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的宏观调控
的,行政手段不宜过多采用。因为以政府指令形式干涉经济属于单方面行为,本质上与市场经济所要求的平等性、竞争性、法制性、开放性是不相符的,过多采用,将不利于市场经济的发展。
《国家的宏观调控(第2页)》
本文链接地址:http://www.oyaya.net/fanwen/view/192011.html
看来,我们的温州炒房团确实是遭遇了它的寒冬,作为温州人,我不知道大家看到这些报道会有什么样的感想呢?温州炒房团究竟是“游移的魔鬼”还是“飞翔的天使”呢?最后还有一点时间,我想听听大家对这一问题的看法。
(要求:观点独到一些、特别一些没关系,但一定要言之有物。)
同学们的发言可谓“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分析了炒房的利,也不避讳谈弊。温州炒房团到底是“魔鬼”还是“天使”,在政界和经济界也存在较大争议,这里我也为大家摘录了一些较有代表性的言论,供同学们参考。
各方观点:
“外界讲的炒房团,我不叫它炒房团,而应该是房地产的经营。”温州市市长刘奇
“政府禁止购房团是没有用的,民间资本把房地产作为投资手段这是市场行为。” 浙江绿城集团总经理寿柏年
让炒房者在浙江断奶 不合理资本外流,卡住!省长吕祖善
温州炒房团利用资金优势左右房地产价格牟取暴利,该行为和股票市场的庄家行为如出一辙,构成了《刑法》中的操纵市场罪,应该用该条款约束类似温州炒房团的操纵房地产市场的行为。 中科院金融研究所尹中立博士
看来,围绕“温州炒房团”的争论,短期内还很难有一个结果。
不过,通过这堂课的分析,在炒房问题上,我想,至少大家应形成这样几个基本认识:
第一、 炒房是种市场行为,是活跃市场的因素之一
第二、 炒房者具有一定的自发性、盲目性,需要政府的引导和控制;
第三、 政府的引导与控制应当以经济、法律手段为主,不能过于强调行政命令
当市场这只无形的手与宏观调控这只有形的手和谐的拉在一起时,我想,“炒房”是可以成为一场双赢的财富游戏。
《国家的宏观调控(第2页)》