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宣判全国最大律师贪污案 鲸吞166万被判15年
谢志伟本是律师事务所主任,同时又是四川省某大型国有企业的员工,并在单位上享受副处级待遇,可他却利用企业“收购”自己当主任的律师事务所之机,大肆贪污公共财产166.34万元。据《华西都市报》报道,中国迄今为止最大一起律师贪污案于4月14日在四川成都锦江法院一审宣判,谢因犯贪污罪被判刑15年。
去年5月19日,锦江检察院接到举报:成都高定律师事务所主任谢志伟转款76万元到某房产开发公司账户上购买写字间,款项来源可疑。谢随即被通知接受调查,并于第二天被刑拘。至此,一起全国罕见的“副处级”律师贪污公共财产上百万元的大案露出了冰山一角。
办案人员初查得知,去年1月23日,谢受四川某集团之托为其下属子公司办理质押登记手续,实际花费600元,但谢却将伪造的金额为36.72万元的登记费收据拿到高定所财务上报销。几天后,谢将这笔钱从高定所银行账户转到他控制的某企业的银行账户上,随即为填平高定所账上的这一大缺口,他又给该集团打了一份虚假报告。去年3月11日,该集团根据谢所打报告付款43万元至高定所。
办案人员深入调查后发现,谢涉嫌贪污、非法侵吞的公共财产竟高达196.58万元之巨,而这些钱基本上都是该集团按谢要求支付的诉讼费、代理费、协作费等。同时,这一数字也创下了全国律师涉嫌贪污金额之最。
检察院指控,2002年7月、8月,谢先以成都汇圣律师事务所(简称“汇圣所”)名义开设了两个谢一人控制的账户。2002年7月至去年2月期间,谢以支付协作费、代理费等名义,从高定所账户上划款69.06万元到他私设的汇圣所账户上,同时编制虚假的高定所与汇圣所的协议连同其伪造的汇圣所收据一起交高定所平账,并将这笔巨款侵吞。
以相同手法,谢于2002年11月将集团拨付的50.8万元代理费侵吞,次月又侵吞代理费40万元。加上去年1月23日侵吞的36.72万元登记费,谢在8个月里就为自己挣下了上百万身家。
本月14日,法院一审认定谢贪污金额为166.34万元,并以犯贪污罪判处谢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赃款予以追缴。宣判后,谢表示不服将上诉。
《成都宣判全国最大律师贪污案 鲸吞166万被判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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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5月19日,锦江检察院接到举报:成都高定律师事务所主任谢志伟转款76万元到某房产开发公司账户上购买写字间,款项来源可疑。谢随即被通知接受调查,并于第二天被刑拘。至此,一起全国罕见的“副处级”律师贪污公共财产上百万元的大案露出了冰山一角。
办案人员初查得知,去年1月23日,谢受四川某集团之托为其下属子公司办理质押登记手续,实际花费600元,但谢却将伪造的金额为36.72万元的登记费收据拿到高定所财务上报销。几天后,谢将这笔钱从高定所银行账户转到他控制的某企业的银行账户上,随即为填平高定所账上的这一大缺口,他又给该集团打了一份虚假报告。去年3月11日,该集团根据谢所打报告付款43万元至高定所。
办案人员深入调查后发现,谢涉嫌贪污、非法侵吞的公共财产竟高达196.58万元之巨,而这些钱基本上都是该集团按谢要求支付的诉讼费、代理费、协作费等。同时,这一数字也创下了全国律师涉嫌贪污金额之最。
检察院指控,2002年7月、8月,谢先以成都汇圣律师事务所(简称“汇圣所”)名义开设了两个谢一人控制的账户。2002年7月至去年2月期间,谢以支付协作费、代理费等名义,从高定所账户上划款69.06万元到他私设的汇圣所账户上,同时编制虚假的高定所与汇圣所的协议连同其伪造的汇圣所收据一起交高定所平账,并将这笔巨款侵吞。
以相同手法,谢于2002年11月将集团拨付的50.8万元代理费侵吞,次月又侵吞代理费40万元。加上去年1月23日侵吞的36.72万元登记费,谢在8个月里就为自己挣下了上百万身家。
本月14日,法院一审认定谢贪污金额为166.34万元,并以犯贪污罪判处谢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赃款予以追缴。宣判后,谢表示不服将上诉。
《成都宣判全国最大律师贪污案 鲸吞166万被判1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