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纳贪污六百万法院一审判无期
出纳贪污六百万法院一审判无期
新华社电 (记者 李京华) 北京市一出纳员10年中采取侵吞、骗取等手段大肆侵吞公款687万余元,近日被法院一审判处无期徒刑。
据法院介绍,李建国在担任朝阳区卫生局公费医疗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朝阳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公费医疗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出纳员期间,利用负责现金、银行存款日记账、所有票据、财务专用章、法人名章、购买和使用发票的便利。于1993年、1995年和1999年至2002年间,利用负责给辖区内享受公费医疗单位拨经费款和处理出纳各项账务的机会,采用收款不入账、少付款多记账、少记年末结转金额、多提现少记账、提现不入账和私刻辖区内部分享受公费医疗单位的财务章、模仿他人签字等手段,非法侵吞、骗取所在单位687万余元公款,以个人名义存入银行和用于个人购买国债、国库券、纪念币、邮票等支出,并将各种存单藏在家中墙柜书柜底层。
案发后,检察机关已追缴赃款626万余元发还朝阳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根据李建国交代,从其本人及其父母住处起获大量纪念币、邮票和共存有9万元的2张凭证式国债收款凭证。
法院审理认为,李建国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负责给享受公费医疗单位拨经费款和处理出纳各项账务等职务便利,采取侵吞、骗取的手段非法占有所在单位公款,其行为已构成贪污罪,且贪污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予惩处。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4日以贪污罪一审判处李建国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将已冻结的款项和扣押物品变价充抵其61万余元违法所得发还北京市朝阳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同时,法院针对李建国在长达10年中,大肆侵吞、骗取公款的行为,认为与其所在单位监督管理制度不完善、缺乏制约机制等问题有关。为纯洁国家公务员队伍,推进国家廉政建设,保护国有财产不受侵犯,法院向李建国所在单位提出司法建议。建议堵塞漏洞,强化对公费医疗经费发放及财务工作的监督管理。 《出纳贪污六百万法院一审判无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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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电 (记者 李京华) 北京市一出纳员10年中采取侵吞、骗取等手段大肆侵吞公款687万余元,近日被法院一审判处无期徒刑。
据法院介绍,李建国在担任朝阳区卫生局公费医疗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朝阳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公费医疗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出纳员期间,利用负责现金、银行存款日记账、所有票据、财务专用章、法人名章、购买和使用发票的便利。于1993年、1995年和1999年至2002年间,利用负责给辖区内享受公费医疗单位拨经费款和处理出纳各项账务的机会,采用收款不入账、少付款多记账、少记年末结转金额、多提现少记账、提现不入账和私刻辖区内部分享受公费医疗单位的财务章、模仿他人签字等手段,非法侵吞、骗取所在单位687万余元公款,以个人名义存入银行和用于个人购买国债、国库券、纪念币、邮票等支出,并将各种存单藏在家中墙柜书柜底层。
案发后,检察机关已追缴赃款626万余元发还朝阳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根据李建国交代,从其本人及其父母住处起获大量纪念币、邮票和共存有9万元的2张凭证式国债收款凭证。
法院审理认为,李建国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负责给享受公费医疗单位拨经费款和处理出纳各项账务等职务便利,采取侵吞、骗取的手段非法占有所在单位公款,其行为已构成贪污罪,且贪污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予惩处。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4日以贪污罪一审判处李建国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将已冻结的款项和扣押物品变价充抵其61万余元违法所得发还北京市朝阳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同时,法院针对李建国在长达10年中,大肆侵吞、骗取公款的行为,认为与其所在单位监督管理制度不完善、缺乏制约机制等问题有关。为纯洁国家公务员队伍,推进国家廉政建设,保护国有财产不受侵犯,法院向李建国所在单位提出司法建议。建议堵塞漏洞,强化对公费医疗经费发放及财务工作的监督管理。 《出纳贪污六百万法院一审判无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