系:犯罪、刑法、刑罚、是有内在联系的,犯罪是某种行为触犯了刑法受到刑罚处罚的特有的法律现象;刑法是确定某种行为是否犯罪的法律依据;刑罚是某种行为造成了严惩的社会危害性并触犯刑法的必然的法律结果。

解决了一个认识问题;青少年要自觉守法、护法。

巩固新课

请同学们思考并回答:

因为犯罪是一种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所以每个人都可以对因实施犯罪行为被抓获的小偷猛揍一顿,再送交执法机关。这种观点对吗?为什么?

课后练习

查一查;剥夺政治权利,主要剥夺哪些权利?

第三课时

复习提问:


 具有社会危害性的行为都是犯罪行为。这种看法对吗?为什么?
 

 什么刑法?
 

 请同学们阅读教材第106页第3 自然段、第4自然段,回答投影提出的问题。
 

 

投影一
 

 

现行刑法颁布时间
 现行刑法的内容
 现行刑法实施时间
 我国刑法的任务
 
 
  
  
  
 

 

(设计些问题的目的:(1)在新旧知识的联系中使学生把握知识的整体结构;(2)从学生认识的困惑点入手,启发学生进一步的思考。)

(学生回答后,教师归纳。)

提问(1)的看法是错误的。因为具有社会危害性的行为都是违法行为。但只有对社会的危害达到触犯刑法的严重程度时,这种行为才被认为是犯罪,而刑法是以国家的名义规定什么行为是犯罪和对犯罪分子处以何种刑罚的法律。我国现行刑法是1997年八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重新颁布的。新修订的刑法包括两编共十五章和一个附则,共452条。它于1997年10月1日起施行。

导入新课

(教师向学生展示我国刑法的版本。)

提问:《中国人民共和国刑法》封面上方为什么有一个国徵?

(学生回答后,教师归纳。)

说明刑法是国家的基本法律之。我国刑法的阶级本质:是工人阶级领导的广大人民共同意志的体现。所以我国刑法的任务概括起来就是:惩治犯罪,保护人民。

今天我们不来学习我国刑法是怎样惩治犯罪、保护人民的。
 

三、依法惩治犯罪(板书)

我国刑法是惩治犯罪、保护人民的有力武器(板书)
依法打击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行为。(板书)
(请一名同学朗读第107页第1自然段的案例后,教师提问。)

1)”吴某犯了什么罪?获赃款多少?

2)人民法院判处吴某无期徒弄、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我国刑法对危害国家安全罪为什么规定了这样严厉的刑罚?

(学生回答后,教师归纳。)

因为吴某的犯罪行为,是故

《第三册青少年要提高自我保护能力(第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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